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又是一篇不经大脑思考的日志

There!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的目的。宗教改革是第一次ideology纷争。第二次是资本主义vs共产主义;第三次是liberalism vs populism。(我又在不懂乱说。)


下面是抱怨工作。我不再依赖豆瓣之后,博客上的废话是不是多了很多?一个不清楚业务逻辑和数据结构的数据,要做成产品。因为已有一个同样功能的产品数据开始不太正确了,所以更希望能把这个做好。我做了半年都没做出来,是不是可以去死了?什么都靠我猜。什么都不合理。要在产品环境中做多对多join,里面是否合理也不知道。我只能用很抽象的思路避免重复。搞出来的一条记录我都不知道是什么。PM根本不觉得搞清楚数据是他的责任。却要质疑我。我拿着水杯经过他的时候不由地想象把水浇在他头上。我第一次做这种:两个数据join,如果这个字段有就这样join,如果没有但另一个有就那样join,一共5种case,除了第一种,其它都既有重复又有数据丢失。我的dev lead工作狂同事,说话总是不说清楚。她看了我的代码后说,你5种case不够啊,有丢失。我看了半天,最后发现她的意思是join有丢失数据(这个我发现了,丢失0.23%。我这样拼凑出来的join,当然自己最担心丢失了),而不是我列举的case有遗漏。她晚上七点半给我一个问题,我查完后回家,她居然还微信问我为什么不带电脑回家。我为什么不当场辞职?(当然,她工作很辛苦。但是她钱肯定比我多很多。而且我还是contractor,没有名分。叫我一样卖命你好意思吗?)

我需要回家rewind。刚才弹最近弹的曲子,发现我心思根本静不下来。我不像她可以没有业余生活。我工作是为了能有业余生活。

现在我要去看一集奥维尔号治愈一下。

bookmark_border今日碎片

早上烧水冲热水瓶的时候,又想起了初中物理课上的一件小事。老师说,烧开的水,蒸汽会比热水更容易烫伤,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我非常好奇为什么。一个男生(各科老师的最爱)回答说,因为液态的水最高温度是100度,但是蒸汽可以高过100度。老师表扬了该同学。我心里立刻就有一个问题:可是蒸发成气态需要热量的,烧水给到的热量肯定大部分都用在了蒸发上面了,真的要达到高于100度的蒸汽应该需要特殊装置才行吧?我并不是对老师偏爱该男生不满,也愿意接受那个答案当作考试答案。但我知道考试答案和现实生活或工程是不一样的。我就想知道现实中是不是这样。但我没有向老师提问,我不想在课堂上这样提问,显得我在质疑老师或者我学习很积极。课后也没有同学愿意和我讨论这种问题。那个男生我也不太熟悉。而我对科学的钻研精神也很有限。

另一件和这个男生相关的事是,初中英语课上,我们一般有很清晰定义好的考纲词汇。所以有很多别的词我们有时候会读到,但不用考。其中的一组是12个月份的名字。我也从来没有背过那些词。规定要考的词我也基本上不背的。我的脑子是,如果你告诉它需要背诵什么,它就绝对会故意背不出来。有一次英语老师在课上想看看我们有没有谁能默写12个月的单词。她非常充满希望地点名了上述男生。结果他写不出来。我忽然意识到我好像能背出来,就难得举手了。结果我背出来了。和这个回忆联系在一起的也不完全是快乐的感情,更多是很想和周围人解释我并不是想出风头背的这些单词,我就是看多了自然记住了而已。另外还有一种感情是对周围人的惊讶感到有点背冒犯了,难道你们没发觉我成绩也挺好的吗?

我还记得中学老师总是鼓励我们去办公室问他们问题。我有时候真的有问题想问。然而一般当我在门外做心理准备的时候,我都会自己把题目解出来了。然后就很少跟老师交流。

高考的时候,我妈跟我说她在考场外遇到了那个男生的妈妈,两人在谈话,听说我也报考了本地最好的大学之后,对方还很惊讶。

这样回忆一下,发觉我小时候一直是个孤独压抑的孩子。 同时,那个男生其实学习能力跟我是差不多的,都并不是顶尖的学生。我们班还有个顶尖的学生,来自比较贫困的家庭,而且有口吃的缺陷。所有的老师和学生都把他当作怪人对待。他最后去了清华的什么特殊的班。但是,前述那个男生,家庭比较富裕,而且是男生。我真的以前没有意识到,这样可以带来多少便利。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他受到了比别人多不知多少的正面回馈。

The status isn’t quo. 我会永远同情弱者。

bookmark_border看剧感想:The Tudors

看完整个4季,记录一下。前一阵压力很大,我发现我就陷入了被动看剧的状态。这个剧刚开始感觉挺有自己的思路的,也就是娱乐化宫廷艳史。看看娱乐一下挺快乐的。而剧本本身,我感觉多数时候写得不太有思路,并不值得琢磨。我大学的时候binge了绝望主妇第一第二季,然后发觉这样看剧看完了也没有意义,那之后我好像就没有这样binge过一部剧,因为我选择看的剧或者电影,一般都是值得我起码稍微想一想的。直到这部剧,因为感觉剧本不值得琢磨,我半个多月就binge了四季。

这部剧的production有一个奇怪的选择,就是次要角色像流水一样。是不是这些次要角色的演员签约了一年,第二年就不续约了。第一季的时候国王有几个好基友,其中一个死了,而另一个第二季开始就不见了。第一季里一直scheming要让Anne Boleyn上位的除了她爸,还有她叔叔Duke of Norfolk,第二季里Norfolk就不见了。这个做法太让我不理解了。难道关注细节是只有科幻奇幻剧迷在乎的事?难道不是有历史背景的剧情更容易搭建完整吗?

