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June 2014

  • A Game of Thrones 重读随手记

    前两周读了邓和蛋系列。所以回到冰火的世界,研究了一会儿的维基。感觉自己之前读的那一遍实在是太潦草了。痛下决心准备好好重读。反正这次我也没有欲知下文的饥渴,可以好好了解一下细节。(有这个力气是不是应该去好好找英国史来读。。。) 目前进度第一本书十分之一。最大的感受是二点: 第一:Jon的形象和电视剧出入其实很大。书中,Jon虽然和Robb同一个年纪,但明显比Robb成熟,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环境稍微复杂一些。在院子里和两个王子练武的时候,Joffery说了很ass的话,Robb一下子就被惹怒了。而在角落里围观的Jon则只是得出鄙视Joffery的结论。这说明,作为继承人的Robb,没有像Jon那样尝过辛苦。另外,对Jon外貌和体格的描写:Robb更加强壮,但Jon比较slender,剑术更好。这其实也略暗示了他有龙的基因? 第二:我决定了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Eddard。去南方的决定是Catelyn和Luwin影响决定的。这一点和电视剧里又是相反的。电视剧里Catelyn更加在乎维护夫妻和五个儿女的家庭。但是在书里,Catelyn催促丈夫南下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妹妹的家庭。想到Lysa这个贱女人,就觉得真是太不值了。 Eddard的绰号是the quiet wolf。我想象中他是一个内向的人。他的力量来自内心。他总觉得自己不如Brandon。正是这种对自己行使权力的不信任,才能造就最好的leader。 电视剧中他得知真相后来找Cersei谈话,给人一种蠢得不会玩权力的游戏的印象。书里我还没读到这段。但是如果不遵循自己的原则,靠伎俩来赢得胜利,不会让他满意的。 如果要在Eddard身上挑毛病,那么我最不喜欢的一点是他似乎对wildling很不容忍,也不容纳有Others存在的可能性。书中另一个我最喜欢的角色是Mance Rayder。所以我希望Jon的发展可能会超出Eddard成为我最喜欢的角色。 重读的另外一个感受是:这次由于我是从研究龙家的历史之后,回来重读的。读第一本书的开头的时候,你根本感受不到对龙家的同情。作为小说,这样要求读者真是有点过分。但是冰火的系列,其实不是小说,而是历史吧。

  • The Sworn Sword

    邓和蛋第二本。 冰火的世界,总是不缺乏复杂性。怎样在混乱和复杂的现实中(fiction中)保持自己的原则,这似乎也是冰火的一个主题。 前一本书展现的是世事的无常,展现GRRM的ruthless和uncompromising。相比下来我更喜欢第一本书展现的冰火的方面。第二本书里,忠诚和原则,不管怎样都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话题。好在Dunk虽然有点愚忠,但很诚恳,同时又对人充满同情心。抛开没文化不管,他是一个很理想的骑士。 诚恳的人在处理原则和不同的原则冲突的时候怎么办的问题,故事的结局却是冰火里面另外一个常见的因素使然:政治需要。唉,冰火本身真是涵盖太多,什么都可以从中找到。

  • The Hedge Knight

    又是一本无聊翻Kindle忽然决定看的书。非常短的短篇(ReadMore显示我一共读了4小时)。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是传说中的冰火外传“邓和蛋系列”的第一本(还好是第一本)。 冰火作者GRRM的不肯妥协、如同命运一样无常的决定,使得对书中人物牵挂的读者非常抓狂。完全不知道该怎样期待还未写完的后续和结局。 这部短篇很多地方来看都是《冰火》in miniature. 同样的无常和uncompromising. 与《冰火》不同的是,这个短篇似乎有比较明显的道德判断。冰火的特点是,作者放纵自己,把所有的backstory都写出来了,而且每个backstory似乎是同样投入地在写,主角特别多,他们互相还经常是有矛盾的。看起来冰火的一个特点是没有道德判断,open mind,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理由。从这个短篇看来,觉得冰火的结局也许是可以期待来满足读者压抑了那么久的情绪的。(我还是不要抱任何期待吧,马大胖的whim是不能预测的。) 故事本身——我很喜欢。有出人意料的死亡,这个人物的死亡,让人把他想得更完美了。然后,我似乎已经无法想清楚自己对冰火世界里的人物的死亡的感情了。

