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休谟

进入理性主义、经验主义时代之后,本来觉得松口气,终于都是reasonable的东西了。但是松口气只是因为我们思路模糊&对哲学不深入了解。所以至今我们都会觉得’reasonable’是个好结果。

休谟本来想要从彻底的经验主义出发,去征服世界。结果呢,严格理性+经验主义却走向了彻底的怀疑论。这条路怎么走都走不通。罗素也说,休谟在这个方面代表了一个死胡同。而我,读完一遍之后第一反应是不甘心,要再读一遍。

这一篇的一开始讲休谟的体系的基础:经验主义路线的休谟说,确定的knowledge只有来自simple idea. simple idea是感官得到的外界的impression。我们还可以有complex idea,都是从simple idea组合起来的。complex idea似乎是不算确定的knowledge的,因为后面说到,我们对self,没有impression只有perception(我冷、我爱等等),所以我们心中的self,是个组合的东西。而由这推出的是self这个substance是不存在的。虽然这段我有很多疑问(比如说,外界的东西,比如一个桌子,难道就是simple idea?不是桌面、桌腿的组合?外界的东西和self有什么不同?),但是罗素说(我就接受好了)这个结论是很重要的。在形而上学方面,排除了substance存在的必要性;在神学方面,可以不要讨论灵魂了;在analysis of knowledge方面,说明了subject和object的分类不是一种根本的分类。

这里我跳过了前面说的impression理论。罗素说impression理论有两个点可以攻击。第一,nominalist想要排除柏拉图主义的universal(上帝那边有一个猫的idea,所以实际上的猫的instance都是那种idea的(不完美的)实现),而是提出我们的概括的名称猫,实际上是一个一个instance的总称,没有instance的话,“猫”这个概念什么也不是。罗素说,逻辑上这个general name和universal name没有区别。第二个弱点是,impression有多清楚?我们的idea可以有很多的细节(比如我有个idea说那个人身高一米八),但人的impression不可能这么清楚的,要把所有的知识建立在impression上是做不到的。

这里,休谟只是在描述经验主义应该是怎样的,在建立经验主义的理论体系。但是休谟的一个结论,却至关重要,那就是:causation这个关系是不可靠的(如果纯从理性和经验主义出发的话)。我们看到A会导致B,只是因为我们已经看到无数次A发生后B发生了,而且从来没有过A发生了B不发生,所以我们下次看到A的时候就expect B会接下来发生。(这里有个小小的矛盾,这里的“所以”也是因果关系。)

休谟这样的彻底经验主义者,认为确定的knowledge,只有1)你真的观察到的东西(所有未来的东西和过去你没观察到的东西都不算确定的知识)和2)逻辑和数学推论得到的结果。所以呢,你可以观察A,你可以观察B,你可以观察A和B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关系。但是,A导致B这个动作是看不见的。(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心理活动,你心理上对A发生后B会发生的错觉。我们无法保证下一次A发生了之后B会发生。)

如果只从经验主义出发,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了:causation能不能被观察到?休谟的答案是不能。罗素说,他觉得对休谟的观点最有力的argument是,所有的科学结论。在发展科学理论的时候,只有在最初非常粗糙的假设的时候,我们会引入causation。实际上,任何一个物理现象,究其本质都是非常非常复杂的一连串作用,不可能被直接观察到。更不要说量子物理,更加支持没有causation的观点了。

所以说,如果我们铁了心一定要千万要防止自己乱下结论,只从经验主义出发,不接受别的,那么我们得到了结论:所有的belief都是irrational的!(啊,我们怎么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呢?)这,是经验主义的矛盾。(而洛克那样容易满足思路不够清晰的哲学家却会以为我们成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就是通向真理的康庄大道。)

这种彻底的怀疑论,休谟自己也有点受不了,他也是不得不得到这样的结论的。他还有点自嘲。

真的,看了这个理论的感觉就是不甘心。罗素在开头也这么说,而且他还说,他觉得至今(写书的时候是1930年代)这个矛盾没有被很好地回答过。我们经历过无数个太阳升起的早上,但是要说明天太阳也会升起,是不理智的?如果连因果关系都不承认,还怎么研究科学?

如果我们已经经历过无数次A->B,而且从来没有经历过!(A->B),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推断下次A->B的可能性大到几乎是certain?这个过程,就是inference,归纳法。归纳法到底可靠吗?休谟不愿意轻易接受这个方法,因为它和逻辑推论(演绎法)相比,差很多啊!罗素最后说,他觉得这说明了归纳法是一种独立的逻辑原理,无法从别的逻辑原理推论得到,也无法从经验得到。没有归纳法,科学就无法继续。

罗素的这个结论,他自己大概也觉得不够好(所以一开始他承认休谟提出的这个让人不甘心的结论,他很希望,但没有看到很好的解决),完全就是因为我们不想彻底不承认科学而接受的。好想看看这条thread以后会怎么进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