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中国哲学简史

抄一下维基页面的fact:

冯友兰,字 芝生,1895 – 1990。出生于河南。家庭条件比较好。6岁家里迁居武昌。1915年入北京大学哲学门。1918年毕业。1919年留学美国。1920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杜威。1924年取得博士学位。毕业后回国在大学教书。1931年到1934年出版《中国哲学史》1934年出访捷克和苏联。回国后加入国民党。1937年后随学校迁往西南联大。出版了一堆儒学著作。。。1946年随学校回北京。然后去美国担任客座教授一年,出版《中国哲学简史》。1948年回国继续当清华大学教授。1949年后,开始检讨自己的国民党的过去,批自己的新理学。参加了批判胡适和梁漱溟的政治活动,还给毛泽东献诗。然而1966年还是被抄家。从牛棚出来后。。。(我了个大去,一边看维基页面一边大跌眼镜,基本上就是又变成四人帮的喉舌之一,四人帮被推翻后又被关押审查。。你这是要吃多少自己没有骨气的苦头啊?1980年起他写《中国哲学史新编》已经完全变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解释的了。

我,我。。只是为了写日志记录临时去看了维基百科的页面,想看看他的背景,什么时候出国的,在关键的历史时刻都在干什么。一开始(以及看这本书留下的印象)只是觉得不太理解和同意他的儒家倾向。然后???加入国民党->批判国民党;推崇新理学(新儒家,程朱理学)->批孔丘;批斗胡适->自己被抄家打入牛棚;出来后积极参加文革->四人帮倒了之后被牵连;晚年从马克思主义角度重写了《中国哲学史》???!!!一个这么没骨气的人也真是少见???震惊之下我似乎怀疑,坚决推崇儒家的人是不是会容易是没骨气的人?

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看他写的书,现在的安慰就是,这本书是在他还没有那么多雷的时候写的。还有,后半本又都是新儒家实在看不下去只好扫过一下。

顺说一句,我搜一下冯友兰的名字,还打开了知乎“如何评价冯友兰”页面,怕光看维基可能看不出那些fact背后的意义。看完维基的页面,完全不需要看知乎的文章了。所以,在知乎提问和看“如何评价xxx”的,是不是都是我这样连基本的fact功课都没做的人。

天知道,我是很认真诚恳地开始看这本书的。写了不少记录的日志。列举如下:

http://blog.kate1138.com/?p=1229

http://blog.kate1138.com/?p=1232

http://blog.kate1138.com/?p=1234

http://blog.kate1138.com/?p=1249

http://blog.kate1138.com/?p=1251

http://blog.kate1138.com/?p=1261

从易经这一章开始我就在囫囵读了。本来还强迫自己仔细读佛教传入中国的那一章的,还是失败。一直到最后两章,讲他自己的时代,还被其中的真实感打动了。这里想记录两点。

第一是冯友兰说,他觉得西方哲学的传入中国(主要是罗素和杜威的功劳),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但是还没有一家西方哲学成为中国哲学的一部分。他觉得西方哲学的传入促使了中国的学者们重新审视了中国哲学。

第二我想说的是,哲学研究一些什么、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冯友兰给了很传统的回答(befitting这样一本讲中国哲学的书):哲学是帮助个人达到更高的境界。虽然看起来很厉害,但这和我之前读罗素的书时的感觉来看,还是一个狭义的定义。

bookmark_border中国哲学简史 – CH15 儒家的形而上学——易经

这一章实在实在看不下去。啊啊啊啊啊!这本书到这一章之前我都觉得很不错。这一章中唯一划线的一句话是,孔子的正名学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只是伦理学说,而易经中的君之道臣之道父之道子之道则是形而上学的。这个总结是一开始的,后面详细铺开我真的没兴趣读。

想到豆瓣友邻有一次问,玄学如果要翻译成英文应该用什么词。在翻译的时候往往是我们重新审视一个概念的时候,也是让我们对空话大话警惕的时候。所以刁大大带领我们削弱英语教育,伤害的不仅是无法获取外面的知识,更是无法从别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语境。有英语的对比,我们其实更可以发展汉语的表达力,因为对比之下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特别的地方,也可以看到汉语表达不清的地方,这种对比可以影响汉语成为更有用、更优美的语言,使她在喉舌的强奸下还能有反抗存活的机会。