  • 过去

    昨天去上图借书。在等书被送下来的时候,我看了那里的天平社区摄影展。社区本来就有非常美的环境和很有韵味的老建筑,照片很好看。但是,比照片更美的是每张照片下面的标签的字迹。 我当时就震惊了。如果真的能从一个人的字迹来辨认人,那么我忽然看见了我初中/高中的地理老师何美珑。当年我对他有过很长时间的crush(我初中和高中在同一个校园里)。他温和的举止给人好印象,但远不及他惊艳的字迹给人一种非常有才华的感觉。 现在想来,对他本人,我似乎没有任何了解。我几乎没有跟他单独谈话过(我从来不是那种追着老师提问的学生)。但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当年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有一次被他冷不丁课堂上喊起来问道“分水岭”是什么,我完全不记得课本上是怎么说的了,就用自己的语言回答了一下,当时我有点焦虑但又觉得何老师很理解甚至比较赞赏这样。我还记得高三毕业前,何老师问了我填了什么志愿,我当时第一志愿是复旦微电子。老师听了后有点担心我的分数不够。 我一直很喜欢地理,不是因为暗恋老师。从小我就担心淡水被用完。现在我也非常讨厌不物尽其用。(我也一直很喜欢历史,可是略一涉入,就发现历史是opinion的战场,有点讨厌。)当年地理课上有每个学生轮流讲一个topic的活动。我很用心地准备了南水北调的话题(但当年完全不知道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我觉得老师也看出了我和别的同学的那种应付了事的态度不同。我讲完后他说,认真准备的同学在给大家分享的同时,自己也学到得最多。有可能这只是作为老师最基本的套话。 周末翻出了我以前的物品,希望能找到初中的时候何老师写的一个奖状(关于这个奖状,我想起了当时语文老师调侃我:“我写也不可以吗?你一定要何老师写对吧?”)。可惜没找到。刚才我股沟了很久,也很失望没有找到何老师的书法。 下面是那天在图书馆的摄影展里拍下的照片。仔细地看和回忆,我觉得似乎和记忆中何老师地字不太一样了。特别是最下面那张里的“丽”,何老师的风格应该会把左下的竖线写成这个字的支柱。可能练习这样秀丽的字体的人,都会看起来有点相似吧。   这两天我想到:书法一直是非常打动我的东西。我的回忆已经记不起这和何老师有多大关系了。但我一直更喜欢比较刚劲的字。我特别喜欢柳体。 我一直的印象是,练字是一个长期的事情,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大成分是落后的教育的借口——喜欢强调学生需要苦练。但我的确一直没有怀疑过积累对练字的重要性(因为现在不写字了啊)。 我在很多方面是比较偏向民族虚无主义的。但是书法一直让我觉得很敬畏。 我意识到,很久以前我一直觉得读王小波是我人生的界线。如今我又觉得2005年是我的界线。我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回忆那之前的事情了。

  •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

    看完随手写。 如果你完全不想被剧透,请不要读豆瓣的简介,也不要继续读本文。 --------------------- --------剧透警戒线-------- ----剧透标题: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对心理学我一直有点回避,因为我一方面无法理解,另一方面又觉得任何结论是不是都太草率了。(我直觉到了self reference的怪圈(还是不要为懒找借口了。。。 我所有的思考,似乎总是从某个罗素的只言片语出发。这次的是:人与人是无法做到平等的,最大的不平等就在于智力。我意识到我接受这个观点没有很大困难的原因是,这个观点以智力来划分,我自以为自己不吃亏。 小说中,查理的智力增加的部分,读起来充满希望。比如下面这段: 我知道不该再结束实验室的工作后又继续再校园里闲逛,但看到年轻学生腋下夹着课本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谈论刚从课堂上学到的东西确实很让人兴奋。真希望我也能够跟他们坐在校园自助餐厅里,一起争辩书本里的内容和政治、思想。每次听到他们在讨论是个、哲学和科学,我都会很兴奋。那些伟大的名字——莎士比亚、米尔顿、爱因斯坦、牛顿、弗洛伊德、柏拉图、黑格尔、康德以及其他名字出现时,就像暮鼓晨钟一样敲入我脑海。 (摘抄这段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暮鼓晨钟”这个词,我一直以为是“薄暮晨钟”。) 而紧接着这句,超级喜欢: 现在,我已经了解要上大学受教育的重要理由之一——经由学习,去推翻生活中原本相信的事,去认知事情并不像表面的那样。 好了,其实学习,只是书中的一个话题。另外的一个话题是,智慧和智力的关系。显然,没有什么手术能够直接带来智慧?罗素说(又来了),技术的发展超出智慧的发展,是当代的问题。这里则把智力当作技术来看,不同的是,智力是智慧的前提之一吧。 读完书,最揪心的莫过于查理的结局。看到他走下坡路的时候,我有点希望他自杀结束。但是作者让我们心痛地读下去。现在我觉得,自杀不是好结局,因为那样一来,就一点殉道者的意味。不该把那种元素掺合进来。我们看到,弱智的查理选择了与人为善(天才时候的查理,特别是刚开始难以接受自己会走下坡路的时候,很暴躁。),变成了一开始希望变聪明的那个查理。 话说回来,换一个别的作者(特别是东亚的作者(我在想的是《手中纸,心中爱》,和《东京塔》)),可能会把情节略煽向我觉得有点不健康的感伤情调。我很喜欢这个故事里,查理说他不后悔做了这个试验。甚至最后略带幽默地说,我只知道我是唯一一个为科学做过贡献地笨人。故事里好几次说到要尊重人。弱智的查理和聪明的查理,都有让人喜欢的地方。我有点觉得他们几乎不像是同一个人,也许我是再一次显示了自己的偏见和歧视。 不管人受到什么限制,生命的意义都在于自己的努力和对他人的宽容。 P.S.: 查理预知自己的智力会回退,这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死亡一样让人绝望。这又让我想起了Terry Pratchett的Choosing to die纪录片。我喜欢本书里没有选择自杀的结局,也喜欢现实中知道自己老年痴呆而选择死亡的人。后者毕竟是对自己珍视智力这件事make a stand。这么说来,那些追求金钱的人破产后自杀呢?我的思路经过几轮meta化,结论是,科幻驱使读者变得open m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