第一季里的大亮点是Sam Neill,一位我一直很喜欢的演员。我都不知道他还可以演历史剧。他的角色Wolsey,从一开始的大权在握的重臣,办事很马基雅维利,毫无顾忌;到后来发现自己地位动摇,开始越来越desperate,时不时露出一些丑恶嘴脸;再后来变得很pathetic,到最后让人同情,每一种状态都演得太好了。这种剧本真的要交给会演戏的演员才行。

这部剧的另一大亮点是Natalie Dormer。她太适合演这个角色了。她也是能胜任剧本要求的各种状态:野心勃勃不择手段的心机婊,性感撩人的床戏,你真的可以想像H8为了她把朝廷搞得天翻地覆。她的谋略、甜言蜜语等等都演得太好了。最后的绝望和疯癫都演得恰到好处,女人真的太苦了。哎。

下面是两则批评:

我打开这部剧是因为想看Henry Cavill。他,占据了每一集的第二个credit,然而他的表演也非常让人失望。感觉他的表演只有一种状态,就是严肃正派英雄状。而剧本一开始并没有照顾到这一点。第一季他的剧情是花花公子,虽然他很好看,演肉戏应该说是有吸引力的,但是仍然感觉毫无演技。他和公主的来电,完全是因为对戏的女演员的表演。第二季他爱上了他老婆,不知是剧本还是表演的缘故,我一直不get他是浪子回头了还是重新调整设定了。第三季他违心执行国王的命令去镇压反叛。而他老婆看不惯,然后和他分离了。这里本来可以有很多戏可以讲的。剧本不去讲,演员也没有亮点。第四季他的角色终于变成适合他演的状态,然而我已经发展出看到他就没兴趣的心理了。

演Thomas More的Jeremy Northam,之前在某一版Emma里演了我心目中史上最白开水的Mr. Knightley。这里也是演得挺一般的。而剧本对他是稍微下了一点功夫的。我不知道历史上More有没有真的对宗教改革那么敌对。剧中他一方面执行烧异教徒执行得很主动,另一方面对国王背叛罗马坚持缄口不语。我不得不觉得这样是很虚伪的。还有剧本让他强调了好几次他对相信国王高于教皇的人没有意见,另一方面他自己家人都并不信然而都宣誓了,我很想看他是怎么想的。剧中他没有反应。剧中他的死,靠剪辑H8的咆哮来加重分量,剧本和演员都没做好。

很多次要演员都比较差,而剧本也没有什么帮助。每一季都有奇怪的次要故事。第一季是教堂乐师,不懂他的故事是要干什么。第二季又是一个gay音乐家,一个小提琴手。然而他拉琴演得实在太假了,每次我都看得很不好意思。第三季是Lady Hertford和Francis Bryan的婚外情。到了第四季,这个女的又似乎和Earl of Surrey要发展婚外情,这我都可以随意,然而,她这个感觉很cynical的女子为什么为新教徒说话的时候性格像是完全变了,变得很诚恳。奇奇怪怪的。

这个剧整个都是靠Jonathan Rhys Meyers撑着的。他实在太棒了,充满energy。我以前一直知道他很好看,看来因为好看而默认ta没演技/智力,并不是单单发生在我们对女性的判断上。整个前三季,我都是带着完全迷恋的眼光看他的。但是他的角色实在太渣了。他想要干嘛干嘛,就把国家和朝廷上下搞得鸡飞狗跳。他处决原来的宠臣,处决完了后悔,然后开始怪别人。从来都是别人的错。这真的是渣出天际了。然而JRM如此charismatic,你经常会忽略他的渣渣。他的存在就是挑战你,看他的角色渣到什么程度你才会想起来自己原先的原则。第三季终于治好了我的盲目迷恋(原因在后面)。第四季他演中老年H8则演得让人想起教父里的马龙白兰度。

最重要的留到最后。演Thomas Cromwell的James Frain现在成了我目前的演员crush。前两季的时候,他很稳当,比较低调,剧本并不给他很多内容。他多数时候的状态都是在对H8或者其他达官贵人恭恭敬敬的。他有时候献计献策,这时说话都是measured。有时候则是反派形象。他对More是无奈的。他prosecute Anne Boyeln的时候则几乎是full blown villain。他的角色在前2季的时候主要是马基雅维利状。到了第三季,因为最终要处决的是他,编剧忽然给了他一些剧情。有一个场景是一个小职员到他办公室,想顺手偷走一个水果的,走近了发现他在对着柜子祈祷。小职员道歉然后说,难道不该去教堂祈祷吗?他教育了一下小职员,用一两句话概括了宗教改革的旨意。这一段我看了好多遍。他台词的断句其实有点奇怪,但放在场景下则感觉很自然,因为这一小段preach并不是预先准备好的。而他的表演,他的停顿,他的眼神,一直到最后他递出那个梨的动作,只有一个词可以概括:grace。可能这是舞台演员的功底吧?带着这个发现,我回头看了一些第一第二季的场景,发现只要你注意到他,他一直默默地散发着这种grace。另一方面他的角色和别的达官贵人不一样,不是世袭贵族。不知多少是表演多少是剧组给他的设计,你感觉到他有一种working class的味道,但又和他的优雅完全不冲突。。。这种组合感觉实在太特别了。前面说到More死前在狱中的场景里,演员的表演很平淡,眼神里看不出一点东西(当然More的情况不一样,演员可能是想表演平静接受)。而Cromwell在狱中时,Suffolk过来取笑他。这时他面对羞辱毫无招架之力,自己也知道没有什么可以做的。只有他的眼神,可以看到indignation和绝望。当他是配角的时候,他默默地发光,当他是中心的时候,编剧多给一点点内容他就能闪耀到天际。处决的场景我实在不忍心看第二遍。他能演大权在握,能演毕恭毕敬,能演gracious的长辈,到最后临死前则演的是完全的vulnerable。