扯远了。看这一章我满脑子在想,这是玄学。问我玄学英文怎么说,我想到的是con art。另一个朋友说supersition。英文语境下对这种没有来由的东西,不给它褒义的空间。只有中文的语境下,用没有理由没有证明的臆断来说服你,还可能是正确的。如果你说它的一些内容是对的(比如什么中庸之道),那么我觉得它对的地方,和路边算命的人说对了你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是一样的。哦对了,易经本来就是算卦的。

PS: 仔细想想,如果是罗素来写他大概会删减这个篇幅并且明确说没什么理由研究这个了。也许他会更加着重讲这种玄学给中国人造成的影响。反正,这一章是让我领教了抱着公允的态度介绍哲学史是什么样子的。(并不是说冯友兰抱着公允的目标,但是只要是个学者大概都没有罗素的魄力。

bookmark_border中国哲学简史 – 法家

十几年后又读到韩非子,还是觉得他太牛了。而且由于我自己的见识变多一些了,更看清了一些我的想法的来源和演变,也对自己的判断也更有信心,所以好像觉得他更厉害了。

读这一章的第一个感悟是,“法”这个字,最初概括“法家”的时候是方法的意思。然后法家的主张里很特别的一点是强调法律。今天我们说“法”,会先想到法律,其实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方法->法律这个演变的效果里。

冯友兰提醒他的西方读者说,我们说“法家”(Legalists),并不是说jurisprudence。我并不完全确定jurisprudence的意思,以前经常在《九人》里读到这个词,所以应该是审判的意思。我读的中英对照的翻译里,也翻译为“法律和审判”。我小时候知道一种电视剧叫做香港律政剧,然后很不解,审判不就是按照已有的条款作判断吗,为什么法官律师这种职业值得娱乐圈注意呢?这也反映了我缺乏对jurisprudence的理解。

在韩非子之前,法家有三派。慎到强调势;申不害强调术;商鞅强调法。韩非子强调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然后我脑洞了一会儿,仅仅因为我喜欢瞎联想。西方政治中的三权分立,是legislation, executive, jury:立法、行政、司法。会不会可以和法家强调的三个要素法、术、势能对应?被我强拉来的对应是:立法(legislation)<->法、行政(executive)<->术、司法(jury)<->势。

当然这对应只是对应而已,肯定不能等价,对应的双方意思还是有点不同的。冯友兰对法的解释用的词是law and regulation,术的解释是statecraft,势的解释是power。前两者相似得还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势/jury,我好像还是有点难判断这两个意思像不像。韩非子的势,指的好像是权威、力量。君王有了势,才能推行他的法律。当然推行的时候还要讲究术。

这次读韩非子的介绍,最大的新感触是,韩非是马基雅维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冯友兰肯定是很懂西方哲学的学者,然后觉得他很可能读过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所以一半期待着这一章会点到马基雅维利,结果并没有。冯友兰说,法家的各种主张,根本目的是为治理当时日新月异的社会提供一个方法。法家觉得自己的方法,可以使智力、德行一般的人也能做好大国的君王。这种坦诚承认自己的目的并且清晰地向这个目的努力、不在乎别的方面的批评的做法,就让我想到马基雅维利。两者都受到了其他lofty的学派的鄙视。我记得中学历史课(我之前历史知识的主要来源)上读到韩非子和法家的时候,就对他们的不拘泥于道德的姿态非常折服,从此一直欣赏坦诚。别的不说,只有坦诚了才有希望真的思考任何问题啊。

法家也是先秦诸子里唯一认识到时代变迁不能盲目诉求过去的一派。孔子诉诸于周文王;孟子诉诸于大禹,然后为了超越别家诉诸于尧舜;道家诉诸于伏羲。和他们相比,法家认识到新的情况带来的问题需要新的方法来对付。这种progressive的世界观一直埋在我的意识里,现在想来也是因为当时读到法家对我的影响。秦统一中国,是采用了法家的方法。到了汉代,治理那么大的国家肯定还是需要法家的方法和思路,但是对外却独尊儒术。我是多么痛恨这种hypocrisy啊。

读这一章真的发现了好多我的性格的来源。不过也有很多冯友兰的解释是我以前没想到的。

中学历史课上并没有怎么说法家的具体主张。我得到的印象只是要遵循法制。可能是因为当时我国在推行法制,it suited them to teach this much in school。(我比较subtle地体会到了state education的效果。)冯友兰描述了一些具体的主张。比如说,要“循名而责实”。我读下来的理解基本上就是一种trial and error的方式组合出一个国家机器,每个部件正常运转,并且有监督保证不出问题。这些具体的介绍和描述,让我更倾向于理解法家的主张偏向一种方法论,而不是有什么私心目的。所以也更坦诚。

