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AGoT pt1

Ch 0-9

本来我打算像当年看TCW的时候一样,每一章都记录一下提到的人、地方、事物。操作到第四章Daenerys的时候,大量地名人名,记下来感觉不现实也意义不大。所以目前打算看一点随便写一点记录和感想。

  1. Prologue
  2. Bran I
  3. Catelyn I
  4. Daenerys I
  5. Eddard I
  6. Jon I
  7. Catelyn II
  8. Arya I
  9. Bran II
  10. Tyrion I

第一本书一共有72章,另外还有prologue和appendix。所以我大概看9章发一篇小结好了。

这次重读我挺惊讶第一本书里就有很多和我印象很不一样的地方了。我是在看了电视剧第一季之后找书来看的。当时可能看第一本书的时候不仔细。

印象最深的就是很多提到的细节(地名、人名、历史事件、环境、宗教等等),我以为是后来才有的。比如Daenerys那一章,就提到了各大Essos地名:Tyrosh,Myr,Lys,Oohor等等她后来去的地方。在描述他们的家乡的时候,把Westeros整个讲了一遍。Bran的那一章里,就提到很多历史,因为Bran学了这些传说,向往成为骑士。

我第一遍读书的时候,印象很深的就是Jon和电视剧里不一样。他是个深思熟虑的早熟的孩子,和Robb对比鲜明。书里的Catelyn也和剧里不一样,书里她更加confrontational。虽然这让我喜欢她少了一些,但是却让这个角色更加立体了。她必须一直忍受着Jon的存在。如今我们一直在说strong women character,我觉得Catelyn这样的才高明。她乍看上去是贤妻良母,心里想着我还可以给老公生孩子,但她有强烈的动机。她说可以忍受Ned有私生子,但要带到家里来养是她受不了的。我觉得这让她这个角色显得特别的真实。剧里的另一处大改动是Ned去KL的决定。书里他不想去,而她要他去。我觉得书里也特别合理。Ned和Robert曾经是好友,所以他看不清Robert如今已经变了个人。Catelyn可以看清他不能不去。Ned说他如果拒绝了Robert,对方只会不高兴一星期,过后就又会跟你大大咧咧开玩笑了。这里Ned可能在自欺欺人。

当初刚开始看这个系列的时候,可能期待的只是传统奇幻。如今感受到了这部作品的厉害之处是视角多元,每个角色都有动机。你不可能站在一个立场上去判断一个人。这个特点,其实在prologue里就非常显著。Prologue里提到了三个Night’s Watch成员,给了他们不同的经历和性格,所以特别好理解他们在这场戏里各自的动机。你会特别讨厌Waymar Royce。然而,在他倒下前,从Will的角度来看,他又是很勇敢的。几年前我可能还无法接受在fiction里还要理解本来架起来准备讨厌的“反派”。现在我充分appreciate不要随便把人树立成反派。

那么说到反派,Viserys和Joffery有可取之处吗?我想不出来:)

另外一点是,角色的年龄,让人难以适应。Robb和Jon都是14岁,Theon是19岁,Sansa是11岁,Arya是9岁,Bran 7岁,Rickon 3岁。Eddard只有35岁。Joffery 12岁。我觉得他们都x 1.2就好了。。

bookmark_border倒浆糊(倒出来,没有打错)

我看任何东西都只能看见自己在想的东西。(我的头脑宛如一团浆糊,什么放进去都会搅在一起。说好听点是融汇贯通。)

最近看的所有东西都让我觉得世界怎么在各个层面上都这么糟糕,而且没有解药。无形的大手在运作,个人的力量没办法改变什么。没法怪罪任何人或实体。

上周分两天看完了Dominion。这是一部介绍目前世界上的畜牧业的纪录片。我们吃肉吃蛋吃奶的时候总是想象那些动物的处境已经是尽量人道了的。实际上远非如此。这部片我只能说是听完的。我坐在电脑前,从头到尾基本上一半的时间都用手挡住屏幕,因为画面实在太血腥太残忍了(而这些是如今畜牧业的常态)。有些动物被用来养肉、有些用来下蛋、产奶、产毛等等。因为经济的驱动,下蛋、长肉的量远高于自然状态。那些母鸡看起来太可怕了,毛大片大片地掉了;那些用来养肉的肉鸡,则连站起来都很困难等等等等。看这部片的时候我想到(实际上纪录片结尾也点到了),人类对于动物的dominion,和人类对于别的人类的dominion,其区分可能只是一个spectrum,也许并没有本质区别。前一阵读了《汤姆大伯的小屋》,里面提到的把黑人奴隶的婴儿和父母分开,这种做法,和奶牛产子立刻被夺走的区分,其实也没那么大?

我在读《汤姆大伯的小屋》的时候想到,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奴隶是什么意义。小时候就知道我们要“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但我似乎自打有意识起就一直意识到,这种口号往往是反过来的意思,越是叫得响,就越说明我们其实也是奴隶。我发现我潜意识一直认为黑奴的问题只是他们在明面上都是低人一等的,实际上他们和我们一样,干活吃饭,永无天日(暗含着他们在争取什么啊的感觉)。卖来卖去又怎样?在我们这里恐怕还没人买我呢(!)。

美国过了这么多年,才承认黑人也有人的权利。有人的权利是什么意思?可以拥有财产,自我表达,自我实现。可是想想中国人的财产权也是很dubious的。国家如果想做什么还不是可以对你做任何事。

最近一个新闻是发现一个数据库,里面对女性都打了一个属性BreedReady,这和养猪的区别(因为使用了Breed这个词而显得)有多大?