看James Frain的表演我唯一不安的是这些表演太过高于剧本水平了。剧本一直给我给没有自己思路的感觉。历史上这个人物的动机可能的确不好下定论,但是剧本应该own一下自己的故事,给每个主要角色一点思路啊。如果剧本更加有思路,那么剧本和史实的区别我也更容易理解。所以我本能地很反感这种吊儿郎当的剧本。

关于宗教改革

宗教的概念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从小时候读童话故事开始,就一直在揣测基督教是什么(为什么连童话故事都渗透到了)。正因为基督教那么复杂,我也一直没有得到完整的答案。我有不是很熟的朋友是教徒,还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是我问他们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徒,从他们的回答来看,我感觉这对他们好像是没区别的。对中国人来说,基督教真的很难理解。

我自己是什么时候意识到新教和天主教有区别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对教派的了解是支离破碎的。天主教在新闻里总是和反堕胎联系在一起。所以我心中一直是觉得新教更liberal。罗素的家庭出身是清教徒,是新教里比较极端的一派。忘记是谁说的了,说罗素憎恨清教徒生活方式的程度,只有一个曾经是清教徒的人才会达到。所以罗素不喜欢清教我一直是有点当作“小时候妈妈很严格我很痛苦(但是现在有点感激)”这样理解的(你为什么要故意曲解罗素的意思?)。欧洲后来的个人主义、liberalism,恐怕都深深受到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阅读圣经自己和上帝对话”的新教信念的影响吧!而这些又带来了科学的崛起,完全定义了我们现在的世界。所以新教当然是好的。那么带来新教的宗教改革当然是好的。后来听到一耳朵说英国的新教运动,由亨利八世带动。然而他并不是什么改革者,只是想离婚。这个概念我也是可以理解的,不奇怪。可以说我几乎从来没有去想过宗教改革这件事。

这部剧里的宗教改革的状况给我感觉有点惊讶。天主教徒支持者很多被刻画成信仰坚定的亨利八世暴政受害者。而对推行新教起到很大作用的很多角色都被刻画成利用宗教冲突达到自己目的的人。Boyeln家(她爸爸和哥哥),Seymour的两个兄弟。Cromwell则多数时候都是高效执行者,拆修道院为国王增加收入。第二季的时候还有一集里他的台词说,他并不是想改革,而是想摧毁宗教(但可能指的是priesthood)。不过这个思路后来剧本好像就没有这么走。第三季里的约克郡起义也是让人看得非常同情起义的平民。

看剧让我稍微去了解了一下历史。宗教改革并不是那么清楚的进步运动。我应该知道,所有的深刻变革都是超级复杂的,各种动机、误解、巧合结合而成的。我忽然就非常想好好了解一下了。如今的世界,感觉各种阵营(除了经典的资本主义vs社会主义,还有现在的populist vs liberal)分裂得世界要爆炸了。但是想想宗教改革的时候可能更加疯狂吧?

bookmark_border考了个鸭

昨天考了雅思。出成绩前先说几句。(你就不怕jinx吗?)这次考了general类的。我可能之后再考一次学术类的。(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英语好是我唯一比较可靠的长处了。(不过有什么用呢?我又没有想法可以表达。)我忽然报名了考试,当时离考试还有一个月多一点。报名完发现官网有一个号称30小时的“雅思之路”课程。我想,每天一小时,我能做到的话就很不错了。结果是考前我一半也没看完。

官网IELTS essentials上有个地方是介绍题型,然后每一种题型都有例题可以做。我就做了一遍。阅读和听力都不在话下。所以觉得写作和口语需要锻炼。自己找题目做模拟考试的话,写作是20分钟和40分钟,我真的平时拿不出这个时间。所以到最后,写作我也就自己写了三次。自己写的感觉是,我实在太依赖拼写检查软件和随时搜索了。实际上很多很普通的词我都拼不来(比如phenomenon)。

而口语感觉比较难提高。我找了一些题目自己练,听自己的录音实在太让人哆嗦了。我的声音怎么这么有气无力的,而且一半的时间都在嗯嗯啊啊的。(这时我又想起我喜欢的演员Colin Morgan每次在采访里回答任何问题都是很有思考的样子,口中说出的句子都是一句句完整的,不像很多演员回答采访的时候满口’you know…’ ‘maybe…’这样。)