冯友兰还说的一点,我有点将信将疑。他说法家理想中的君王,实际上和道家的无为是想通的。法家理想状态的国家是一部机器,可以很好地运转、更新维护。一般认为法家完全不在乎道德的方面。然而,冯友兰说,法家需要的理想君主,是完全无私和impartial的,要能惩罚自己的亲友、奖赏自己的敌人。He who can really fulfill them is nothing less than a sage。

另外,在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都比较小,各种政治活动比较personal。普遍奉行的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也就是以礼治贵族,以刑治平民。儒家可以说是希望把礼推行到平民,而法家觉得把刑推向所有人比较可行。可以argue说儒家的目标是对人类高要求。然而高要求是通向hypocrisy的捷径,东西方的人们都走过这条路。反而是把base降低了以后,才可能走向高标准。可以说高标准的人,只能通过自我驱动达到,用习俗、教条来驱动的话,历史告诉我们只会适得其反。

bookmark_border中国哲学简史 – 荀子

这一章读得很惊异。可能是中学历史没怎么介绍他的缘故(我老是在怪中学历史课啊)。我一直知道荀子,因为他的两个门徒韩非子和李斯是战国末期、秦朝的重要人物,我也一直觉得第一次统一中国然后恰好是那么残暴的朝代,是非常激动和浪漫的一段历史。然而我好像从没对荀子的哲学有过什么了解,更不知道他和之前的儒家的区别。然而冯友兰的这一章把他写得非常有特点。

一般会提到荀子的观点,是他的性本恶。以前我想到性本善vs性本恶之争,只会觉得古人不懂得辩证法、硬要争个大一统的理论。但是冯友兰成功地把性本恶放在了荀子的哲学的context下来解释,感觉有道理和有意义很多。冯友兰说:荀子并不是对humanity看法特别低,相反,他把humanity看作和天地一样的高度。大自然要做大自然的伟大的事,而人要做的就是文明。

荀子回答性本恶那么善是怎么来的呢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和墨家一样的功利主义论点:人需要群居,各司其职,才能共同繁荣。所以要做好人与人互动的规范,这也正好是儒家一直强调的“礼”。懂礼,就需要学习,学习就是学累积的先人的成果。冯友兰说,他觉得儒家经典《礼记》应该是荀子的门人写的。我读的时候,觉得荀子的礼,就是etiquette。(而孔子的“礼”,我还是好像不明白是什么。)Etiquette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protocol。荀子好像对很多仪式、习俗也是看得很不迷信。比如后面说他的逻辑的时候说到,荀子觉得“名”是约定俗成而已,完全可以下个规定把猫改称为狗。另一方面,这样抽离地看人,他门下出了法家学徒也是完全合理的。

接下来冯友兰指出的一点,让我非常醍醐灌顶。他说,经过荀子的解释,儒家的礼仪,就没有了宗教成分,而是变成了诗。两者都能抒发情感、发挥想象,但是宗教是把它当作真的来讲,诗是当作假的来讲。我简直觉得,如果真的这些解释是荀子的功劳的话,那么世界上几乎所有其他种族文化都那么宗教-heavy,是因为他们没有荀子。

冯友兰说,荀子也是儒家先秦大家中从逻辑方面反驳名家的(好像唯一一人?)。还有他对墨家的“杀盗不是杀人”的dismiss我觉得看起来合理很多。荀子对“名”的观点,最后是说,名可以随便起,约定就好了。那么约定这件事,其实是君王要做的事情。他想象如果有个圣人王,有足够的政治权威统一名,那么大家都可以走上没有争辩的正道。这也反应了战国末期人们渴望统一。

bookmark_border中国哲学简史 – 道家

现在读书真的是糟蹋书,唉。有时候只能读得囫囵一些,否则永远也读不完了。然后这样碎片化地记录一些。。。

冯友兰说道家最初想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保全生命。一开始的一个方案是出世。《老子》里有个故事说,一棵树因为没有什么用而没有被砍。

然后,道家是部分继承了名家的抽象概念的路线。

到了庄子,道家追求的成功保全生命圣贤,是能够“驾驭六气”什么的。这个概念立马让我想到了斯宾诺莎——懂得宇宙运行规律(上帝)的人,能够处事不惊。那是很高级的境界。我国的先秦哲学家就达到了。冯友兰也说庄子这一点和斯宾诺莎的意思是一样的。