再说回纪录片里看到下蛋的鸡或者养肉的鸡形体上已经和我们印象中自然的鸡很不一样了。我想到现代在城市中生活的人们,比如我。长期看着电脑因此视力很糟糕;肥胖、有腰椎间盘突出,跑500米就喘不过气来。更不要提心理上的扭曲了。我们看到的各种纪录片和国家地理摄影师镜头下的野生动物,形状各异,但各自有各自优美的地方。我的身体之于一个自由自在生活的健康人类身体相比,是不是就和Dominion里产蛋的鸡或者肉鸡之与我们印象中散养的鸡的对比一样。

然后,最近在《枪炮、细菌、钢铁》里再一次读到,人类的扩张带来了当地物种的灭绝。读到书里写从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人类扩张的速度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Firefly里提到Reaver出没的地带越来越广。Mal说:Getting awfully crowded in my sky。我想,对于动物来说(甚至后来对于面对殖民者的原住民来说),人类就是reavers。本来只在最北边出现,但是他们扩张得太迅速。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想到Zoe跟Simon解释Reaver的那段话:”If they take the ship, they’ll rape us to death, eat our flesh, and sew our skins into their clothing. And, if we’re very, very lucky, they’ll do it in that order.”忽然证实了!人类就是reavers。Dominion里都有啊!而且经常是不按这个顺序来的。纪录片里贯穿每一种畜牧动物的一个问题是,无法很有效快速地杀死它们。甚至,他们有拍摄到中国的皮毛业活剥皮的地方。我尽管一直遮着屏幕,还是看到了一点,不想记住。。。

bookmark_border无意义无结论的一篇乱炖废话

去年双十一看到牛津出版社的very short introduction中文套装电子版在打折,一本书平均下来好像就一块钱,贪图便宜买了。随便挑了其中一本“人生的意义”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读。没读多少我就无法信任翻译了。今天手一抖买了英文版。读起来就能跟上思路了。然后下面是暴露无知懒惰半瓶水叮当响的记录。其实只是午休时翻了几页,读了半小时也不到,就想来写日志记录,我也是够自恋的。

第一章上来在说我们先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吧!说了几句“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不是真的问题之后,说,我们来看看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吧!这个问题是: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存在,而不是一片虚无?(因为要有了东西,我们才能质问这些东西的意义。)作者说,神学家的答案就是,存在的原因是上帝。

作者说,当你回答所有存在的原因的时候,你说“宇宙大爆炸”云云的话,并没有address问题的本质。如果原因是everything的一部分,你等于没有回答。

到这里,我这个思路狭隘的人回忆起我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看法:所有东西存在的原因——上帝也是一种存在,那么是不是还要追究上帝的上帝(的上帝。。。)?

忽然想到最近还在读的I am a strange loop。那本书看了两三章,作者侯世达在里面好像只说了一个概念:当研究人脑和思维的时候,不用追求从底层(神经元)到高层(思想)。更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划分层级。(就好像软件开发不需要用机器语言一样。)我就想到,研究存在是不是可以划分层级?这个宇宙的存在是因为上帝,好了就这么一层。再上一层的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或者可以分开来研究。

但我觉得研究存在不可以划分层级吧!如果你研究出来上帝的定义,我就会想怎样绕过这个上帝。不过也许这个定义出来后一看,是绕不过去的。

以上是无意义无结论的一篇乱炖废话。

bookmark_borderThe Conflict of Technique and Human Nature

最近在精读罗素的Authority and the Individual,真惭愧18年一本罗素的书都没读。年底拿起这本小书想要充数的,忽然异想天开想要精读。因为受了Dusted Podcast分析每一集电视剧的做法的激励,我后来看一集就先自己稍微分析一下,再去听他们的说法。然后我想,我这个力气用在看书上面可以吗?

今天忽然把第四章的贴出来,因为觉得是这本书的精华。读完后还要整个贴一遍。

Lecture 4: The Conflict of Technique and Human Nature

这一章是这本书的精华了吧。

先概括一下内容:工人做工作的目的,和工作的成果有分离。这个分离历史上从奴隶的出现就有了。奴隶造的金字塔和奴隶没关系;和后来的农奴种地所得也不属于他。到了工业革命前夕,农奴变少了,手工业主变多,成为自己的主人的人变多了。然而工业革命后,量产工厂兴起后,绝大多数人在这个问题上又回到了从前:工作的目的和工作的成果完全分离。

这种分离带来的问题,如果先不谈工人的感受的话,首先可以说是产品的质量的下降。企业主可能比工人对工厂的成果关系更近,然而企业主实际关心的是盈利,如果要盈利,比提高产品质量更有效的方法可能是降低成本(和质量)和增加广告投入。

除了产品质量下降,还有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在任何大组织里都有,不论这个组织是一个像工厂一样的经济组织,还是政治上的组织比如一个国家。