最近一个月工作居然超级忙。长达两年的大迁移项目要接近尾声了,而帮我们做自动化的team居然扔过来好几个他们做不了的(一般这种都是比较复杂的)。我们部门的dev lead自己是个工作狂。最初我说项目有危险的时候,她说,我们加加班就好了,我说我家里有事最近不能加班。我后来私下跟她又强调了几次她才意识到我真的决定不加班。考试前一个周五,是国庆放假前我最后一个工作日,我紧张地上线了一整天。下午她过来看我做得怎样了。我跟她说,刚刚过了release window,我还没做完,但我刚刚申请了许可继续release。她说,哦,那没问题,你做不完也可以晚上做。我说(声音有点大):“我已经工作了一整天了,我不想晚上也工作。你呢?你晚上不要带小孩吗?”我同事每天比我早上班,晚上比我晚下班(我下班时间一般算是挺晚的了)。有时候在工作时间外比如晚上十一点或者早上六七点发生了什么事,都可以发觉她在工作。一个有两岁小孩的人竟然可以这样卖力地工作,我做不到啊。

说这么多就是为了自己没好好准备雅思考试找借口。我在一次完整的模拟考都没做过的情况下,就去考试了。大学的时候我也是完全没准备就去考了六级,对我来说实在是很简单。我记得六级考试的听力感觉实在太慢,我都做走神了。雅思考试的听力,四个部分难度是一个比一个难。但是第一个部分是很简单。我在草稿纸上写bored now。以至于后面我轻敌走神了。这个走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自己做练习都是一小段一小段做的,而我的体力真的很吃不消持续的考试。听力题有一个地方是听指示标记地图,这里我应该错了好几题。可能7分。

阅读的时候我很累了。看了一些辅导视频(包括“雅思之路”里的)都说要先扫一扫文章,再看题目,再回头去文章读。而我觉得先读文章的时间是够的。至少我遇到的最后一篇文章我怎么也看不懂,很长的文章我读了好几遍。这个文章讲,男人和女人在欣赏幽默作品的时候的区别。最后我发现,我一直没看懂的一个原因是,文章里引用的2003年的研究的作者和这次研究的作者是同一批人,没理解这一点造成对后文的理解很有偏差。这也说明,我看文章就是从记住细节开始的。虽然状态很不好,我觉得阅读也许可以有8分。当然,我每次做完题都会觉得自己全对了,对答案会大吃一惊。。。

至于写作,我拿到的题目1是,戏院要关闭了,一个杂志请读者来信建议戏院的建筑的用法。我觉得这个题目挺好写的,心里想一个用法,入戏编一些理由就可以了。我写我不希望看到这个历史建筑变成什么私人的办公室,希望能变成图书馆。这样可以插几句说图书馆需要扩建,凑一点字数。题目2是,大城市的交通问题很严重,交通带来哪些问题?作为个人可以怎样减轻交通问题?这个题目还算有内容可以写。我的短板反正还是拼写。出来后我查字典,congested这个词写对了。但是pedestrian和vehicle都写错了。(我写成了predestrian,说明我一直不会读这个词,和vehcle。我也可以避免写不会拼的词的,但是我在草稿纸上写了这几个词的时候都觉得看上去挺象真的,就冒险了一下。不知道这个情况下是不是该冒险。)还有我可能把gridlock用错了,gridlock的意思应该是一动不动的交通堵塞。我觉得写作可能也可以拿7分吧。不知道拿到的结果有没有细分。我自己按照band descriptor评估:task1: task achievement: 7; coherence and cohesion: 8; Lexical resource: 8; Grammatical range and accuracy: 7; taks2: Task response: 7; Coherence and cohesion: 7; Lexical resource: 6.5; Grammatical range and accuracy: 7.

口语考试我可能做得不够好。我看了一些视频,有的说要尽量formal一些,有的说可以不必担心是否formal。当我坐下考试的时候我什么也控制不了,我可能做得不够formal。考完一次的经验是,网上的最近考题是由参考价值的,我遇到的题目网上都看到过了。可惜task 2的题目当时我看了想不出来,觉得刚考过应该不会再考,结果遇到了(介绍一个人有interesting idea)。于是我把想过的一个别的问题可以回答的故事变化了一下说了一下。我说,我想不出有什么认识的人经常有有趣的主意,但是我有一些朋友可以跟他们讨论深入的话题,然后我开始说那个话题,最后我说了一句我想象不出这些话题可以和别人讨论,这句话之后时间就到了。另外我看到很多人说,task1和3如果回答得太短,考官就只好不停追问why。我就被追问why了好几次。task1一开始问香水,也是网上看到最近考题里有的,我直接说我对香水一窍不通,然后考官就开始问社交网络问题。我觉得他们有一个题库,一段时间一直问一个题库里的问题。到了task3的时候我有点忘记我在考试了,一个问题是,你觉得看书获得idea更有用还是看一些名人在电视节目里说这些idea有用。我由于从来不看电视,一时不理解问题,就问了什么样的节目会有名人讲解idea。考官居然回答我了,说talk show什么的。我自我评估可能口试6分吧。Fluency and coherence: 6 (occasional repetition, self correction or hesitation); Lexical resource: 7; Grammatical range and accuracy: 6 (我现在对语法简直一窍不通,都靠直觉); Pronunciation: 6或者7.

