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两句Dirk Gently最近那个改编

这个剧,乍一看不怎么吸引人(怪异的主人公输给Doctor Who,侦探剧输给Sherlock)。这两天我仔细回味,越想越觉得这个改编很失败。所以我想罗列一下书里吸引我的地方和改编的失败的地方。下面将会有很多原著和改编的剧透。

看剧的时候,我的第一印象是,主人公Richard、他女友Susan都被改cheap了。原著里Richard(我一直认为是DNA本人的代入)是个程序员,他的老板是Susan的哥哥Gordon Way(而不是剧中老情人),而Susan是个大提琴表演家。剧中Richard是个性格让人讨厌又没用的男人。但是原著的Richard完全不是这样的,举例来说Richard是个技术极客,他家的沙发搬运过程中卡在楼梯口动不了了,照理说起码可以原路返回,但是谁也返不了。Richard写了一个程序模拟沙发的各种姿势,就是模拟不出它被运上来的路线。原著中,就这样,在Richard身边发生了很多大大小小有点奇怪的事情。最奇怪的莫过于他的大学同学Dirk。

Richard大学是在剑桥读了英文(就是DNA吧我说过的嘛!)。他的一个大学教授也非常奇怪。教授占着一个叫做“女王/国王的XXX”的位置(具体是啥我忘了)已经没人知道多少年了。在这部小说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它曾经是Doctor Who的材料,当时这个教授是一个Time Lord。正是这个教授,带着Richard和Dirk他们见到了热带雨林,和已经绝种了的Dodo鸟。这里,又是DNA本人的爱好。

改编的故事围绕着Dirk雇主的走丢的猫,我感觉这个重心的偏移也严重得过分。本来故事强调的holistic,在原著中的一个表现就是,表面上完全没有联系、按照常识来分辨有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根本没有谁是中心,Dirk的思路就是全盘考虑。

原著故事的另一条线,也就是electric monk和他的主人。在教授带着Richard、Dirk一起去找他们的时候——这里也是我最爱这本书的地方——他们制造出了巴赫。

可惜我能回忆起来的最喜爱这本书的地方:巴赫、热带雨林、卡住的沙发、怪异的老教授……这些完全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一个失业又和女友吵架吃醋的男人,和一个疯狂、实质上比原著更近似con man的侦探。(Dirk Gently在原著中拯救了人类,可是拯救的过程中不小心丢失了他找猫的生意。)

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冰箱是Long Dark Tea Time of the Soul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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