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斯宾诺莎 – “Intellectual Love of God”

读书会读完《西方哲学史》,决定大家选一个喜欢的哲学家来复习。我之前写过了休谟,所以这次挑了罗素最喜欢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大家挑的都是 book 3 part 1 里的哲学家 (From the Renaissance to Hume)。最早的古希腊哲学隔的时间太久我们都不记得了感觉很久远,很多都是不确定的;经院哲学又太教条;再近代一些的哲学,大家都感觉罗素写得不中肯(对此我的辩护是,你们觉得他不中肯却还是很喜欢看他写啊)。

罗素说,斯宾诺莎最主要的著作是Ethics。其它他还写了一些 biblical criticism 和 政治理论。Ethics 里,斯宾诺莎从形而上学 推到 psychology of the passions and will 最后推到了由前两者得到的伦理学Ethics。他的书的特点是,论证缜密,格式几乎是几何原本的样子。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individual souls and separate pieces of matter are adjectival(而不是实质的独立的东西)。并没有个人的永生,但是有impersonal immortality,也就是one with the God。这彻底是 pantheism 泛神论。因此虽然斯宾诺莎的真诚、虔诚是远超越一般人的,教会却宣称他是异教徒。容忍他的荷兰政府也叫他不要发表著作。

斯宾诺莎还认为没有free will, 没有chance。(那么他是决定论者吗?)那么犯罪的人是不是也不能怪他们?斯宾诺莎的回答是,sin是一种negation,而上帝包容一切没有negation。我的理解就是所谓的sin是人类角度的,高到上帝角度其实是没有sin。在并不知道斯宾诺莎之前,我一直是用这种思路来理解为什么宽宏大量是可贵的。

我们认为的罪恶,在更高的高度下看可以忽略,但并不会因此而去作恶。

斯宾诺莎认为人有能力理解the eternal and infinite essence of God. 我们要做的是不要让短期的passion阻止我们看见intellectual vision of the whole。

We are in bondage in proportion as what happens to us is determined by outside causes, and we are free in proportion as we are self-determined.

All wrong action is due to intellectual error.

罗素否定了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认为它和现在的科学不配套了。也就是那套演绎法是不够的,fact必须通过观察得到。罗素又强调了斯宾诺莎接下来的结论都是一种《几何原本》式的推论得到的。我不太能接受的是,在否定了前提之后,他还能那么推崇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罗素在书里没有说。但是我觉得是因为,罗素认为伦理学是和哲学分开来的。罗素作为一个逻辑学家,承认善恶是没有逻辑基础的。然而罗素自己又是那么爱憎分明的人。

罗素说,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教我们how to live nobly and accepting human limits。假如你遭受了巨大的不公,比如你是犹太人,你的家人被害死。斯多葛派会说:what does it matter to me if my family suffer? I can still be virtuous. 基督徒会说:Love your enemies。斯宾诺莎(认为自己是很好的基督徒)说,爱你的家人&&宽容你的敌人。这两者是矛盾的,只有爱和胸襟高的一定程度,才能化解。而且斯宾诺莎说,a life dominated by a single passion is a narrow life, incompatible with every kind of wisdom.

而我,读什么书都只能看到我已经在想的东西。在目前我被星战第一次激起宗教情感的情况下读到斯宾诺莎,不能不想到,passion会阻止你看到上帝 这个说法 和绝地信条的相似之处。读书的时候小伙伴表示斯宾诺莎很像佛教。我对佛教可能有误解,我觉得佛教更接近上述的斯多葛派。我觉得罗素那么喜欢的斯宾诺莎——教你会爱也会宽容——这种奋不顾身入世的勇敢,同时又有出世的胸襟,其实是我爱星战的一个深层次方面。。。这种境界,肯定古往今来很不少人达到过,所以在各种宗教里都有这种思想的变体。只是在把宗教推向普通大众的时候,都会变形。

并不是你信教,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也不是如果你是无神论者就不能达到这个境界。这是一条修行之路。

bookmark_borderThe Nine: 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the Supreme Court

想到哪写到哪。

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终身制的,挺好奇这个制度的来源以及其他国家的做法。小青说这个制度的来源是试出来的:最初联邦的时候发现完全民意驱使会出现很多混乱和不公,所以需要架设这样一个高于平常政治争执的机构。法官们不需要考虑到选票和讨好其他机构,才能做到最好的判断。