我挺喜欢的一个resource是ieltspodcast.com。但是他们的目的也是让你们买他们的课。要不是我时间真的很紧,我可能会买他们的一次性批改作文服务。但是我考完了以后,自我感觉作文还是挺好的。这个网站上有很多的例题和教程,有关于很多话题的常用语,我本来是雄心勃勃地想要扫一遍的,但是,根本没看。

另外,准备考试的这一个月里,我发现我有时候听podcast会在想,也许这个对考试有用;有时候我看书的时候会把词语记录下来,心想会对考试有用。这种感觉太糟糕了。让我想到以前读到一个故事说,一个comedian,本来很有才华,但是他一次遇到writer’s block之后,开始从自己孩子们的童言无忌里寻找素材,发展到最后他的小孩们都很怕他,看到他就逃跑,他只好躲在角落里偷听他们说话……

bookmark_borderYou don’t have a good choice

前两天TPN更新了Firefly “The Train Job”的分析。今天晚上我打开看了。让我惊讶不已的是,他串联了Buffy和Angel中我特别喜欢的两个地方。这几个地方我都特别喜欢,看过很多遍,也想过很多,但串联起来,真的是一种顿悟感觉。

Firefly – “The Train Job”

Joss Whedon, Tim Minear

BOURNE
You were truthful back in town.
These are tough times. Hard to
find yourself work. A man can get
a job, he might not look too close
at what that job is.
(to Mal)
But a man learns all the details
of a situation like ours, well
then he has a choice.

MAL
I don’t believe he does.

Buffy the Vampire Slayer – S2E07 “Lie to Me”

Joss Whedon

FORD:
I don’t have a choice.

BUFFY:
You don’t have a good choice, but you have a choice.

Buffy的这一集是最早的几集让我感到震动的。第一季五毛钱视觉效果,故事也比较简陋,我主要是因为感动他们这么投入Buffy这个主角而坚持看下去的。我记得很清楚这一集是第一次真的击中我。这是我当时的截图

Angel – S2E16 “Epiphany”

Tim Minear

ANGEL:
In the greater scheme, in the big picture, nothing we do matters. There is no grand plan, no big win. If there is no great, glorious end to all of this, if nothing we do matters, then all it matters is what we do.

Angel的这一集不用说了,这段话不仅是激励我,还有俄国示威者引用

TPN还没做到Buffy第六季,但是在四年前的“Lie to Me”点评最后一长段独白:

Children, of course, begin life with an untarnished sense of wonder, a capacity to experience total joy at something as simple as the greeness of a leaf. But as they grow older, the awareness of death and decay begins to impinge on their consciousness, and suddenly erode their <French> idealism and their assumption of immortality. As a child matures he sees death and pain everywhere about him and begins to lose his faith in the ultimate goodness of man. But if he’s reasonably strong and lucky, he can emerge from this twilight of the soul into a rebirth of life (?). Both because of and inspite of his awareness of the meaninglessness of life. He can forge a fresh sense of purpose and affirmation. He may not recapture the same pure sense of wonder he was born with. But he can shape something far more enduring and sustaining. The most terrifying thing about the universe is not that it’s hostile, but that it is indifferent. But if we can come to terms with this indifference and accept the challenges of life within the boundaries of death. Our existence as a species can have genuine meaning and fulfillment. However vast the darkness, we must supply our own light.

我发誓这是我最近十年的心声。我自己日记本里写的是“越懂得痛苦,就越懂得快乐”。(不过我很久没有写这样的日记了,因为最近两三年是恐慌。)我就是没有想到这几个剧本写的东西,和我的心声并没有太多出入。

bookmark_borderRiver Town

从哪里说起呢?这本书我几乎挑不出不喜欢的地方。而喜欢的地方有很多很多,想说的也很多。

我们身在中国,但因为宣传的原因,其实对中国现代的事情知道得很少。他写了关于三峡工程的事情。我联想到我自己的认知过程。我小时候完全是被宣传牵着鼻子走的。记得初中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地理课。我们的地理老师让我们每堂课前轮流讲一个主题。别人都敷衍了事,而我却非常期待。轮到我的时候我讲了南水北调的东西。而我的source则都是报纸上来的。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报、剪报。我完全不知道这些大工程里面有有争议的地方。而当时我讲完以后,我记得我对地理老师的反应略失望。老师表扬了我,但他说的是“这位同学准备得这么充足,自己肯定学到了很多东西”。我记得老师完全没有就我的话题内容发表任何评论。那之后,我也不记得是哪里看到说是有争议的,我也不知道争议点是什么,只记得自己完全倒向了另一个极端,对自己当时的得意的演讲很羞愧。这本书里讲三峡工程的利弊,其实里面的argument都是很基本的。我很可怜小时候的我自己(以及所有中国小朋友)根本不懂怎么权衡多方意见,也没机会在小时候学。

关于三峡工程,书里比较有趣的地方是关于人。他观察到当地百姓完全不关心这些。即使是那些必须迁移的人。我完全可以想象那些人那时候是这样的。他猜想背后的原因也很有道理:这些中国人经历过那么多更糟的事情,早就习惯不要发表观点了。

他对人的观察,可能来自于他特别喜欢人,对此特别感兴趣,对人也特别有同情心。我记得书一开始说到为了招待外国客人,他们被邀请参加酒宴。我真的是特别特别讨厌劝酒文化,而且一直很纳闷到底是要干啥。直到之前有一次在豆瓣上看到个什么文章说,劝酒文化是权力和服从的游戏,我才恍然大悟。而书里就直接用了一个词bully概括,实在是很精准。

另外有好几个地方让我对这最近的历史有点惊讶。他说anybody in Fuling who wanted real news relied on either the Voice of America, itself a propaganda organ, or小道消息。可能因为那个时候我自己是个小孩,我以为以前大家还是普遍比较相信官媒的。那时的官媒也没有现在这么离谱吧?至少当时还维持着一种“会有希望的”的假象。我没想到在涪陵这样的小地方,大家也不曾相信官媒。

