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斯宾诺莎 – “Intellectual Love of God”

读书会读完《西方哲学史》,决定大家选一个喜欢的哲学家来复习。我之前写过了休谟,所以这次挑了罗素最喜欢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大家挑的都是 book 3 part 1 里的哲学家 (From the Renaissance to Hume)。最早的古希腊哲学隔的时间太久我们都不记得了感觉很久远,很多都是不确定的;经院哲学又太教条;再近代一些的哲学,大家都感觉罗素写得不中肯(对此我的辩护是,你们觉得他不中肯却还是很喜欢看他写啊)。

罗素说,斯宾诺莎最主要的著作是Ethics。其它他还写了一些 biblical criticism 和 政治理论。Ethics 里,斯宾诺莎从形而上学 推到 psychology of the passions and will 最后推到了由前两者得到的伦理学Ethics。他的书的特点是,论证缜密,格式几乎是几何原本的样子。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individual souls and separate pieces of matter are adjectival(而不是实质的独立的东西)。并没有个人的永生,但是有impersonal immortality,也就是one with the God。这彻底是 pantheism 泛神论。因此虽然斯宾诺莎的真诚、虔诚是远超越一般人的,教会却宣称他是异教徒。容忍他的荷兰政府也叫他不要发表著作。

斯宾诺莎还认为没有free will, 没有chance。(那么他是决定论者吗?)那么犯罪的人是不是也不能怪他们?斯宾诺莎的回答是,sin是一种negation,而上帝包容一切没有negation。我的理解就是所谓的sin是人类角度的,高到上帝角度其实是没有sin。在并不知道斯宾诺莎之前,我一直是用这种思路来理解为什么宽宏大量是可贵的。

我们认为的罪恶,在更高的高度下看可以忽略,但并不会因此而去作恶。

斯宾诺莎认为人有能力理解the eternal and infinite essence of God. 我们要做的是不要让短期的passion阻止我们看见intellectual vision of the whole。

We are in bondage in proportion as what happens to us is determined by outside causes, and we are free in proportion as we are self-determined.

All wrong action is due to intellectual error.

罗素否定了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认为它和现在的科学不配套了。也就是那套演绎法是不够的,fact必须通过观察得到。罗素又强调了斯宾诺莎接下来的结论都是一种《几何原本》式的推论得到的。我不太能接受的是,在否定了前提之后,他还能那么推崇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罗素在书里没有说。但是我觉得是因为,罗素认为伦理学是和哲学分开来的。罗素作为一个逻辑学家,承认善恶是没有逻辑基础的。然而罗素自己又是那么爱憎分明的人。

罗素说,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教我们how to live nobly and accepting human limits。假如你遭受了巨大的不公,比如你是犹太人,你的家人被害死。斯多葛派会说:what does it matter to me if my family suffer? I can still be virtuous. 基督徒会说:Love your enemies。斯宾诺莎(认为自己是很好的基督徒)说,爱你的家人&&宽容你的敌人。这两者是矛盾的,只有爱和胸襟高的一定程度,才能化解。而且斯宾诺莎说,a life dominated by a single passion is a narrow life, incompatible with every kind of wisdom.

而我,读什么书都只能看到我已经在想的东西。在目前我被星战第一次激起宗教情感的情况下读到斯宾诺莎,不能不想到,passion会阻止你看到上帝 这个说法 和绝地信条的相似之处。读书的时候小伙伴表示斯宾诺莎很像佛教。我对佛教可能有误解,我觉得佛教更接近上述的斯多葛派。我觉得罗素那么喜欢的斯宾诺莎——教你会爱也会宽容——这种奋不顾身入世的勇敢,同时又有出世的胸襟,其实是我爱星战的一个深层次方面。。。这种境界,肯定古往今来很不少人达到过,所以在各种宗教里都有这种思想的变体。只是在把宗教推向普通大众的时候,都会变形。

并不是你信教,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也不是如果你是无神论者就不能达到这个境界。这是一条修行之路。

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休谟

进入理性主义、经验主义时代之后,本来觉得松口气,终于都是reasonable的东西了。但是松口气只是因为我们思路模糊&对哲学不深入了解。所以至今我们都会觉得’reasonable’是个好结果。