第一是工作和成果的距离太远,无法给工作者本能的动力。举例来说,当时(二战后)英国的经济不行,需要提高出口。要提高出口,就需要每个工人加大产出。这一圈绕得特别远,单个工人完全无法感受到自己的作用。相反的,如果是营救沉船,因为成果就在眼前,大家不需要更多解释就可以服从命令。如果营救沉船之前需要理解一些经济原理,那么船肯定是救不上来了。

第二是管理层和基层距离太远。政府的经济决策很难让人感受到实际address了问题。因此好处明显可见的政策可以比坏处大面积分担的政策给人印象深很多。就是因为这种原因,政府总是愿意让通货膨胀来解决一些小范围的问题(而实际上所有人的货币都贬值了)。

管理层距离太远还有一个问题是官僚主义。普通公务员可以刁难你。军队将领和普通人虽然是被雇佣和雇主的关系,前者却地位高很多。在企业里也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的上上级是谁,即使有好主意也无法传达实施。这不仅带来效率问题,还让普通人的工作变得没有动力。战争可以让举国上下和谐,但不是长久之计。竞争也是很有效的刺激。但是更好的一个办法是小范围的民主,可以让基层普通人对自己的工作有ownership的感觉。

历史上有一些好东西是只有极少数人有的,在追求平等的时候我们往往容易看低它的重要性。其中一个有这种危险的东西就是自尊。如果不顾及个人尊严,每个人就会变成所有人的奴隶,这只比每个人都是某一个人的奴隶好一丁点。

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人都过着痛苦的日子,被无形的巨大力量推着走。现代科技使得这种状态不再是必要的了。但如果我们不加以注意,现代科技的力量只会帮我们建造一座监狱,而且是所有人都在里面的监狱。

以上是概括!对这一章我有一个小批评,只是结构上的。这篇最开始说一段工作的means到end的距离,随着人类认知的增长,可以变得很长。我觉得这一段跟这篇的主旨和说理思路都没有关系。后面说的都是工作成果和工作目的/动力的分离。

我觉得罗素把问题提得很清楚了。清楚到我知道solution了!(喂)但他根本没有说我的答案,连暗示也没有,所以可能他的solution会和我的不一样。经济和管理行为的复杂和庞大规模造成了多数人行尸走肉地过日子。但是人类文明,就是因为这些发展而有能力发展科技,做出这么多事情。解决方案不是警告经济的危害性,而是,研究经济学和管理学,让大家能像解释物理现象一样地分析经济规律,像发射宇宙飞船一样地调整经济分配。也许我这么想是因为对经济知道得太少,觉得可以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套用。因为我去年被《人类简史》洗脑了,觉得要用那种眼光看待现在的经济力量。那样的话,我看到的都是,虽然世界在以资本主义运作,产生里巨大力量,简直要把地球搞爆了,但我们的理解却还很少,而且每个人都在想,我也是身不由己啊!罗素似乎没有往这方面想,可能因为他没看过《人类简史》。罗素绝不是一个守旧的人,但他毕竟是那个时代的人。

bookmark_borderMeta历史——人类简史

我从好多年前开始尽量不用一次性筷子。想想一棵树被砍下来,就为了制造一堆一次性筷子。树本身要长好多年,一下砍下来也只能满足一定数目的人用一次性筷子吃一顿饭,而我们有那么多人每天都吃饭。对我来说这个做法真的太不可持续了,很难接受。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做呢?!想来想去,觉得是经济力量的作用:一次性筷子的成本低于请人洗筷子。当时外卖还没那么普及,我那时是知道哪些店用一次性筷子就开始不去那里。

为什么经济力量这么强大?于是我脑中起了一个进程开始想这个问题。然而我想不出答案,反而是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例子让我更困惑了。比如说经济危机的时候大家日子都不好过。可是人还是要吃饭要上网要上学要生产要娱乐,怎么就大家都找不到工作了、赚不到钱了??啃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也是一部分由于以为看看经济怎样运作的可以得到答案。

没想到《人类简史》给出了一个答案。给这个问题答案只是它用自己思路描绘人类历史中的一部分。假如我是一个生活在农业革命初期的人,脑中还有狩猎采集者的记忆(实际上很可能没有这样的人吧,这个变化很缓慢的),我大概也会疑问,为什么种地这么累,种出来的食物又很单一,我们干嘛不回到采采果子打打猎的日子呢?

如果有人写一本书是以外星人的角度来看人类,那可能就会和这本书就有点像了。很多时候这本书给我一种H2G2的感觉(比如H2G2里说某个星球上的种族手臂特别多,结果成了唯一一个在发明轮子之前发明除臭剂的种族)。同时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到处都是科幻的点子,比如假如智人并不是唯一一个进化出来的人类,那么我们的文化会是怎样的,耶稣受难会不会也是为了别的人类的罪、独立宣言说人人平等会不会包括别的人类等等。

对了,我的问题:“为什么如今一切都被经济力量操控者?”答案是:近五百年来,帝国主义、科学革命、资本主义是相辅相成一起发展的。西欧帝国主义的扩张,来自于科技发展和资本主义资助。资本主义运作方式的确带来了过去几百年的实业的发展。科技的发展也要归功于这个模式。科学家以为自己在追求科学,实际上他们研究科技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力量使然。科技造成生产发展,所以投资一直可以又成倍回报。这是近几百年来世界运行的趋势。