稍微想一下,我还是觉得庄子和斯宾诺莎不一样,即便可能结论是一样,但庄子得来得好像太容易了。斯宾诺莎是从经院哲学发展出来的,虽然他自己可能不觉得自己有多radical,但在我们看来,他还是挣脱了经院哲学的。有了这一番挣扎,西方通过弯曲的道路达到的同样的结论,比我们的更深刻。(当然,也有可能该怪我对庄子是如何达到这个结论的过程知道得太少。)

庄子说,(我的解读)你仔细想想我们都是尘土,死亡不可避免,是自然规律,就如昼夜交替一样,真正明白而且接受这一点的人,不会惧怕死亡。

这里冯友兰说了一个评价:庄子解决死亡问题的办法是取消问题。这是非常哲学的解决办法。哲学无法在实际方面帮你解决任何问题,what it can do, however, is to give man a point of view from which he can see that life is no more than death and loss is equal to gain. 这一种对哲学的评价(从上下文来看,是冯友兰对哲学,或者说起码是对庄子的哲学的一种评价),我一下子觉得有点被激怒了。思绪转到了想批评“中国人太聪明因小失大”之类的。罗素也说,科学是我们确切知道的,哲学是我们不确切知道的。其实意思是差不多的,但后者一点也不offensive。对这一段话,我还没有想清楚。

bookmark_border中国哲学简史-名家

第一次听到名家这一家。中学历史课本干嘛去了。

冯友兰说和古希腊的Sophists不一样。但是看了他的描述我觉得还是非常像的。而且好像Sophists和名家一样,也是从法律辩护需要延伸出来的。

冯友兰对惠施的描述让我很有好感啊。名家和Sophists为了辩论而辩论是表象。但是惠施更有一种mind debate的感觉。罗素的《如何避免愚蠢见解》里,一种避免愚蠢见解的办法就是,假装在和与自己观点相反的人辩论。诡辩如果是为了达到随便什么目的而辩论,除了技巧以外就没有别的意义了。但是惠施给我的感觉是罗素的那种mind debate。由此带来了各种相对的思索,我觉得很先进。公孙龙,因为“白马非马”这个故事在小学历史课里把我带歪了,我总有他比惠施少思索、更好辩的感觉。但是读到冯友兰说他后来达到了类似于柏拉图的ideal的抽象概念,理智告诉我他也是为了探索思辨。中国的哲学,太多伦理,太少抽象和思辨了。名家简直是一股清流。

bookmark_border儒墨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说,儒家和墨家,都是更早时候的高级阶级的人散落民间形成的。儒家来自文官(儒);墨家来自武官(侠)。后面这一点我第一次知道!中学历史课里只说了墨家会小孔成像(??)。

书里面举了例子说墨子去邻国说服不要攻打他所在的国家,他和邻国的将军模拟打仗,见招拆招。对方说,我没别的办法了,只有一个办法,但不告诉你。墨子说,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办法。国君问你们在说什么呀!墨子说,将军正在计划谋杀我,这样就没人统筹防御了。然而我有几百学徒,我已经教会了他们所有这些,所以你杀了我也没用。对方没办法之后放弃了。

这个例子我看了很着迷,说明墨家是一群真的有军事才能的人。但是他们喜欢防御。冯友兰说,他们不是一般的雇佣兵,而是有自己的标准。他们会打仗,但是十分厌恶暴力。这样一来,墨家就非常绝地了。(还有后面的兼爱x_x

我带着好感读下去,冯友兰说,墨子对“为什么要兼爱”的回答是极度功利主义的。我带着有色眼镜看,觉得那个时代对原因的探讨经常是既有结论的justification,无足奇怪。(忽然心虚:有结论然后到处看到支持结论的证据,这个习惯现在我们并不是没有。仔细想想这是无力从agnostic状态独立判断的弱点啊。我们只能做到世界之大数据之多无法处理,经常记得自己的结论很可能是偏见。。。

说到justification,冯友兰说儒家的很多东西是对过去的礼节习俗传统的justification。呵呵这大概说出了我对儒家的厌恶根源。另外,虽然孔子有时候挺可爱的,但是我要说一句罗素说亚里士多德的话:后人过于推崇他造成的思想停滞一千年的情况(中国是两千年),就算和他本人无关,也让我无法对他有好感。

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对偏见和争吵有很多感触。。。感觉说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了一点,就是有个朋友有时候会触怒我,真是很难得的。这就叫做诤友。而我,似乎还没有能力同样地对待别人。(这一段和前面是什么关系<_<