这本书的时候,我有时候会想,长期地judge(除了carry out自己的观点以外还有什么长进?),什么样的人适合做这件事?我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人物是《宇宙尽头餐馆》里的ruler of the universe (”But then, I thought the rain is wet, so who am I to judge?”). 当然这是fiction,同时也是超小概率的乐观结果。这本书主要通过描述最高法院里各个法官,以及新法官的任命过程,来描述三十年来最高法院的走向。对于政治历史小白如我来说,一开始很不好读。我把Wikipedia上面的美国总统列表里最近几十年的抄了一遍,然后又抄了一遍associate justice的名单,先给每个人贴上党派的标签,然后读起来就顺了很多,很多时候像在读八卦。对于熟知这些的美国人来说,没有这道坎读起来肯定是非常的轻松。

这本书主要是从法官们本人的维度来分析的。看完整本书印象最深的法官当然是Sandra Day O’Connor。由于她在左右的意识形态走的是centralist路线,常常是5:4决定里的关键一票,作者称之为swing vote,给了很高的地位。作者本人的意识形态很鲜明是左的,他显然对O’Connor这个共和党总统提名的法官被赶到有时候必须side with左派这件事非常impressed。在1992年的abortion case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中,O’Connor是最终达成pro choice结果的“三驾马车”之一。O’Connor本人本来并没有对abortion话题有过很坚固的观点,甚至好像是有点pro life的。然而这个案件中的“必须通知配偶”条款她不能同意。这样的条款冒犯到了女性的自治权。她是最高法院第一个女性法官,我想,如果不是她是女性,可能法院就要作出pro life的裁决了。

值得一提的是,Casey案件中的“三驾马车”:O’Connor, Kennedy, Souter都是共和党总统任命的法官。他们能达成liberal的判决,也说明是进步的力量战胜了党派的纷争。当时的九人中,只有一个是民主党总统提名的:Byron White,而这个White当年是abortion这个话题的里程碑case1973年的 Roe v. Wade 中支持pro life的。所以说这个时候的最高法院,可以说是above politics的。虽然共和党总统倾向于推荐保守的人,但是法官们不作出符合他们背后的政党的决定似乎毫无压力。

Rehnquist Court,在1994到2005年是最高法院人员没有变动的最长时间。

William Rehnquist是一位意识形态偏于保守的法官,他的特点是遵守原则,讲究效率。他的保守也很难动摇的样子。

坚定的保守派还有Antonin Scalia,他是第一位意大利裔的法官。他的特点是原旨主义。我发现各种流派里,我最不能同意的就是原旨主义。我在根本上就不能接受“先驱伟大必须首要想办法理解他们的原意”这种思路。未来根本就是发散性的,不可能有包罗万象的一个指导书来指导一切,尊重宪法的思路应该是在精神上、根本上尊重,所有的应用都是解读。就像欧几里得一样,founding father只是限定了公约,而公约是越简单越好。不过虽然不能同意Scalia,但是他本身对观点很诚恳,而且特别好战愿意为了自己的观点跟你战斗到底,这一点还是很可爱的。

另一位极端保守派Clarence Thomas则没那么可爱了。书里说他的最好的话是他在办公室里对所有人都很友好。也许是书里故意采用了他最讨厌的一面:他的confirmation经历了很多曲折(有人告他办公室性骚扰),最后是票数非常相近险胜的;之后他一直对此很有grudge;他也从来没有勇气在有敌意的场合下发表观点;他的很多vote都是极端保守的。Thomas是第二位黑人法官,第一位是他位置的前任Thurgood Marshall。保守派是反对affirmative action的,Thomas更是好像从来没有question过这些。他作为黑人对此的论点就是,尊重黑人要不把他特殊对待。书里好几次揶揄道,Thomas本人却是affirmative action的受益者。

Anthony Kennedy,本来一直是最高法院法官里的保守派。由于法院的持续向右,到Roberts Court的时候,他已经是中心派了。他的观点总体上比O’Connor要保守。但是在O’Connor退休后,他已经是九人中最中心的一人了。可见最高法院的持续走向。书里还说他每年都去欧洲Salzburg交流,他的国际眼光也带到了工作中。在否决给一个青少年杀人犯死刑的案件中他的理由是,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还有处死未成年罪犯(其中有中国)。

Rehnquist Court的后期,除了当中的swing vote,其他人的站队一直很好预测。下面的几个人都是左派的。John Paul Stevens是共和党总统Ford任命的,但是他却一直是法官中的左派(因为他是法官离党派纷争还比较远的时代上任的)。David Souter,书里的描述给人的感觉最接近ruler of the universe。老布什任命的,然而从Casey案之后,他基本上是整个court的左派。他在70岁的时候就退休了(算是比较年轻,有些法官90岁的时候还在工作)。接下来是克林顿任命的Ruth B. Ginsburg(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和Stephen Breyer。Ginsburg给人的感觉是非常no nonsense,严谨简略有原则。