实际上我仍然觉得这有些荒诞。其实书里也把荒诞推到更极端的概念来试探:农业革命看起来好像是人驯服了小麦,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小麦驯服了人类,或者说是共生的关系,所以人类和小麦的DNA都可以传播。也可以说大家都受DNA自私的基因的控制。那么现在的社会也可以说是某些概念驯服了人类一定要传播下去。这种说法我仅限于想想,看看可以荒唐到什么程度:)

很期待读这个作者的《未来简史》了。

bookmark_border上来透口气

这个读完好像没有记。当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中年男人的絮絮叨叨这么吸引人,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读读完的。每个时代每个阶层都值得有人写这样的书。

我觉得我想要重读一下。。现在先放一个Yann的书评

。。。

。。。

。。。

好想放自己一个月的假,重读喜欢的小说,重看喜欢的电影啊啊!!!

bookmark_borderOrlando

让我再表演一下“心里想什么就看什么都是它”的把戏。

读著名的早期女权小说《奥兰多》的时候,我心里感到更多的是。。。人家的历史是连续的。奥兰多是个活了四百年的人,四百年前,他从他的乡间地产跑到城市里(伦敦)来玩的时候,那些地名跟现在的是一样的。他从君士坦丁堡回来的时候,发现新造了圣保罗大教堂。

前几个月我一口气刷完Alden Ehrenreich的电影的时候,其实我也有这个感想。他演了两次设定在四五十年代的电影。我最喜欢的国产电影——《芙蓉镇》——也是那个时代的。在切身体会方面,我感受不到我们和那个时代的联系,尽管我每天都能感到那个时代将我们和过去切断了。很多年前我意识到我最喜欢的作家中的两个:王小波和DNA,他俩的生卒年份是很相近的。我就很嫉妒人家回头去看我们的父辈那一代看到的是DNA,和喜欢DNA的人们。而我们回头去看父辈,都是被那场浩劫挖空的人。最棒的人却花很多时间写着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常识。

回到《奥兰多》。读这本小说可能需要比我更熟悉文学历史才行。前半本奥兰多是个男人的时候,我读得感受是相当无趣。。。他变成女人后,我读的感受是浑浑噩噩,间或被一两句话激醒。

第一句让我非常清醒的话是,奥兰多穿着女装坐船回英国的时候,心想女装真的好好看哦,可是也真的非常不实用。如果船出事了,她是没法自救的,只能靠那边那些穿着蓝色制服的来救她。这其实是我经常想的事情。一切都从我受不了皮鞋的脚开始,只有穿运动鞋我才感觉安全。还有一次参加公司拓展活动,需要高空行走,我就发现我根本没有理由信任组织方做到了专业的防护措施,因此从来懦弱怕事的我,坚决拒绝参与这项活动。

还有奥兰多去参加派对:

It is all an illusion (which is nothing against it, for illusions are the most valuable and necessary of all things, and she who can create one is among the world’s greatest benefactors), but as it is notorious that illusions are shattered by conflict with reality, so no real happiness, no real wit, no real profundity are tolerated where the illusion prevails. This serves to explain why Madame du Deffand said no more than three witty things in the course of fifty years. Had she said more, her circle would have been destroyed.

就是觉得作者的态度挺有意思的,并没有直接完全否定这些illusion,而是一种认清问题的饶有兴致。

总的来说,这本小说我看得挺痛苦的,是不是对于意识流小说,如果你跟不上那个意识,就完蛋了?但我还是挺想再看一些伍尔夫的,一个非同寻常的女性啊!

另一个“所有都连通”的例子是,书的最前面感谢的人里有Lady Ottoline Morrell,她是罗素的一位情人。也许我翻翻罗素的回忆录还能看到伍尔夫呢?

bookmark_border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我是去年八月开始读这本书的。读到大衣2/3的时候意识到,我需要把提到的案件整理一下,以便后面提到的时候可以反应过来案件的内容。所以我搁置了一段时间之后才拿起来从头开始重读。下面的笔记开始是着重记录案件,但是到后面,就变成随手总结书的内容了。书的最后有一个案件索引,我看完书才发现的。这是Kindle的问题(怪Kindle么),因为拿着kindle只想一页一页翻,最多前后翻翻刚才看了忘记的东西。。。

当时拿起这本书来读的时候是Charlottesville事件。我的疑问和想法在这篇日志里:

http://blog.kate1138.com/?p=1290

我觉得在“要不要维护危险/我们讨厌的言论”这个问题上,我看书前的日志如上,已经概括了所有的点了。书好像并没有提到太多我之前没想到的论据。但是书里提供了很详尽的史料。之前读《九人》的时候很想要根据话题来讨论的类似的书,那么这本就是啦。这本书好像是2010年之前出版的,最后结束在upbeat上。如果现在。。呵呵

对了,还想说,决定看书的时候是因为Charlottesville事件。看书的时候(因为我这个人只能在书里看到自己本来就在想的东西),不由地想到很多别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书里说有一个法官说,对于executive branch的check,最有效的是informed and critical public,而这种public的产生和培养,则要依赖press freedom。我自己最近一年来关注了很多记者,特别是听Sinica Podcast将近一年来(以及很多别的podcast),有点觉得做记者、做历史研究者、法律工作者,才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特别是在中国。我从小就觉得中国的问题没有solution。现在好像终于相信solution是informed and critical public,而可能带来这个环境的,是勇敢的上述人群。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但这是唯一的道路。(而曾经我觉得我要在工程技术方面工作这一点是不会变的。在这个狭隘的社会里,做做技术还能感觉不那么受牵制。)。。扯远了。就先意识流扯上述想法吧。