休谟本来想要从彻底的经验主义出发,去征服世界。结果呢,严格理性+经验主义却走向了彻底的怀疑论。这条路怎么走都走不通。罗素也说,休谟在这个方面代表了一个死胡同。而我,读完一遍之后第一反应是不甘心,要再读一遍。

这一篇的一开始讲休谟的体系的基础:经验主义路线的休谟说,确定的knowledge只有来自simple idea. simple idea是感官得到的外界的impression。我们还可以有complex idea,都是从simple idea组合起来的。complex idea似乎是不算确定的knowledge的,因为后面说到,我们对self,没有impression只有perception(我冷、我爱等等),所以我们心中的self,是个组合的东西。而由这推出的是self这个substance是不存在的。虽然这段我有很多疑问(比如说,外界的东西,比如一个桌子,难道就是simple idea?不是桌面、桌腿的组合?外界的东西和self有什么不同?),但是罗素说(我就接受好了)这个结论是很重要的。在形而上学方面,排除了substance存在的必要性;在神学方面,可以不要讨论灵魂了;在analysis of knowledge方面,说明了subject和object的分类不是一种根本的分类。

这里我跳过了前面说的impression理论。罗素说impression理论有两个点可以攻击。第一,nominalist想要排除柏拉图主义的universal(上帝那边有一个猫的idea,所以实际上的猫的instance都是那种idea的(不完美的)实现),而是提出我们的概括的名称猫,实际上是一个一个instance的总称,没有instance的话,“猫”这个概念什么也不是。罗素说,逻辑上这个general name和universal name没有区别。第二个弱点是,impression有多清楚?我们的idea可以有很多的细节(比如我有个idea说那个人身高一米八),但人的impression不可能这么清楚的,要把所有的知识建立在impression上是做不到的。

这里,休谟只是在描述经验主义应该是怎样的,在建立经验主义的理论体系。但是休谟的一个结论,却至关重要,那就是:causation这个关系是不可靠的(如果纯从理性和经验主义出发的话)。我们看到A会导致B,只是因为我们已经看到无数次A发生后B发生了,而且从来没有过A发生了B不发生,所以我们下次看到A的时候就expect B会接下来发生。(这里有个小小的矛盾,这里的“所以”也是因果关系。)

休谟这样的彻底经验主义者,认为确定的knowledge,只有1)你真的观察到的东西(所有未来的东西和过去你没观察到的东西都不算确定的知识)和2)逻辑和数学推论得到的结果。所以呢,你可以观察A,你可以观察B,你可以观察A和B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关系。但是,A导致B这个动作是看不见的。(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心理活动,你心理上对A发生后B会发生的错觉。我们无法保证下一次A发生了之后B会发生。)

如果只从经验主义出发,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了:causation能不能被观察到?休谟的答案是不能。罗素说,他觉得对休谟的观点最有力的argument是,所有的科学结论。在发展科学理论的时候,只有在最初非常粗糙的假设的时候,我们会引入causation。实际上,任何一个物理现象,究其本质都是非常非常复杂的一连串作用,不可能被直接观察到。更不要说量子物理,更加支持没有causation的观点了。

所以说,如果我们铁了心一定要千万要防止自己乱下结论,只从经验主义出发,不接受别的,那么我们得到了结论:所有的belief都是irrational的!(啊,我们怎么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呢?)这,是经验主义的矛盾。(而洛克那样容易满足思路不够清晰的哲学家却会以为我们成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就是通向真理的康庄大道。)

这种彻底的怀疑论,休谟自己也有点受不了,他也是不得不得到这样的结论的。他还有点自嘲。

真的,看了这个理论的感觉就是不甘心。罗素在开头也这么说,而且他还说,他觉得至今(写书的时候是1930年代)这个矛盾没有被很好地回答过。我们经历过无数个太阳升起的早上,但是要说明天太阳也会升起,是不理智的?如果连因果关系都不承认,还怎么研究科学?