后来O’Connor因为丈夫的老年痴呆症需要照顾而退休了,小布什提名John Roberts。此时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已经成了政治斗争,小布什面临很大的党内压力,需要把候选人调查清楚。Roberts感觉是个很狡猾的家伙。表面上他很decent,长得帅出口成章人缘好。而他也是个坚定的保守派。此时Rehnquist去世了,布什则把Roberts提上去当chief justice。O’Connor的继任是Sammuel Alito。小布什的两位提名,都是在议会被共和党控制的情况下提名的,他们的保守观点则是毫无疑问的。

由于正巧美国大选,所以在网上看了一些内容。(好像是看这本书的续集一样,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这本书是07年初版的。)奥巴马任总统期间,David Souter在2009年退休了(选择在民主党总统在任期间退休,也是有希望继任是liberal的意图),奥巴马任命了Sonia Sotomayor,第三位女性大法官,也是第一个拉丁美洲裔法官;2010年John Paul Stevens在90岁的时候退休了,奥巴马任命的最高法院的第四位女性大法官Elena Kagan。2016年2月Antonin Scalia去世了。议会已经被共和党控制,奥巴马的第三个提名Merrick Garland被议会拒绝投票(这合法么,你倒是投一轮票否决了再说啊?),议会坚决要到大选后再开始投票。在最高法院只有八个人的情况下,如果达成了tie,就需要lower court参与。(大概所以Joss前两天发推说你们别叫Thomas来投票,这样就不会有deaklock了。。。)

虽然美国的政治和我们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放大了来看美国算是世界上民主的标杆(美国相比欧洲很多国家来说,在很多方面比如宗教和女性平等方面,还是要保守落后),加上很多人都关注美国的流行文化,我听一些民权运动时期的民谣音乐,早就把这些思想当作自己的财产了。这本书从Rehnquist Court开始讲,Rehnquist之前的Warren和Burger Court,跟着国家的走向,做了很多liberal的决定。民权运动能取得那么多进展、取得法律的保护,应该也是和最高法院对各种争议案件的裁决有关。也许那些变化太快了,Rehnquist虽然是个大保守派,但他的保守还是给人一种非党派的印象。如今还有没有法官可以让提名他的总统吃惊?

从这本书来看,最高法院三十年来持续向右。奥巴马的两位任命本来也是替换court中的liberal。Scalia的继任如果是liberal则还有希望,但是现在已经不可能了。

本来这篇读后感还想从各个话题的维度谈一谈的。现在已经写了那么长了也就作罢了。Trump当选总统让我对一个话题很担心也就是反恐。我还记得我还在中学的时候发生了911,当时我懵懵懂懂的,但对911本身的震惊很快就没有我对班上同学纷纷觉得幸灾乐祸的反应的震惊厉害了。中学时代的我就一直觉得套上恐怖主义的帽子是很懒的行为,根本没有直击问题的要害。要害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很想知道,但是要害肯定不是“恐怖主义”这样一个标签。当时的我对美国的反恐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比对我同学的反应要能理解一些)。这么多年了,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进步一些,反而倒退了很多。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只会造成更多的“恐怖主义”。

最高法院的四位女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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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onnor & 长者(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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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 for good old time’s sake.

 

bookmark_borderA New Dawn

A New Dawn by John Jackson Miller, 2014/9/2

日以继夜地看完了讲Rebels主角Kanan和Hera相遇的故事。故事的一开始Kanan是个小混混类型的家伙,只想要忘记Force,因为绝地身份很危险。这讲得通。我继而期望看见未来的Rebellion(具体化在Hera身上)怎样帮助我们迷失的Jedi找回目标的故事。然而这个期望落空了。一直到最后,虽然Kanan的好心总是能从他不care的表面显示出来,但是最终他跟着Hera走了还是更多因为她很厉害她的飞船很棒,而不是share她的mission。故事最后的Kanan并不是Rebels开始的Kanan。我更想看这之间的故事。(是存心留的坑吧?)

记一下fact:

时间:11BBY。Order 66是19BBY,所以Kanan(b. 33BBY)独自混过了14岁到22岁的八年。

地点:Gorse和它的卫星Cynda。Cynda是Thorilide的主要产地。Thorilide是建造star destroyer的cannon的重要原料。Gorse永远一面背向恒星。面向恒星的一面无法居住。thorilide好像出自Cynda的石笋状crystal里,Cynda的景观很美。

主要人物:

Kanan:人类。在Gorse上当炸药运输飞行员。

Okadiah:人类。是Kanan的landlord,在Cynda上开个小酒馆。是个有洞察、冷幽默的老人。

Rae Sloane:人类。是个年轻军官。临时调任Ultimatum的舰长,很希望能保留这个职位。

Count Vidian:人类/cyborg。主要反派。他专长有效率地执行。实际上还有阴谋。

Skelly:人类。克隆人战争时期他是爆破专家。战争中他受了伤,得到一个不太管用的机械手,然后被安顿在Gorse这个不见日光的地方,是个malcontent,爱好爆破和阴谋论。