豆瓣笔记都放这里(当时看完一章写一章的笔记)

  • 章节名:CH1 Beginnings
  • 2018-01-26 12:19:23

censorship分类:事先管制-liscencing、seditious libel

很多事先管制的批评者并不批评seditious libel

seditious libel: truth is not a defense

1735 Peter Zenger

Federal Constitution 1787 – w\o bill of rights at first, to get states support

  • 章节名:CH2 “Odious or Contemptible”
  • 2018-01-26 12:23:08

1797 Sedition Act – truth is a defense但要自己证明,而且很多是opinion没什么真假。

总统Adams – Jefferson – 这项争论更多是political而不是legal。

The Madisonian premise – 可以并且有必要讨论公众人物,特别是政治人物

  • 章节名:CH3 “As All Life Is an Experiment”
  • 2018-01-26 12:25:38

1919 – 最高法院第一次用第一修正案来支持一个案件,虽然是dissenting opinion

1919年有三个案子,关于当时的Espinoge Act,都按照seditious libel判决了

1919 Abrams vs. U. S. Justice Holmes转变的opinion。理由是Abrams一方的宣传太可笑了不构成威胁

1929 Gitlow vs. NY also dissent

1927 Whitney vs. California

一部分是由两位法官的rhetoric的力量渐渐改变的。语言的力量。

  • 章节名:CH4 Defining Freedom
  • 2018-01-26 12:29:58

上一章的支持言论自由的都是dissenting opinion

言论自由包括非言论的表达吗?

1931 Texas vs. Johnson 烧国旗不犯法 – Yes

是否保护错误的言论?

1927 Near vs. Minnesota:Near: 出版反犹言论的报纸,胜诉。

法官意见里提到不能出版军事机密–> 1971 NYT vs. US (watergate, pantagon)

不用事先证明真实性,那么是否可以事后追究诽谤?

1964 NYT vs. Sullivan

在这一波支持出版自由的胜诉中,也有隐患。Vulgarization of public dialogue. Truth is polluted.

  • 章节名:CH5 Freedom and Privacy
  • 2018-02-06 22:48:21

1940 Sidis v. F-R Publishing Corporation – 少年天才成年后躲避public life的case。最高法院判新闻自由。没有用到第一修正案。

1967 Time, Inc. v. Hill 和真实案件相似但被drama化的剧上演,Time为宣传用了被害人当时的住宅的照片。5:4判新闻自由。这是第一个案件被以privacy和言论/新闻自由两者较量的思路来判的案件。Hill的辩护律师是尼克松。反对意见Justice Harlan说:支持新闻自由的一个理由是,任何opinion都可以拿出来在free market of idea上竞争。然而和Hill一家人相比,Time在这个market of idea上优势太多。

四种隐私权:肖像权,false light privacy, intrusion, truthful but embarrassing fact.

媒体可不可以公开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信息?围绕这个问题有好几个case。第一个是1975念的Cox Broadcasting v. Cohn. 判决可以报道因为记者获得这个信息的途径(法院工作人员)是大众也可以获得的。后面几个case也是这样的风格,最高法院没有作出原则性的判决。

2001 Bartnicki v Vopper,一次罢工活动的组织者的通话(内容有威胁到公众安全)被匿名公开。判决新闻自由。Justice Breyer的dissent:也要保护私人说话的自由。

捷克的反对党人的私下对话录音被zf公开,公众一开始对录音内容很愤怒(有脏话有会得罪很多人的观点)。渐渐地大家意识到了这暴露了更大的问题是,我们的私生活有可能会被监视,引起了公众更大的愤怒。(真好啊。。我们这里不会这样。。。)。米兰昆德拉写道,我们的时代隐私已经被慢慢挤走了。集权国家被国家侵犯,民主国家被媒体侵犯。

结论:一个好的社会里,言论自由只是一部分,还是要和别的利益拿来权衡利弊。

  • 章节名:CH6 A Press Privilege?
  • 2018-02-10 23:44:06

1959 Garland v. Torre: 记者Marrie Torre引用匿名内部消息说电影明星Judy Garland回避何时履行片约很可能是因为当时她发胖了。Garland要求记者Torre提供息源。Torre拒绝透露。Garland起诉了Torre。Torre的辩护是:第一修正案保护记者发布新闻的自由,如果要求记者提供confidential消息源,则剥夺了记者获得confidential消息的渠道,从而剥夺了新闻自由。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判决记者需要提供消息。Torre上诉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拒绝受理。Torre还是拒绝执行,被罚款和监禁一小段时间。但最后Garland撤诉了。第二圈法庭法官的opinion是: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也要和别的利益相权衡。这是第一个辩论记者有没有特殊豁免权的案例。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提法非常绕。乍一看是前一章的范围:新闻自由和这位电影明星的隐私之间的矛盾。但这一章讲的都是记者使用匿名消息后,能不能有不被法庭传唤作证的豁免权。记者一方的论点是:我们要新闻自由,也要获得和发表匿名信息源的新闻的自由。