将近一个月没写日志了,搞了半天就搞了这么一篇破碎的玩意。还有刚才连保存草稿都没成功,重新敲了一遍x_x

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斯宾诺莎 – “Intellectual Love of God”

读书会读完《西方哲学史》,决定大家选一个喜欢的哲学家来复习。我之前写过了休谟,所以这次挑了罗素最喜欢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大家挑的都是 book 3 part 1 里的哲学家 (From the Renaissance to Hume)。最早的古希腊哲学隔的时间太久我们都不记得了感觉很久远,很多都是不确定的;经院哲学又太教条;再近代一些的哲学,大家都感觉罗素写得不中肯(对此我的辩护是,你们觉得他不中肯却还是很喜欢看他写啊)。

罗素说,斯宾诺莎最主要的著作是Ethics。其它他还写了一些 biblical criticism 和 政治理论。Ethics 里,斯宾诺莎从形而上学 推到 psychology of the passions and will 最后推到了由前两者得到的伦理学Ethics。他的书的特点是,论证缜密,格式几乎是几何原本的样子。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individual souls and separate pieces of matter are adjectival(而不是实质的独立的东西)。并没有个人的永生,但是有impersonal immortality,也就是one with the God。这彻底是 pantheism 泛神论。因此虽然斯宾诺莎的真诚、虔诚是远超越一般人的,教会却宣称他是异教徒。容忍他的荷兰政府也叫他不要发表著作。

斯宾诺莎还认为没有free will, 没有chance。(那么他是决定论者吗?)那么犯罪的人是不是也不能怪他们?斯宾诺莎的回答是,sin是一种negation,而上帝包容一切没有negation。我的理解就是所谓的sin是人类角度的,高到上帝角度其实是没有sin。在并不知道斯宾诺莎之前,我一直是用这种思路来理解为什么宽宏大量是可贵的。

我们认为的罪恶,在更高的高度下看可以忽略,但并不会因此而去作恶。

斯宾诺莎认为人有能力理解the eternal and infinite essence of God. 我们要做的是不要让短期的passion阻止我们看见intellectual vision of the whole。

We are in bondage in proportion as what happens to us is determined by outside causes, and we are free in proportion as we are self-determined.

All wrong action is due to intellectual error.

罗素否定了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认为它和现在的科学不配套了。也就是那套演绎法是不够的,fact必须通过观察得到。罗素又强调了斯宾诺莎接下来的结论都是一种《几何原本》式的推论得到的。我不太能接受的是,在否定了前提之后,他还能那么推崇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罗素在书里没有说。但是我觉得是因为,罗素认为伦理学是和哲学分开来的。罗素作为一个逻辑学家,承认善恶是没有逻辑基础的。然而罗素自己又是那么爱憎分明的人。

罗素说,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教我们how to live nobly and accepting human limits。假如你遭受了巨大的不公,比如你是犹太人,你的家人被害死。斯多葛派会说:what does it matter to me if my family suffer? I can still be virtuous. 基督徒会说:Love your enemies。斯宾诺莎(认为自己是很好的基督徒)说,爱你的家人&&宽容你的敌人。这两者是矛盾的,只有爱和胸襟高的一定程度,才能化解。而且斯宾诺莎说,a life dominated by a single passion is a narrow life, incompatible with every kind of wisdom.

而我,读什么书都只能看到我已经在想的东西。在目前我被星战第一次激起宗教情感的情况下读到斯宾诺莎,不能不想到,passion会阻止你看到上帝 这个说法 和绝地信条的相似之处。读书的时候小伙伴表示斯宾诺莎很像佛教。我对佛教可能有误解,我觉得佛教更接近上述的斯多葛派。我觉得罗素那么喜欢的斯宾诺莎——教你会爱也会宽容——这种奋不顾身入世的勇敢,同时又有出世的胸襟,其实是我爱星战的一个深层次方面。。。这种境界,肯定古往今来很不少人达到过,所以在各种宗教里都有这种思想的变体。只是在把宗教推向普通大众的时候,都会变形。

并不是你信教,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也不是如果你是无神论者就不能达到这个境界。这是一条修行之路。

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休谟

进入理性主义、经验主义时代之后,本来觉得松口气,终于都是reasonable的东西了。但是松口气只是因为我们思路模糊&对哲学不深入了解。所以至今我们都会觉得’reasonable’是个好结果。

休谟本来想要从彻底的经验主义出发,去征服世界。结果呢,严格理性+经验主义却走向了彻底的怀疑论。这条路怎么走都走不通。罗素也说,休谟在这个方面代表了一个死胡同。而我,读完一遍之后第一反应是不甘心,要再读一遍。