如果我们已经经历过无数次A->B,而且从来没有经历过!(A->B),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推断下次A->B的可能性大到几乎是certain?这个过程,就是inference,归纳法。归纳法到底可靠吗?休谟不愿意轻易接受这个方法,因为它和逻辑推论(演绎法)相比,差很多啊!罗素最后说,他觉得这说明了归纳法是一种独立的逻辑原理,无法从别的逻辑原理推论得到,也无法从经验得到。没有归纳法,科学就无法继续。

罗素的这个结论,他自己大概也觉得不够好(所以一开始他承认休谟提出的这个让人不甘心的结论,他很希望,但没有看到很好的解决),完全就是因为我们不想彻底不承认科学而接受的。好想看看这条thread以后会怎么进展啊!

bookmark_border词语

最近读《西方哲学史》的时候,发现几个词语从来没有将中文和英文联系起来过,虽然我一直自以为分别知道它们的意思。下面是一些感想(当然我还很不了解它们的来龙去脉,希望有人看到能拍砖):

Idealism是唯心主义(没想到)。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是其代表。因为英文的idealism有理想主义的意思,所以我觉得中文把理想主义剥离出来更好。

与之相对的,materialism是唯物主义我原本是知道的。中文里,唯心和唯物,对立非常明显。(当然英文里,如果把idealism看成是idea变过来的而不是ideal变过来的之后,对立立场也很明显。)

今天读Locke的时候才知道,Liberalism的中文是“自由主义”。在英文语境下,liberalism是开明,是很温和的意思。我们读的时候,我忽然想到疑问它的中文是什么——“自由主义”,一下子就很radical了有木有!!仔细想想,在我国的情况下,liberty都有点激进的意味,其实很可悲。西方语境下真正的激进,在我国语境里我一直吃不准怎么理解。所以不要怪很多人分不清政治上的左右。

今天还理解了prudent这个词。在没找到中文翻译的时候,我猜想是自律、谨慎、保守、节俭的意思。《西方哲学史》的中文版上用的是“远虑”,然后查了英文字典,果然有‘为了将来打算’的意思。A说这是因为我们都只理解了prudent这个词的表象,没有领悟它的根本。

插一句话,笛卡尔从怀疑论出发,竟然成了唯心主义的开端,一开始我很惊讶。

bookmark_border忽然想到

忽然想到

2015-05-13 21:18:33
西方哲学史中世纪部分,讲很多的历史(中世纪没有什么思想)。其中心是教皇和世俗政权的斗争。

教会一般没有军队。教皇的权力很多来自洗脑。皇帝/贵族/英国法国国王有军队。所以中世纪再黑暗,洗脑抢钱和杀戮抢钱的是两拨人(起码名义上,有时候他们会狼狈为奸)。

不像我们现在。。。orzzzz

当然,教会也有十字军,和烧女巫和异教的Inquisition队员。教会落入残忍的阶段,也是它没落的开始、宗教改革的契机。

(不过呢,宗教改革当然也离不开世俗政权的支持。。现实就是难以纯粹)

bookmark_border对罗素的批评

搬豆瓣日记。

 

对罗素的批评

2015-04-06 21:37:48
刚才偶然想到,对罗素的各种批评,都让我对他更有好感:)

批评西方哲学史太主观,而不是‘历史’:越读这本书越觉得,了解历史上的哲学家,如果没个自己的观点,怎么能叫了解呢?至少主观的外表在,比那些号称’客观‘(怎么可能做到)然后把你bore到死的好一千倍。

批评他过分喜欢机智:哈哈哈哈太可爱了。(而且,了解他的人知道,他只是喜欢幽默而已,实际上他远远不是耍小聪明的人)

批评他结婚四次,还有无数婚外恋:其实这是他诚实内心,和尊重女性的表现(不理解的人走好不送)

我所知的对他的最大的批评是,维特斯根坦说他后来已经觉得世界上没有问题了,因为他太聪明,好像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一个哲学家已经没有能力提出问题,这是对哲学家能有的最大批评。罗素自己也承认:当数学变得太难了,他就做哲学家;当哲学变得太难了,他就去做社会活动家。。。对于自己没有能力做的事情,他的resignation都是如此积极,鲜有人能做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