1972 Branzburg v. Hayes:记者Branzburg报道了自制合成大麻(?)的新闻。州执法想要他交待新闻里的当事人。最高法院判决“我们认为要求记者出庭作证并没有违反第一修正案”。双重否定的用语也显示了这个判决不是很definite。四个反对意见的法官中,三个认为记者应该有qualified privilege。另一个认为记者应该有绝对privilege。赞成意见中一个法官的意见其实和反对意见是一样的,只是case by case他认为本案中记者需要透露消息源。

因此尽管最高法院后来再也没有受理过press privilege的案子(截止2007年),但Branzburg并不能构成绝对的先例。实际上各州还是在按各种规则判。

记者的特殊权利也会造成滥用。1981年一个获得普利策奖的报道被发现是假的。

然而另一方面,美国行政机构在2000年后开始权力越来越大。而the press往往是check balance executive power的最有力武器。

记者包括哪些人也很难界定。如果是所有人,那所有人都有豁免权?如果只是一部分人,那么相当于liscencing的管制?

2000 Wen Ho Lee:有些报道说Lee把科研机密泄密给了中国。1999年他被监禁。但是2000年对他的指控又被drop了,只剩一项非常小的指控。他也被放了出来。他起诉政府这样对待他。在起诉中他的律师传唤了写那些报道的记者,要求他们透露是谁给他们这样的消息的。记者不愿意透露。法院判决记者需要透露,一天不透露一天罚款500美元。最终达成和解几家报社联合赔偿给Lee 750 000美元。报社联合发表申明说他们愿意和解并且出钱是为了保护记者报道的权利。(也就是说,并不是出于考虑到Lee的损失。)

在这类案件设计诽谤的时候,解决方案是记者不透露消息源,陪审团就可以认为没有消息源。

1975年Farber:记者Farber发表了一篇报道说一个医生很隐蔽地谋杀了5个病人。州控方重新立案调查,锁定了一个医生。医生的辩护律师要求看记者的笔记和他的source,声称他们可以在其中看到破绽然后否定这个报道以便进一步否定杀人的指控。法院认为记者需要提供他的笔记和其中的匿名信息源。记者不服因而入狱40天。后来被赦免了。

这个案子也显示了我的小白。我的关注点完全在,那么我不提供信息源,你最后谋杀罪名成立了吗?书里没有说,而说了一句“他们能在笔记里找到有用信息的概率很低“。wikipedia上说那个医生后来罪名不成立。

此时虽然没有最高法院的统一案例,各州还是都有自己的记者保护法。

用第一修正案来保护记者保护匿名信息源的权利,这个逻辑上有两步要做:第一是承认保护出版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可以延伸到give the press access to information not given to public,第二步是要决定对此保密是必要的。

律师可以不出庭作证来指控他的客户,医生也是。记者保护匿名信息源的权利和这两者相似,应该是public policy而不是constitutional law。

后来有一个法官Tatel提出一个方案:由陪审团决定确定泄密信息源带来harm和这个信息给公众带来的好处之前作评比。

1979年大法官Brennan说:意识到the press也应该像任何机构一样承认权衡多方面的利益,这简直是loss of innocence.

  • 章节名:CH7: Fear Itself
  • 2018-02-15 11:01:48

这一章主要讲,美国历史上周期性好几次被担心国家安全的气氛抓住,做出了很多影响liberty的事情。民众的这些风气也被政治家煽动和利用。

首先还是从1918年一战时期的Sedition Act开始,起诉了一些没必要抓的人。

推行1918年Sedition Act的是民主党总统Woodrow Wilson。(所以党派的演变也是挺惊人的)他的attorney general抓了4000多人(Palmer raids)。

后来的法官Chalres Evans Hughes说,让社会安定的最重要手段是给予民众action by the ballot box。真是至理名言啊。前述的Palmer raids的一个被抓和遣返的人Emma Goldman说了一样的话:The free expression of hopes and aspirations of a people is the greatest and only safety in a sane society.

作者说,美国不是唯一一个被害怕控制的国家。Weimar Germany当年面临的危机比美国严重很多。我想为美国辩解的是(也有可能是出于无知或是什么误解),欧洲的国家普遍有历史和种族的自我认同,所以对外来威胁比较放松自信。美国实际上是对旧世界组织的挑战,付出多疑不安的代价可以理解。

一战之后占领美国的是Red Scare。

我们看到最高法院在历史上的好几次这种事件里,都没有起到改进的作用。(不要被最高法院1960年后一段时间里对民权运动的支持蒙蔽了,觉得这个制度是可以保证liberty的。)1798年最早的Sedition Act是后来政治力量(而不是法律)解决的。

我们还看到established press也不是一直能保护民众的,很多时候他们会和政治力量串通。

前面几章里提到过的法官Learned Hand曾经在一次公开演讲里说到,他经常觉得要保护公民的权利,很多时候光靠制度是不行的。Liberty lies in the hearts of men and women; when it dies there, no consititution, no law, no court can save it… (这句话联想到我所在的现实,不禁觉得很感触。因为这也是我25岁之后渐渐领悟的。)