Zaluna:Sullustan(Nien Nunb的种族)。是土生土长的Gorse居民。在surveillence行业工作三十年。心理上想要给自己的工作justify。后来不得不卷入了这个事件。

Hera:Twi’lek。来Gorse调查Count Vidian。

 

bookmark_border湮灭 Annihilation

Annihilation
Jeff VanderMeer

一本惊悚小说,细节丝丝入扣,气氛诡异。有种Arthur C. Clark的对未知的探索和恐惧,加上H.P. Lovecraft的诡异,两者的结合。

最大的问题是,这一切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也许需要看完三部小说才能知道?但如果三部小说都不说明,我也不会惊讶的。

读的时候我还有一种感慨,人脱离熟悉环境之后是多么脆弱。一开始我只是觉得对于险象环生的原始自然环境,包括地下塔是未知生物的可能性觉得恐惧。后来到了灯塔这个人造的地标,还是觉得恐怖。

对于人物,同样有种未知而带来的警觉。我一直略发毛,感觉好像要忽然揭露作为叙述者的女主的什么事实,然后吓我一跳。虽然这个好像没有发生,但是(吓人不就是发生在还没发生但一直担心的过程中么)和现实一样,永远存在疑问。

诡异的X区域并没有在书里得到解释。但是我不觉得太失望。对于女主的过去的描述,也都很自然。我们自己的思绪何尝不是如此,过去与我们同在。每个人的过去不一样造成我们观察世界的思路和角度都很不一样。

我有一次到舟山去旅游。晚上我们去海滩看海看星星。回来的路上都没有灯,我觉得路边的石屋和草棚看起来恐怖极了。我旅游的地方没有半点诡异之处,基本算是旅游热点。真难想象小说里女主从灯塔回大本营的那段路。

这个小说要被我喜欢的Alex Garland拍成电影,还会有我迷得不行的Oscar Isaac。我中学开始发誓不看恐怖电影,现在要破例了。

bookmark_border如果,怎样读都get不到怎么办?Heart of Darkness 初读

http://teachers.yale.edu/curriculum/viewer/initiative_13.02.01_u

英文版看到Marlow从林子里找回Kurtz,然后实在很多地方没看懂看不下去了。回来看了一些解释(油管上的summary,和前面的链接)。如果一个作品,你真的get不了,那么别人的解释,能让你get吗?我很怀疑。然后我拿起中文版,从Marlow从海船上下来走到海边的站点的路上那一段开始看,一直看到了最后。这本书的原文,文字非常的难懂。我一直以为我的英文水平足够读绝大多数东西了。哦,也许这个自大的结论还是对的,而Joseph Conrad的文字难懂程度在绝大部分东西之外了而已。我曾经觉得英文比中文好懂,因为如果看不懂一个句子,总是可以通过语法规则来机械地弄懂的。仔细地看,用在这本书上似乎还是符合的。然而,读小说自然的mementum带来的速度,来不及让我分析理解句子。既然这本书被认为是最厉害的英文小说之一,那么一定是我英文不够好,无法自然地get。

那我也没办法。我甚至有点觉得出现这样一个困难是个有意思的挑战。我可以停下来仔细想想怎样攻克它。我的目标,虽然我没有明确想过,但只要一想就能明白,是要看懂故事、看懂作者的意图、理解赞誉它的人欣赏的地方在哪里,然后,我可以形成我自己的观点。

有很多书我看不懂暂且不表,包括读书会经常推荐的在我狭隘的眼光看来简直莫名其妙的书。还有不少书我看不懂,却非常希望能理解喜欢它们的人为什么喜欢。之前没有理解但非常想理解的还有DNA的Long Dark Tea Time of the Soul,它的前一本书我非常非常的喜欢;还有科幻名著《沙丘》,还有毛姆的《刀锋》。现在这个列表里多了一本书:《黑暗之心》。而这本书是其中最短的一本。因为罗素特别推崇Conrad,我无法理解这本书让我更感到可惜。那么我可以crack这个困难吗?

