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的一个记忆是,夏天的午后下雷阵雨。那时家里只有一个房间,一扇窗。炎热的夏天在家里,忽然意识到天光变暗,是年幼的我第一次意识到平时对日光过于习以为常。过一会儿传来滚滚雷鸣,接着就是雷暴雨。窗外的弄堂里到处流淌着雨水,从屋檐上,从雨棚上留下到水泥地上,流进墙角的排水沟。雨水冲走了炎热,凉风习习。而我们平时一天的节奏被打断。我们不再摇扇子,或者做别的我们每天做的事情。爸爸无言地望着窗外,抽着烟。以前的这种雷阵雨一般都很快就过去了。雨停后,夏日的太阳依旧猛烈,很快外面残留的水也不再凉爽。我们继续摇扇子,而爸爸则去做他夏天下午会做的事情。
中学地理课上学到,这种是亚热带季风气候常见的对流雨。这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地理课的原因之一,因为我可以拿学到的东西和常识、经历、想象去比较。后来我们搬离只有一个房间的住处后,夏天下午仍然会下雷阵雨。有一次我骑车出门遇上了。瓢泼大雨冲到我眼睛睁不开,我只好打退堂鼓,推着自行车走回家。但是当我回到家门的时候雷阵雨已经过去了,不久太阳就烤干了我湿透的衣服和头发。
我不知道为什么如今夏天下午很少下这种雨。难道夏天午后的雷阵雨也只是我忆旧过程中理想化了的内容?还是全球气候变化中,消逝了的一个现象?如今夏天只有持续不断的烈日。而如果要下雨,就可以给你下一个星期、一个月。
我忽然写了这篇日志。因为我在读Peter Hessler的River Town。别的优点先不说,他用语言描述的场景读起来特别有滋味,好久没有新读到的书给我这种感觉了。有时候他描述的场景,没有评论,就能让我感动掉泪。这也太夸张了。作为一名东施,我必须效颦一下,用自己的语言来体会一下把对一个场景的感情投射在描述里,看看能不能达到那种效果。
另外想自大的一点:我发现我现在中英夹杂的毛病变少了。写上面的文字的时候有几次我挣扎着思考怎样用中文表述。一个地方是,小时候下雷阵雨之前天变黑,是让我不再take sunlight for granted的一个记忆。这个想法我是翻译成中文写的。第二处是怀疑自己对雷阵雨的记忆是不靠谱的nostalgia,难道这种词中文都没有对应吗?肯定是我的知识有问题。还有一处是,前面那一段说River Town,我想说的是among other things, the language is a pleasure to read. 因为这本书最大的优点肯定不是语言。我以前中英文夹杂,是因为我自大地觉得想法本身最重要,我就真的不在乎我写下的是中文还是英文。我现在还是觉得想法本身最重要。但是如果你有技能用准确的语言记录下来,那就更好了。我应该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至于怎样做到像River Town这样的效果,那人家是专业的,我还是先不要妄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