这一篇的一开始讲休谟的体系的基础:经验主义路线的休谟说,确定的knowledge只有来自simple idea. simple idea是感官得到的外界的impression。我们还可以有complex idea,都是从simple idea组合起来的。complex idea似乎是不算确定的knowledge的,因为后面说到,我们对self,没有impression只有perception(我冷、我爱等等),所以我们心中的self,是个组合的东西。而由这推出的是self这个substance是不存在的。虽然这段我有很多疑问(比如说,外界的东西,比如一个桌子,难道就是simple idea?不是桌面、桌腿的组合?外界的东西和self有什么不同?),但是罗素说(我就接受好了)这个结论是很重要的。在形而上学方面,排除了substance存在的必要性;在神学方面,可以不要讨论灵魂了;在analysis of knowledge方面,说明了subject和object的分类不是一种根本的分类。

这里我跳过了前面说的impression理论。罗素说impression理论有两个点可以攻击。第一,nominalist想要排除柏拉图主义的universal(上帝那边有一个猫的idea,所以实际上的猫的instance都是那种idea的(不完美的)实现),而是提出我们的概括的名称猫,实际上是一个一个instance的总称,没有instance的话,“猫”这个概念什么也不是。罗素说,逻辑上这个general name和universal name没有区别。第二个弱点是,impression有多清楚?我们的idea可以有很多的细节(比如我有个idea说那个人身高一米八),但人的impression不可能这么清楚的,要把所有的知识建立在impression上是做不到的。

这里,休谟只是在描述经验主义应该是怎样的,在建立经验主义的理论体系。但是休谟的一个结论,却至关重要,那就是:causation这个关系是不可靠的(如果纯从理性和经验主义出发的话)。我们看到A会导致B,只是因为我们已经看到无数次A发生后B发生了,而且从来没有过A发生了B不发生,所以我们下次看到A的时候就expect B会接下来发生。(这里有个小小的矛盾,这里的“所以”也是因果关系。)

休谟这样的彻底经验主义者,认为确定的knowledge,只有1)你真的观察到的东西(所有未来的东西和过去你没观察到的东西都不算确定的知识)和2)逻辑和数学推论得到的结果。所以呢,你可以观察A,你可以观察B,你可以观察A和B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关系。但是,A导致B这个动作是看不见的。(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心理活动,你心理上对A发生后B会发生的错觉。我们无法保证下一次A发生了之后B会发生。)

如果只从经验主义出发,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了:causation能不能被观察到?休谟的答案是不能。罗素说,他觉得对休谟的观点最有力的argument是,所有的科学结论。在发展科学理论的时候,只有在最初非常粗糙的假设的时候,我们会引入causation。实际上,任何一个物理现象,究其本质都是非常非常复杂的一连串作用,不可能被直接观察到。更不要说量子物理,更加支持没有causation的观点了。

所以说,如果我们铁了心一定要千万要防止自己乱下结论,只从经验主义出发,不接受别的,那么我们得到了结论:所有的belief都是irrational的!(啊,我们怎么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呢?)这,是经验主义的矛盾。(而洛克那样容易满足思路不够清晰的哲学家却会以为我们成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就是通向真理的康庄大道。)

这种彻底的怀疑论,休谟自己也有点受不了,他也是不得不得到这样的结论的。他还有点自嘲。

真的,看了这个理论的感觉就是不甘心。罗素在开头也这么说,而且他还说,他觉得至今(写书的时候是1930年代)这个矛盾没有被很好地回答过。我们经历过无数个太阳升起的早上,但是要说明天太阳也会升起,是不理智的?如果连因果关系都不承认,还怎么研究科学?

如果我们已经经历过无数次A->B,而且从来没有经历过!(A->B),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推断下次A->B的可能性大到几乎是certain?这个过程,就是inference,归纳法。归纳法到底可靠吗?休谟不愿意轻易接受这个方法,因为它和逻辑推论(演绎法)相比,差很多啊!罗素最后说,他觉得这说明了归纳法是一种独立的逻辑原理,无法从别的逻辑原理推论得到,也无法从经验得到。没有归纳法,科学就无法继续。

罗素的这个结论,他自己大概也觉得不够好(所以一开始他承认休谟提出的这个让人不甘心的结论,他很希望,但没有看到很好的解决),完全就是因为我们不想彻底不承认科学而接受的。好想看看这条thread以后会怎么进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