另外一点是,书里他暑假去了新疆玩,当时半年前刚发生了伊宁事件(这是我看书后疑惑而股沟才知道的),新疆的安检非常严格,军警是持枪巡逻。这是我本来又忽略的一件事:特殊对待新疆并不是现在才有。

我很喜欢书里他一步步去了解人。我们的上一代中国人的经历真的是很特殊啊。他的一个中文老师的妻子的家里,有一个去了台湾的兄弟,该兄弟后来去美国读了博士。我特别感动他和涪陵的天主教神甫成了朋友。神甫在文革期间的经历很惨。他回忆在文革时被迫害致死的同僚的时候,他“顿了一下,好像在回忆他们的音容笑貌,最后说,‘六个’”,看到这里我流泪了。这些人死了还有人记得,简直是幸运的了。至少让我们记住史实好不好?作者本人是天主教徒。他父亲来涪陵看他的时候,也去见了这位神甫,两个语言不通的人你一句我一句拉丁文,也让我很感动。作者说他读他祖父的笔记发现,祖父曾经想要来中国传教。他离开涪陵前,跟神甫道别,告诉他他祖父的事情,请神甫为他祖父say mass。淡淡的语言,让我毫无防备地又感动了。

在文化差异的冲击下,有好多东西好像是超越文化的universal。我并不喜欢这个universal是宗教,但书里经常还有别的东西是这样的,比如自然风光的美丽,还有一些人性要面临的问题,都是相通的。我觉得,他在中国教英美文学,更是对什么是cross文化的universal感触特别深吧!书里好几次写了他观察学生解读英美名著,也是非常有意思。

我很喜欢他写到女性的地方,非常有同情心,又非常真实。书的开头他自嘲说,涪陵的学生还没有到抗议一个白男教书的地步。书的后面有一段说到,他被一个女性骚扰。这可能对他造成麻烦,他没有写他觉得厌烦的时候(应该有这样的时候吧?)。他说他明白这是一个非常unbalanced的人。和她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印象很深的是她非常的unhappy。虽然他的女性朋友相对少一些,但他还是觉察出女性特别容易被压抑。(他知道中国女性的自杀率是全世界最高的,也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他写道:

I found that I had no equivalently simple definition for the average young woman in Fuling. She was expected to marry young and promptly have her child, and yet her childbearing was strictly and legally limited. She was expected to have a job and earn money of her own, but job discrimination was even more severe than in America.

他有写到文革中被迫害的人总是立即招供。

It was like a target of McCarthyism immediately breaking down and admitting that he was wrong, or a holocaust victim hating herself because she was indeed a ‘dirty Jew.’ Often it seemed that in China there was no internal compass that was able to withstand these events.

对了,另一个和我本来认知冲突的地方是,当时他们对外国人还是很提防的。我还以为提防外国人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他的酒店住宿会突然闯入警察,其他peace corps的外国人中,有一个因为和出租车司机吵架,最后被遣返了,遣返前的审讯里发现他说的很多反动的话都记录在案了。在学校里,官方是要求他的同事都不要跟他深入交朋友。书的最后他们班级的学生表演中国版堂吉柯德,不小心跨了界线,最后被不允许在大会上表演。他对审查的认知也是非常敏锐的。他当时才在中国待了两年,就深深体会到审查的可怕之处是它的暗箱操作。他还想到,如果他的话也记录在案,那就是他班上的同学在记录,而这个同学很可能是一个好学生,也许是他很喜欢的学生呢。

书里让我看到我自己的是一个英文名叫Rebecca的男生。何伟并不喜欢这个学生。这是一个学习不怎么好的学生,在“美国该不该采取独生子女政策”的辩论中以“美国是自由的”为由来反对。何伟说,他曾经想象中国的dissident是勇敢、有远见、charismatic的人。也许六四事件里的人是这样的,但在涪陵,Rebecca是唯一一个接近dissident的人。他说如果中国以后会有变化,他看不出变化来自Rebecca这样的人。

这个Rebecca明显内心一直有怒气,可能怒气让他偏离了一些。我就是这样的人。很早很早以前,我发现了一个词可以概括这种人:malcontent。我们有不满,但能力不足,无法改变世界,然后我们就更加不满。可以说我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在学习压抑这种情绪和倾向。最早的时候我依赖偶尔的情绪爆发,所有人都知道我‘脾气不好’。后来我是绝望地限制自己的爆发,我无法真心批评自己嫉恶如仇饿性格,我还是觉得是别人太宽容恶了。后来我才认识到宽容本身的价值。成年后,不管我接不接受,我理论上是要为世界负责的。何伟对Rebecca的态度(直接概括他是个loser,太直白决断了吧?)让我有点难受,但我也完全理解。

最后再摘抄一段直击我的(在去新疆的火车上提到了动乱):

A woman in her forties told me that she didn’t understand the issue, because she was simply Old Hundred Names. That was the best part of being Old Hundred Names – they were never responsible for anything.

