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读得很惊异。可能是中学历史没怎么介绍他的缘故(我老是在怪中学历史课啊)。我一直知道荀子,因为他的两个门徒韩非子和李斯是战国末期、秦朝的重要人物,我也一直觉得第一次统一中国然后恰好是那么残暴的朝代,是非常激动和浪漫的一段历史。然而我好像从没对荀子的哲学有过什么了解,更不知道他和之前的儒家的区别。然而冯友兰的这一章把他写得非常有特点。
一般会提到荀子的观点,是他的性本恶。以前我想到性本善vs性本恶之争,只会觉得古人不懂得辩证法、硬要争个大一统的理论。但是冯友兰成功地把性本恶放在了荀子的哲学的context下来解释,感觉有道理和有意义很多。冯友兰说:荀子并不是对humanity看法特别低,相反,他把humanity看作和天地一样的高度。大自然要做大自然的伟大的事,而人要做的就是文明。
荀子回答性本恶那么善是怎么来的呢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和墨家一样的功利主义论点:人需要群居,各司其职,才能共同繁荣。所以要做好人与人互动的规范,这也正好是儒家一直强调的“礼”。懂礼,就需要学习,学习就是学累积的先人的成果。冯友兰说,他觉得儒家经典《礼记》应该是荀子的门人写的。我读的时候,觉得荀子的礼,就是etiquette。(而孔子的“礼”,我还是好像不明白是什么。)Etiquette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protocol。荀子好像对很多仪式、习俗也是看得很不迷信。比如后面说他的逻辑的时候说到,荀子觉得“名”是约定俗成而已,完全可以下个规定把猫改称为狗。另一方面,这样抽离地看人,他门下出了法家学徒也是完全合理的。
接下来冯友兰指出的一点,让我非常醍醐灌顶。他说,经过荀子的解释,儒家的礼仪,就没有了宗教成分,而是变成了诗。两者都能抒发情感、发挥想象,但是宗教是把它当作真的来讲,诗是当作假的来讲。我简直觉得,如果真的这些解释是荀子的功劳的话,那么世界上几乎所有其他种族文化都那么宗教-heavy,是因为他们没有荀子。
冯友兰说,荀子也是儒家先秦大家中从逻辑方面反驳名家的(好像唯一一人?)。还有他对墨家的“杀盗不是杀人”的dismiss我觉得看起来合理很多。荀子对“名”的观点,最后是说,名可以随便起,约定就好了。那么约定这件事,其实是君王要做的事情。他想象如果有个圣人王,有足够的政治权威统一名,那么大家都可以走上没有争辩的正道。这也反应了战国末期人们渴望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