哦对了,我非常想理解但是总get不了的还有莎士比亚。

读中文版我困难小多了。还是隐隐觉得不放心。比如原文里的pilgrim都被翻译成“外来移民”,完全不妥。读中文版加上油管上的summary,我似乎读懂了剧情。然而从剧情方面,我还有不少疑惑。下面是我目前的理解和疑惑:

首先Marlow这个角色,应该是基于Conrad本人的经历。这个角色在故事中,基本上是这样一个心路历程:原本只是喜欢探索未知世界而已。到了非洲却发现当地的欧洲公司员工嘴脸很丑恶,不喜欢他们。对于传说中的Kurtz,感觉他一定不是和丑恶员工一个样子所以寄予希望,很想认识他和他交流。他遇到俄国青年的时候似乎立刻就同情他,因为他身上是一种单纯的向往冒险。也许俄国青年对Kurtz的崇拜感染了Marlow。然而Marlow对Kurtz虽然向往,但似乎一直没有很崇拜?后来他意识到Kurtz疯了。但是还是替他保管信件。也许只是因为公司唯利是图的员工相比,Marlow更忠于Kurtz。Marlow回到欧洲后,拒绝把Kurtz的文件信件给公司。他给了Marlow的表弟一些亲属信件,给了Marlow的记者同事Marlow的报告。最后他拜访了Marlow的未婚妻。他有没有被未婚妻感动?应该不是完全感动了,因为最后他对她撒了谎。

Kurtz这个人物就更难理解了。他的属性是听他讲话都的人会被他迷住:原住民、未婚妻、俄国青年等等。那么他本身是什么人呢?他的报社同事说他应该当政治家。一个如此有感染力的人,是个理想主义者(不管他的理想多么racist)?然而他似乎是非常忠于“多搞一些象牙”这个生意的。很难想象理想主义者会这样。而且,他获得了一个部落的崇拜后,带领他们去抢劫别的部落,也不是光明磊落的人做的事情。当Marlow发现他之后,他的计划是什么?他为什么那么虚弱还要逃离,为什么又跟Marlow回来了?他的报告,在他神智清醒的时候,内容是白人可以做很多好事因为他们那么厉害在黑人眼里可以说是神。在他后来疯了之后加了一句:杀光所有brute。是指黑人吗?他对原住民,到底是想要领导他们,还是想要利用他们,还是痛恨他们?

至于俄国青年,他为什么忠于Kurtz?甚至Kurtz命令当地人攻击船之后,俄国人和Marlow也不怪Kurtz这是为什么?完全是Kurtz的魅力?而那些pilgrim又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随船冒险。

虽然我现在对这本书的理解还很少,但是我有种感觉,谈论这本书是不是racist、怀疑作者racist的人,自己都是racist。在那个时代和那个情况下,作者表现出对原住民比书里更多的同情,都会显得很假。初次认识非洲的黑人,而且在那种环境里,肯定会觉得对方野蛮原始。这本书不可避免涉及了racist、殖民的题材,但是感情和同情心是自然的。我觉得书里的villain、作者用最贬义的笔墨写到的,是那个manager、制砖人和那些白人pilgrim。

关于文体,前面的链接里我略了解了这是现代体。和之前的经典小说里,上帝视角nerrator文体不同。这种叙述并不是旨在讲清楚一个故事,或者是把情节或者环境描述得精彩或生动,而是用语言来传达一种情境。“意识流”……也许,因为我的语言不够好,没能像我以为“意识流”会给读者带来的那种感受那样体会这本书。

我现在习惯的小说,都要语言吸引人,风趣幽默最好。wxb早就说过,这样的小说还不如拍成电影电视来体验。我至今似乎都没有体验过什么小说,不能被很好的影视adaptation替代。(当然,我没有读很多小说。)

接下来,我要听一遍有声书(我很怀疑会有帮助)。读一遍wiki上面的解释、背景介绍等等。对于这本书的research应该很多。

bookmark_border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一个星球上的两个文明互相隔绝,独立发展了几千年之后,两者固然会有很多的区别。这种情况下,更有可能的情况是一方比另一方好,还是各有千秋?如果是认为各有千秋,多少是由于反沙文主义的政治正确的需要?罗素那么喜欢中国,多少是由于他的谦虚?我们作为中国人,如果认为各有千秋,多少是出于自我虚荣的一厢情愿?

以上conjecture,都是脱离fact的。被推荐《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这本书,听说了它的美名之后,很有兴趣读。这本书分别讲述了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的政治情况。描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结构、推举/考试制度、经济制度(怎样收税)、国防兵役等等。书中说中国历代都是学而优则仕的,所以研究中国文化的时候,政治也是很重要的。好有道理,从来没有想过。

说到汉唐时期,宰相很重要的时候,我觉得很惊喜。还说唐朝有皇帝想要不经过政府,私自封官,还被人耻笑“斜封墨敕”。我很容易理解君权神授的思想在古代各个文化里都有。限制君权都是出于一定的特别理由的(比如皇权和教会权力的斗争,比如每个人直通上帝的神学理论)。比较失望书里似乎并没有解释汉唐形成宰相(或者说政府系统)对皇帝权力的制约的理由。