1925 Gitlow v. New York:Gitlow发布了一篇宣言,使用到了cp的语言。对他的指控不是他的语言有造成暴力的直接危险,在最高法院的最后opinion里还明确说了法院不觉得他的发言有推翻zf的危险,但是法院还是判他有罪(具体理由书里没概括而是引用了法院发布的意见)。

1937年De Jonge v. Oregon案件就不一样了,时隔12年法院做出了相反的判决。

1937 Herndon v. Lowry情况更难一些,法院还是以5:4判决Herndon无罪。

这两个1937年的案子反映了对radical ideology的恐惧消退了。

这里还提到了一个宗教的案件:1940年Cantwell v. Connecticut,一个Jehovah’s Witness传教者在一个天主教徒为绝大多数人的社区里,被人指控breach of peace。后来被判无罪。法院说的意见里有一句说,宗教和政治信仰一样,都是一个人认为绝对正确的东西在他的邻居看来可能是绝对错误的。

然后提到了珍珠港事件后把日裔从美国西海岸驱逐走的事件。案件是1944年的Korematsu v. United States。Korematsu败诉。这个案件和言论自由没有关系,但是显示了恐惧影响公民自由的程度。

还有案件是宗教和爱国冲突的。某种宗教的孩子不能在学校里对国旗敬礼而被开除。1940年的案件Minersville School District v. Gobitis,最高法院判决学生们这一方败诉。但是不久之后的West Virginia Board of Education v. Barnette(1943)里法院做出了相反的判决,认为逼迫对国旗敬礼有违第一修正案。

还有一个案件是一个学者被要求向zf公布cp成员。1959 Barenblatt v. United States,法院判决他需要公布。这个案件和之前的press previlige类似,是学者previlige。

然后是一些指控cp的案子(Red Scare)。后来解密的档案显示,当时zf在调查Soviet Union espionage,判这些案子的时候有政治手段的因素。

1969 Brandenburg v. Ohio案件里,最高法院判决3K党成员可以在公开场合散布对犹太人和黑人的仇恨言论。

然后是尼克松的越战时期。这个时期最高法院做出了不少不利于zf的判决。

然后是一阵宽松时期。1976年福特总统向日裔美国人道歉。1988年里根总统签署了给这些日裔美国人赔偿的法令。

然而好事不能长久,21世纪以来,小布什总统以反恐为名做了很多超出法律的事情。比如关塔那摩监狱(违反日内瓦公约)、电话监听、有恐怖分子嫌疑的美国人被detained indefinitely without trial or access to counsel. 小布什说的“war on terror”和一般的战争不一样,我们看不到这个战争的结尾(不像二战战败国可以投降),因此也看不到以反恐为名对liberty的侵犯什么时候能结束。

反恐造成的侵犯,不仅侵犯了言论自由,更侵犯了人身自由。说明了言论自由并不是理想社会中最应该被满足的要求。而美国建国的思路是,要让press freedom成为牵制zf权力的手段。看到这里我想到前两天看到的一篇文章的标题(文章后来懒了没看):五角大楼事件的新闻主角现在拍成了电影,但是阿桑奇和斯诺登还必须流亡。

这一章最后的一个结论是:Even in a country with constitutional guarantees of freedom, something more is needed to resist fear and its manipulators. That is courage. 这一张开头蒙大拿州sedition act后来没有成功判决一个人,就是因为一些有勇气的人的存在:Burton K. Wheeler, 案件的陪审团,Judge Bourquin.

这一章比较长。本来我已经习惯了作者把每个话题(言论自由和隐私、媒体是不是有特殊的言论自由?)分别按时间顺序叙述一下。但这一章好像并不是按时间顺序。我有点觉得没跟上思路,不知道为什么前面说了sedition act后面又提到,麦卡锡和Red Scare也是在两个地方都描述了。

按照一定思路把事件描述一下,感觉非常有价值。

  • 章节名:CH 9 “Vagabounds and Outlaws”
  • 2018-03-18 12:27:25

前面几章的思路:怎样定义freedom of speech;FOS和隐私冲突了怎么办;这种freedom是press独有的特权吗;美国历史上压制这种自由的力量经常是fear;对一个人来说是冒犯的言论对别人可能是lyric。

而这一章的主题是:历史上最高法院做了很多决定保护新闻自由,新闻行业并不是一直能很好地担当起来。担当什么呢?Pentagon Papers案件里,法官Stewart写到:对于executive的权力,legislative和judiciary的牵制都很有限,最有效的牵制应该是民众——an informed and critical public opinion。而新闻保证(促进)了民众的inform。

水门事件是这个机制的胜利。但是下一个考验:小布什总统在911后的滥用权力,新闻行业就没有及时做到“促进informed public opinion”的职责。对此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后来都公开道歉了。

The American press has been given extraordinary freedom by the Supreme Court’s interpretations of the First Amendment. In return, it owes society courage.