这本书的文风就是这样的,有时候透过小小的twist读出他的观点。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形式。书的后记里写他的经历的时候我学到这种叫做narrative nonfiction。这种形式并不急于下结论,而是把整个过程暴露在外,包括作者的背景、作者写这段话的前因后果。因此,读完这样一本书,对作者本人也有很多了解和想法。我可以看出他喜欢了解人,喜欢自然景观。也许这本书好看的本质原因是作者是个很好的人。我有点想读一下他写的埃及的书,看看换个话题我会不会同样喜欢。

bookmark_border你愿意让AI为你做什么

我一直不太喜欢桑德尔。但是还是订阅了The Public Philosopher。更新不是很频繁。之前就听了一期讲移民的,觉得讨论非常不周到。这次听了一期讲AI的,忽然质量高很多。(所以这个节目质量和参与的人很有关。)我想,他这样“我没有自己的意见我就是绝对中立”的哲学家,很适合主持这种讨论。而这一期他的题目也准备得很适合讨论。他问了四个问题:

  1. 如果有一个AI可以读取以前的很多论文和结果,然后自动批论文,你是否觉得AI批论文会比人类教授更好?
  2. 如果有一个AI可以读取你所有的信息,那么在介绍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它的意见是不是会比你父母的意见更好?
  3. 如果你的亲人去世了,但ta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一个AI读取和处理,你想念ta了可以跟这个AI对话,好像亲人还在世一样,你愿不愿意使用这个技术?
  4. 如果有一个AI可以自动翻译,你是否愿意使用它,你再也不用学习别的语言了?

记录一下我的回答:第一题和第三题不赞成AI;第二题赞成AI但仅因为AI的pool更大,而父母这个参照对象bar太低;第四题我觉得人肉学习语言还是有必要的,但自动翻译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有用。

四个场景里我觉得最不赞成AI的是亲人AI。如果一个人不再改变,那也就不是人了,没有意义。节目里一个赞成的人说,如果AI能让你和历史人物对话那会多好。这个主意挺吸引人。但是历史人物AI仍然不是人。

第四题明显让我想到了Babel Fish。让我想到了H2G2里带过那一句话:这个非常有用的东西,曾经造成了最血腥的战争。我以前一直觉得是大家忽然交流没障碍了,就意识到互相之间有这么多负面想法,然后就打起来了。现在想想可能还有该不该把互相理解这件事交给这个东西,像宗教战争一样的争执。What did he have in mind when he wrote this?

bookmark_borderAmerican Factory

终于看了这部纪录片。纪录片讲了福耀玻璃在美国建厂,管理美国工人的问题。我看到镜头跟着几个美国管理人员来中国工厂考察学习,里面的领队正在军训化管理工人,让工人列队报数什么的。看到这个地方我忽然想,谁会想到共产党文化下的中国人,会比资本家更会剥削工人呢?(另外想到最近在读的《江城》里面说,大学新生军训这个做法是从六四事件之后开始的,因为觉得大学生需要接受这种(服从)教育。这个来历我本来完全不知道,他也说了他的学生都不知道(他怎么不说说这个信息的来历。))在这里,军训这个手段,可谓是活学活用了。

这部纪录片的问题是,并没有把拍到的事实提高到更深或者更高的层面上来讨论问题。我看的时候想问的一个问题是,市场规律必定会造成更加狠毒的资本家才能生存吗?我天真的理想是这样的:牺牲工人和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赚钱这个矛盾,会激发更好的innovation的产生。我很想在现实中找到例子支持我的理想让我感到不那么绝望。

但是我的理想并没有发生。

福耀的老板从一开始就特别明确知道不能要工会。这只能说明他对剥削美国工人有经验吧?这让我对他一点也没法同情。包括后面他去寺庙什么的,有点感慨的样子,我也完全没法同情他(当然人家并没有要你同情)。在美国开厂,一开始是要亏钱的。他是想好要用那些在我看来很不厚道的手腕的。里面有一个中国人小领导,一个会上他说,“我周末叫他们加班他妈的还不行吗”,别人都没有说脏话,这个人一看就是不说脏话不习惯的那种人。后来他面对单独采访,拿出手机说,你看这个人(翻出两人合影),我跟他关系挺好吧?但是我知道他是支持工会的,所以过两个星期你来就看不到他了。哎,卑鄙小人。

我最近一直觉得,“无形的大手”好像没有可以责怪的地方,这肯定是不对的,毕竟经济力量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要怪只能怪人类自己。如果说人类本性就是互相竞争的丛林法则,并没有更高的calling,我也许会相信的,因为如今真的感觉很绝望。


Update:跟盆友讨论过后,我对这部纪录片的评价更低了。朋友指出:这部纪录片故意把中美经济矛盾弱化为文化差异,和川普的敌对态度迥然不同,是民主党的propaganda。我并不是很想维护这部片,但是起码好像它没有提供更深的东西让想维护它的人可以反驳上述观点。还有我觉得,朋友说的“中美经济矛盾”,我想不仅是经济矛盾,还是意识形态矛盾?“更会剥削工人”是经济矛盾吗?我不想把“人权”这种大帽子搬出来。但是还能怎么概括呢?