唐朝以后,我们就走了一千年的下坡路。(到现在都没有起色。)君权越来越无节制。地方治理越来越乱。其实分析怎样衰败的也会挺有意思的。作者一开始还很愿意分析。比如宋朝,他就说,经过五代动乱,宋朝皇帝自信不够。而且各种原因导致兵力弱,又要一直养兵,却打不了进攻。但是作者还是表扬宋朝维护了文化(因为他们怕武官,所以拼命捧文官),使得唐朝的灭亡没有带来中国文化的灭亡。到了明朝,取消了宰相,皇权进一步加强。但是后来很多皇帝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甚至几十年不上朝。到了清朝,作者就几乎只有一条:外族的统治首要任务是民族镇压。科举考试到此完全变成了愚民政策。各项政策都是压制人的技巧。

说说我对这本书不满意的地方吧。从根本上,我还是难以转变我原来的想法,而觉得作者对中国传统政治(和文化?)看得有点太高了,经常给我感觉太defensive,以至于作者说的好话(特别是汉唐对皇权的约束)也有点不敢全信。汉朝有推举做官的制度,唐朝开始有考试、科举制度。这种向百姓开放政府大门的政策,可能是中国最独特的发明吧。现在的高考、公务员考试,是不是就是这种传统的传承?中国传统对于学者的尊敬,肯定也是和科举考试有关的。我看到这里不禁也想到,这也造成了中国文化没有追求真理的动力,因为学习是为了做官呀。如今东亚的孩子在全世界都学习那么用功,实在也是这一传统到现在的延续。

明清开始,皇权越来越集中,社会结构越来越平铺。少了西方和皇权抗衡的力量(先是教会,再是工商资本家),人民是一盘散沙状态。但我觉得不能就此得出“中国人最自由最平等”的结论。我想要理解作者为什么会得出这种结论?我看下来似乎觉得起码一条重要理由是每个人都可能做官(如果你考试考得好的话)。然而,我们的传统里从来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啊。没有个人自由概念的理论自由——只要用功读书,就可能可以做官,在我看来这里不仅没有自由的意义,也玷污了追求知识这件事。

再说一说书中提到的一个说法,也是我之前没想到的:西方重视每个人的投票权,而中国的好传统是任人唯贤。作者说,这说明中国人在政治决定方面,是重质不重量的。不能说重量好过重质。这个说法一开始让我很震惊,好像发现了自己长久以来的错误。不过仔细想想,仍然不能同意。即使我自己身上有“贤人”的标签(让我有政治决定权),我也不能同意。

作者说:我们的历史不能用“专治黑暗”来一笔概括。我们不能生硬照搬西方的民主。我们需要了解历史才能做好决定。这句话抽象地看,非常的让人警醒,非常有道理。然而书里的具体展开,却让我略有失望。

附:在各种方面,我好像都是民族虚无主义者。(所以也对书里怪罪外族统治的同时显示出来的民族视角不能满意。)但是一直很欣赏书法。我自己是好久没有提笔了(虽然以前也没有练好过)。有时候想写字又因为没有堂堂正正的语言可以写。写下来都是乱七八糟的。记这本书的笔记的时候,忽然几个字又可以看了一些。这当然是因为这本书的汉语值得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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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mark_borderJedi Apprentice #1 The Rising Force

从一部面向young adult的星战小说中读出哲思是不是有些荒谬?我也算是读过一点点哲学的人。也许这种感觉不是哲学,而是信仰。然而我本来一直觉得从星战中读出宗教感情也挺荒谬的。啊,我一直反感那些说星战是“美国没有历史所以需要自造出的mythology”的说法的。

下面有剧透。

从EP1到EP6,Obi-Wan技艺高超又宽宏大量,一直是绝地典范。然而这些,也不是天生的。少年的Obi-Wan的这些特点并没有完全形成。

从没有想过绝地是怎么挑选Padawan的。这里,Qui-Gon并没有选中Obi-Wan。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失望,而且是好几次。遇到失望,遇到不公,我们能做什么?第一步是需要接受。因为恰巧和Qui-Gon在一趟飞船上,十三岁的Obi-Wan一开始没有全盘接受Qui-Gon不选他的事实,在内心深处还抱有希望。Qui-Gon虽然不收徒弟,但是因为同路,还是帮助了Obi-Wan。先是在他被Hutt打了之后救助他。然后他们陷入了一场冒险。他教Obi-Wan要耐心要自控。这个星系的恶,并不是一个一个打击能打击得过来的。抱着以暴制暴的方法,是徒劳的。这才是黑暗面的诱人之处。任何战斗,再精彩,都是小胜利。

There are greater battles to be won – battles of the heart. Sometimes, with patience and reason and by setting a good example, I have won more than a fight – I have turned my adversary into a friend.