我的感想:informed and critical public opinion是牵制zf权力的最大力量,这一点很符合mz的原则。但是这条原来依赖于新闻行业?想想是对的。而且也想不到别的选项啊。忽然明白了和我们自己相关一些事情。

另外,在美国,新闻行业已经和zf一样,变得非常的庞大,自身就是个(腐朽的?)大institution。就像人类有了科技之后可以作出更大的环境破坏一样,美国大institution一有misstep,造成的后果真的很可怕。我个人从911开始,就认为现在世界的恐怖主义,其实是小布什总统造就的。911那时,我对美国达到“他们是恐怖分子”这个结论后就只有打仗别的没了真的很震惊。我那时是很无知(现在也是),但这种没有先见的非常自然的感觉,我现在还是觉得说明一定问题的。

  • 章节名:CH10 Thoughts That We Hate
  • 2018-03-26 12:26:06

我就是被这个书名吸引的。但是这一章感觉很失望?要不要限制仇恨言论,这个问题没有结论。没有结论我是预料到的,但是这一章提到的各方面的论点,不仅并没有超出我原先的想法,也没有很有条理地整理(?)。作者最后说了自己的立场,说得很不确定,也没给理由。我忽然意识到我一直特别喜欢带有主观色彩(毫不装作客观公正)的文章和史书——当你把一个观点当作自己的观点之后,就会更加大力去维护它,维护的手段经常是对所有质疑的观点辩驳一番。我觉得那样会更好读。

那么我把这一章稍微总结一下:

“允许仇恨言论”正方:

观点by Justice Brandeis in Whitney v. California:

Discussion affords ordinarily adequate protection against the dissemination of noxious doctrine. The fitting remedy for evil counsels is good ones.

观点by The Economist

The big danger is that, in the name of stopping bigots, one may end up by stopping all criticism.

观点by Lipostadt写过关于holocaust-denier David Irving的书认为,把他关进监狱made him a martyr to free speech

“允许仇恨言论”反方:

观点by French legal scholar and jurist Roger Errera

The American view must be based on an inveterate social and historical optimism, which Europeans could not be expected to share after their tragic experience at the hands of the Nazis and Communists

然后是一段可能是作者加的:

Hitler had mad his murderous intentions plain enough in Mein Kampf. Wouldn’t it have been better to imprison him for such expression before he could organize his words into horrendous reality?

观点by Jeremy Waldron, an Englishman who emigrated to teach law in the US

The costs of hate speech… are not spread evenly across the community that is supposed to tolerate them… We should speak to those whose suffering or shose parentls’ suffering is mocked by the Skokie neo-Nazis before we conclude that tolerating this sort of speech builds character.

最后作者的观点:

In an age when words have inspired acts of mass murder and terrorism, it is not as easy for me as it once was to believe that the only remedy for evil counsels, in Brandeis’s phrase, should be good ones. The law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allows suppression only when violence or violation of law are intended by speakers and are likely to take place imminently. But perhaps judges, and the rest of us, whil be more on guard now for the rare act of expression – not the burning of a flag or the racist slang of an undergraduate – that is genuinely dangerous. I think we should be able to punish speech that urges terrorist violence to an audience some of whose members are ready to act on the urging. That is imminence enough.

看起来,反方的主要论据是允许仇恨言论有时候代价太大。对此我只想说,他们所谓的恐怖主义,靠控制言论是不能根治的。

  • 章节名:CH 12 Balancing Interests
  • 2018-03-27 21:55:05

极简概括: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要和别的interest平衡权重。

两个话题:

1)言论自由vs罪犯获得公正审判:好几个案子说媒体大力报道凶杀案造成舆论一边倒。好几个点:能不能拒绝让媒体出席庭审;能不能保护陪审团让他们隔离。

2)言论自由vs竞选经费管制:最高法院废除了国会通过的总统竞选经费封顶;最高法院否决了州立法通过的不允许州法官候选人公开发表各问题的立场的规定。

我这个人就喜欢极端,所以我想把我的自由立场坚持到底。在公正审判这个话题上,书里说最高法院的决定倒来倒去的。我想要根据原则坚持一下真理越辩越明。废除竞选经费封顶也可以用这个原则支持。然而最后一个我动摇了。书里说,如果法官候选人公布立场,就好像是承诺“我当选了就怎样怎样”,变成另一种政客了,这和三权分立设计有悖。不过,法官能不能做到司法中立,这一点不是靠限制法官的言论自由做到的吧!

bookmark_border爱他,就听他描述他心中的乌托邦吧

《童年的终结》豆瓣上我2012年标记过,Goodreads上标记时间好像更早(当时Goodreads好像不记录标记时间??)。但是我几乎没有印象了。读书会的三巨头主题里提议读这本书,所以拿来重新读了一遍。

这本书感觉有点难读。它并不长,但分了好几段时间,各自几乎没有情感上的联系。第一段是Overlord的到来,人类的猜测和应对。这一段里作者描述了对现在(冷战时期(或者也许明年来看就要说,第一次冷战时期))的各种问题的解决。解决方式是上帝之手——Overlord的科技比我们强很多,手段也特别的高明,就这样瓦解了人类之间的矛盾。

第二段叫做“黄金时代”,描述了Overlord干预后稳定状态的幸福世界。每个人都可以从事喜欢的行业,终身学习。这一段可以看作是作者描绘他的理想国。

第三段揭示了Overlord的agenda。和2001奥德赛最终遁入抽象世界一样,最终目的不是人类,甚至不是Overlord所理解的。人类的情感不值一提。这也是Arthur C. Clarke的眼光和胸怀的体现。

虽然三段读下来感觉不是很引人入胜,但是在如今这个可怕的现实中,提醒我们黄金时代的胸怀,还是一种安慰。

我最喜欢的ACC小说,还是《与拉玛相会》,又好读,又让人觉得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