另外,弱化为“文化差异”,如果说年终晚会这种糟粕东西代表了现在中国的文化,那也是极度可悲的。纪录片里的中国人:福耀的老总,福耀美国的中国人老总,都给我非常狡猾的感觉。曹老板唯一的文化是去烧香拜佛,而他在想他是不是做了好事,开厂让人就业,但也许毁坏了环境?我觉得他本人肯定不这么想,拍进纪录片装装样子而已(我又小人之心了)。而福耀美国的老总,采取那么多卑鄙的伎俩,比如给员工洗脑说有了工会你就不能直接和公司沟通了,看到洗脑技术开始传播到美国(albeit是跟中国员工洗脑),我简直心寒。而最正面的中国人,姓王的工程师,也其实是非常浅薄的一个人,虽然还算正派的样子,而他的浅薄并不是他的错。

Update 2: 纪录片里,福耀的老总和很多管理人员都说,美国工厂在亏钱。纪录片最后说,18年开始赚钱了。(所以我没有明白为什么要开厂到美国去。Y说,大概因为在中国虽然工人很拼命,但赚钱被国家收走很多。去美国可能有很多政府支持(因为那边就业问题),然而没想到美国员工太不拼命了,还是赚不到钱。这个的意思就是说,两边同样不容易赚钱(虽然原因不同),所以两边都开了厂。D说,因为福耀是红色企业,而“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要求国内生产做一些高级的东西,所以把生产玻璃这种事情放到美国去,也是一种political gesture。我觉得,纪录片本身居然不address这种连我都会想到的问题,太soft ball了。也许,福耀给制片方这么多access来拍纪录片,条件就是这种censorship——不让你问真正的问题。

Update 3: 环球屎报刊登的一篇文章:曹德旺说去美国开厂的主要原因是有客户要求。

2010年美国通用汽车向福耀提出要求,2016年之前必须在美国建一个工厂进行配套生产,这也成为我们在美国寻求投资建厂的主要原因。

另外,关于开厂的成本:

比如,我们在美国这家工厂,员工工资占销售额的比例为35%至40%。在中国,我们已经增加了大量自动化生产设备,把人工成本降下来,综合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约20%。但税、费这两方面美国有一些优势,还省掉产品从中国运到美国的费用。美国的税收较简单,联邦按企业经营利润的25%征收所得税,企业没有利润就没有任何税负。而中国除了所得税,另外还有一项增值税,不管企业有没有盈利都要缴纳,相当于营业额的6%。同时,美国联邦还有一个收费项目与中国的五险一金类似,但在美国是按应付工人工资额的11%,而中国是应付工资额的40%。因此这个同类科目美国比中国少50%,相当于营业额4%。从我们的统计来看,如果把综合人工成本与税、费结合起来考虑,我们在中国的工厂与美国的工厂,开支基本持平。中国工人目前一个重要优势,就是在业务素质、工作效率和服从管理等方面,比美国工人要高。

Kaiser在节目里和在推特上推荐了这个纪录片好几次。他最近好像说最好能够采访到相关人员。好奇他如果采访的话会不会问到让我满意(

bookmark_border夏天午后的雷阵雨

我小时候的一个记忆是,夏天的午后下雷阵雨。那时家里只有一个房间,一扇窗。炎热的夏天在家里,忽然意识到天光变暗,是年幼的我第一次意识到平时对日光过于习以为常。过一会儿传来滚滚雷鸣,接着就是雷暴雨。窗外的弄堂里到处流淌着雨水,从屋檐上,从雨棚上留下到水泥地上,流进墙角的排水沟。雨水冲走了炎热,凉风习习。而我们平时一天的节奏被打断。我们不再摇扇子,或者做别的我们每天做的事情。爸爸无言地望着窗外,抽着烟。以前的这种雷阵雨一般都很快就过去了。雨停后,夏日的太阳依旧猛烈,很快外面残留的水也不再凉爽。我们继续摇扇子,而爸爸则去做他夏天下午会做的事情。

中学地理课上学到,这种是亚热带季风气候常见的对流雨。这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地理课的原因之一,因为我可以拿学到的东西和常识、经历、想象去比较。后来我们搬离只有一个房间的住处后,夏天下午仍然会下雷阵雨。有一次我骑车出门遇上了。瓢泼大雨冲到我眼睛睁不开,我只好打退堂鼓,推着自行车走回家。但是当我回到家门的时候雷阵雨已经过去了,不久太阳就烤干了我湿透的衣服和头发。

我不知道为什么如今夏天下午很少下这种雨。难道夏天午后的雷阵雨也只是我忆旧过程中理想化了的内容?还是全球气候变化中,消逝了的一个现象?如今夏天只有持续不断的烈日。而如果要下雨,就可以给你下一个星期、一个月。


我忽然写了这篇日志。因为我在读Peter Hessler的River Town。别的优点先不说,他用语言描述的场景读起来特别有滋味,好久没有新读到的书给我这种感觉了。有时候他描述的场景,没有评论,就能让我感动掉泪。这也太夸张了。作为一名东施,我必须效颦一下,用自己的语言来体会一下把对一个场景的感情投射在描述里,看看能不能达到那种效果。

另外想自大的一点:我发现我现在中英夹杂的毛病变少了。写上面的文字的时候有几次我挣扎着思考怎样用中文表述。一个地方是,小时候下雷阵雨之前天变黑,是让我不再take sunlight for granted的一个记忆。这个想法我是翻译成中文写的。第二处是怀疑自己对雷阵雨的记忆是不靠谱的nostalgia,难道这种词中文都没有对应吗?肯定是我的知识有问题。还有一处是,前面那一段说River Town,我想说的是among other things, the language is a pleasure to read. 因为这本书最大的优点肯定不是语言。我以前中英文夹杂,是因为我自大地觉得想法本身最重要,我就真的不在乎我写下的是中文还是英文。我现在还是觉得想法本身最重要。但是如果你有技能用准确的语言记录下来,那就更好了。我应该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至于怎样做到像River Town这样的效果,那人家是专业的,我还是先不要妄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