我坚信这是真理。

就算是绝地模范,小时候也需要习得这些道理。整个故事里最揪心的是Obi-Wan真正意识到Qui-Gon不收他为徒弟的决定是final的。从小在Temple长大,希望成为绝地武士的Obi-Wan,面对着要与自己期待的未来永远失之交臂,一直是denial的状态。他希望在途中impress到Qui-Gon,让他改变主意。Qui-Gon打击到了他好几次。最后一次看得让人心碎。然而我们同时又看到,他完全接受了事实之后,立刻成长了,超越了自我。

I thought I understood its power. But I see I only glimpsed one corner of what it could do. For years, I thought myself worthy of it. But it was not until I recognized my own unworthiness that the power began to fill me.

Humility也是我坚信的为人准则。(虽然不是一直能做到,但是每次我fall back到它,我都能得救。)

这种心痛和接受带来的超脱……也许就是宗教情感吧?以前我从来没有理解过宗教情感(除了宗教情感中的敬畏感以外)……星战中,Jedi Order的设定,应该是从日本武士借鉴来的,本来就自带僧侣和修行的意味。我本来一直把里面“玄”的东西,或者叫做mythological的东西,当做粉丝应该接受的tax而接受下来的(你不接受的话简直没法看那几个电影)。我也知道人需要神秘主义的寄托。

只是,我没有想过我会真的陷入这种情感。

bookmark_border西方哲学史 – 休谟

进入理性主义、经验主义时代之后,本来觉得松口气,终于都是reasonable的东西了。但是松口气只是因为我们思路模糊&对哲学不深入了解。所以至今我们都会觉得’reasonable’是个好结果。

休谟本来想要从彻底的经验主义出发,去征服世界。结果呢,严格理性+经验主义却走向了彻底的怀疑论。这条路怎么走都走不通。罗素也说,休谟在这个方面代表了一个死胡同。而我,读完一遍之后第一反应是不甘心,要再读一遍。

这一篇的一开始讲休谟的体系的基础:经验主义路线的休谟说,确定的knowledge只有来自simple idea. simple idea是感官得到的外界的impression。我们还可以有complex idea,都是从simple idea组合起来的。complex idea似乎是不算确定的knowledge的,因为后面说到,我们对self,没有impression只有perception(我冷、我爱等等),所以我们心中的self,是个组合的东西。而由这推出的是self这个substance是不存在的。虽然这段我有很多疑问(比如说,外界的东西,比如一个桌子,难道就是simple idea?不是桌面、桌腿的组合?外界的东西和self有什么不同?),但是罗素说(我就接受好了)这个结论是很重要的。在形而上学方面,排除了substance存在的必要性;在神学方面,可以不要讨论灵魂了;在analysis of knowledge方面,说明了subject和object的分类不是一种根本的分类。

这里我跳过了前面说的impression理论。罗素说impression理论有两个点可以攻击。第一,nominalist想要排除柏拉图主义的universal(上帝那边有一个猫的idea,所以实际上的猫的instance都是那种idea的(不完美的)实现),而是提出我们的概括的名称猫,实际上是一个一个instance的总称,没有instance的话,“猫”这个概念什么也不是。罗素说,逻辑上这个general name和universal name没有区别。第二个弱点是,impression有多清楚?我们的idea可以有很多的细节(比如我有个idea说那个人身高一米八),但人的impression不可能这么清楚的,要把所有的知识建立在impression上是做不到的。

这里,休谟只是在描述经验主义应该是怎样的,在建立经验主义的理论体系。但是休谟的一个结论,却至关重要,那就是:causation这个关系是不可靠的(如果纯从理性和经验主义出发的话)。我们看到A会导致B,只是因为我们已经看到无数次A发生后B发生了,而且从来没有过A发生了B不发生,所以我们下次看到A的时候就expect B会接下来发生。(这里有个小小的矛盾,这里的“所以”也是因果关系。)

休谟这样的彻底经验主义者,认为确定的knowledge,只有1)你真的观察到的东西(所有未来的东西和过去你没观察到的东西都不算确定的知识)和2)逻辑和数学推论得到的结果。所以呢,你可以观察A,你可以观察B,你可以观察A和B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关系。但是,A导致B这个动作是看不见的。(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心理活动,你心理上对A发生后B会发生的错觉。我们无法保证下一次A发生了之后B会发生。)

如果只从经验主义出发,那么这个问题就变成了:causation能不能被观察到?休谟的答案是不能。罗素说,他觉得对休谟的观点最有力的argument是,所有的科学结论。在发展科学理论的时候,只有在最初非常粗糙的假设的时候,我们会引入causation。实际上,任何一个物理现象,究其本质都是非常非常复杂的一连串作用,不可能被直接观察到。更不要说量子物理,更加支持没有causation的观点了。

所以说,如果我们铁了心一定要千万要防止自己乱下结论,只从经验主义出发,不接受别的,那么我们得到了结论:所有的belief都是irrational的!(啊,我们怎么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呢?)这,是经验主义的矛盾。(而洛克那样容易满足思路不够清晰的哲学家却会以为我们成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就是通向真理的康庄大道。)

这种彻底的怀疑论,休谟自己也有点受不了,他也是不得不得到这样的结论的。他还有点自嘲。

真的,看了这个理论的感觉就是不甘心。罗素在开头也这么说,而且他还说,他觉得至今(写书的时候是1930年代)这个矛盾没有被很好地回答过。我们经历过无数个太阳升起的早上,但是要说明天太阳也会升起,是不理智的?如果连因果关系都不承认,还怎么研究科学?

如果我们已经经历过无数次A->B,而且从来没有经历过!(A->B),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推断下次A->B的可能性大到几乎是certain?这个过程,就是inference,归纳法。归纳法到底可靠吗?休谟不愿意轻易接受这个方法,因为它和逻辑推论(演绎法)相比,差很多啊!罗素最后说,他觉得这说明了归纳法是一种独立的逻辑原理,无法从别的逻辑原理推论得到,也无法从经验得到。没有归纳法,科学就无法继续。

罗素的这个结论,他自己大概也觉得不够好(所以一开始他承认休谟提出的这个让人不甘心的结论,他很希望,但没有看到很好的解决),完全就是因为我们不想彻底不承认科学而接受的。好想看看这条thread以后会怎么进展啊!

bookmark_borderThérèse Raquin

追看某人电影追到这部小说。以前从来没有读过左拉。在维基、Goodreads和Amazon看了几篇原著的评论,看到有声书是女神Kate Winslet读的(并且这部电影曾经请她演,男主当时是要请Gerald Butler),不禁很想听听。然后看见Kindle+有声书套餐只要3.5刀,根本就和国内买本翻译的书一样价钱,高兴地买下来听了。这也是我第一次用Audible。(Kindle+Audible互相sync的功能,一直到我听完了才出现,之前可能网络不好,一直没有出现。)Kate Winslet读起来,吐字清晰,节奏舒缓,听得非常满意。不知道他们这样的大明星读一下有声书要工作多久(书一共8小时),还卖这么便宜。

听了原著发现,之前看的电影In Secret对原著做了比较大的改编。我也很理解这改编,因为原著里的所有人物都好可厌。电影里男女主角像是好人(起码女主是好人)但犯了错,然后一路回不了头,有点悲剧意味。而书里,男女主角都虚伪懦弱。Laurant更是渣男中的最渣,懒惰自私。女主很虚伪我也讨厌,但是我一直对她有点同情。作者对她太狠了。只给她认识病男和渣男,还怪她只按照肉欲行事。想想这么一个姑娘,被姨妈养大,从小只能和病男在一起,而且病男和姨妈都是虚伪懦弱自私的人,怎么可能有见识呢?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健康男就爱上了,结果人家是渣中之渣。

当然书的重点可能是后半。男女主角结婚在整本书正中央。前半本还比较有情节(偷情->谋杀->等了很久没有嫌疑的情况下结婚)。后半本就是作者前言里说的性格分析,一点点看这对狗男女怎么抓狂的。他们躲过了人类法律的追责,却逃不过更高的惩罚,这个主意是很好的。但是执行的时候却有点枯燥。后半本书的情节性弱了很多,全是描述和说理。后来抓狂的细节有点感觉太重复了。

然而前面说的躲得过凡人躲不过更高的,这个道理,JKR在HP里面很简单就阐明了:杀人会撕裂凶手自己的灵魂,伏地魔以此做了魂器。(电影里有2个HP卡司:病男是演马尔福的Tom Felton;无聊牌友夫妻里一位是Moaning Myrtle的演员演的。)

整本书还有一点让我觉得很奇特,就是几乎没有提到上帝。提到一两次但完全没有宗教的意思。

作者在前言里为自己的书辩护的时候说,这只是一本分析性格的书,他的态度是很科学的。这也未免太假了。要科学就该去做实验。当然可能作者要反驳的是那些说他的故事不道德的评论家。写出这样一个故事,对主角却没有同情,真想象不出来作者是怎样一个人。整本书只有一个光明点,男女主角刚开始偷情的时候,原本并不太美的Therese释放出了光彩,让自私的男主都惊艳了。

想起以前读过更绝望的书《无名的裘得》,那本书里一直有希望和同情,正是在那种正面情绪下,悲剧才更加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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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九月开始,我渐渐因为被自己迷星战的情绪影响,似乎找回了自己。看了不少电影。而且看电影还是看书的好引子。现在渐渐觉得这股力量要消耗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