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The Salmon of Doubt

“Done is better than perfect.” It’s impossible to express perfectly my admiration for this book and for DNA, so I might as well just get something written.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书是DNA去世后,从他的电脑里挖出来的各种稿子的合集。其中包括很多给杂志的独立稿件,可以说是杂文集。另外还有第三本Dirk Gently小说的未完成版。先说一下小说。DNA好几次提到这部小说写着写着感觉是个H2G2小说而不是Dirk Gently小说。但是我看到的这个版本则感觉非常Dirk Gently。由于之前刚读了一遍第一本DG,在听小说这部分的时候,我满心希望看到到最后,所有的线索汇聚起来的结果。当然最后小说并没有完成,让人遗憾。前面的杂文里,有一篇是写DNA的偶像PG Wodehouse。其中说到Wodehouse的未完成作品,那个未完成稿只是剧情梗概,你要看Wodehouse标志性的语言,在那个稿子里是看不到的。我想说DNA自己的未完成的小说,则感觉看起来除了情节未完成以外,语言和风格已经是成品的样子了。不过我也可以想象他revision要写很多遍。他看到了这个故事H2G2的趋势,假如他能完成这个作品,也许会改得面目全非呢。

这本书我大概十年前就在豆瓣标记了在读。我一直没有读完,每次心血来潮清理在读的时候,也都不舍得删掉它。最近几年每逢长假豆瓣都会给你发邮件说,你的”想读”里时间最久的书是xxx,趁长假看完吧!我的当然一直是这本。我读不完是因为总觉得我没有在状态。这可能是语言的问题。读书的时候你会感觉到自己有没有跟着作者。而我在状态的时候,看DNA的书是持续ecstasy。DG的第二本书我知道我已经跟不上了。这次帮我克服这个问题的,是Simon Jones朗读的有声书。他是H2G2最初广播剧的Arthur Dent的演员,在我的感知中,他简直就是DNA的voice了。实际上DNA自己朗读自己的书的时候,风格略不一样,我感觉是Simon Jones和Stephen Fry的结合。话说如果我是亿万富翁,我要雇这些我喜欢的演员为我喜欢的书和我希望读的书录制有声书,这样我就可以不靠自己轻松读书了……

小说之外前面的文章我好像已经读了很多遍了。以前好多次我要跟朋友说“DNA写过xxxx”但不记得是哪里的,都是来自这本书。然而这次 重读,有好几点stand out的。然而这几点又,和DNA的一切一样,是互相有联系的。

罗素说他实际上是agnostic,但是在和大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时候他也愿意自称athiest。DNA说,不不不,我不是agnostic,我是完全的athiest,不要跟我说什么,just in case,要是真的有上帝存在而且他更愿意接受那种投机取巧的信仰,那还不如不要信仰。罗素也说过类似的,他说的是,要是真的有上帝,他受到审判的时候会说,不好意思,没有足够的线索啊!这两种观点并不是很矛盾。DNA的解释是,在这个问题上,burden of proof已经换了地方。以前你可以说,没有证据证明上帝的存在,也没有证据证明不存在啊?(很羞愧地承认,我曾经被这样质问后自称agnostic。)但是,曾经上帝是人类和这个世界存在的最好的解释,所以可以理解以前的人是这么想的。现在我们有了更好的解释,也就是进化论,那么burden of proof就该交给说上帝可能是存在的一方了。

这里DNA说,I don’t accept the currently fashionable assertion that any view is automatically as worthy of respect as any equal and opposite view. 天啊!这是我最近的心声(又一例我只能看见我自己在想的东西)。同时我又在想,这和罗素说的“人与人之间不是平等的,最大的不平等在于智力和知识”有一点点相似。(我只会thinking in 罗素。)

DNA说过无数遍他是Richard Dawkins的粉丝,因为《盲眼钟表匠》和《自私的基因》改变了他的世界观,让他认识到现在我们有更好的解释世界和人类的存在的理论了。我也读过道金斯的书(另一本),但没建立过这个联系。和西方人不一样,我默认的教育是athiest,我一直接受进化论。DNA的文章才让我真正认识到西方人的思路里,进化论的关键地位。

他在讲前面的burden of proof的时候,还顺口讲了一个类比:月球是石头组成的,如果有人说,你又没去过那里,你怎么知道?我说月球说奶酪组成的,和你的观点同样valid。DNA说,I can’t even be bothered to argue. 挑战现在的科学常识,那么burden of proof显然应该在挑战者一方。

DNA在2001年就去世了,不知道他看到现在的flat earth理论支持者会怎么想。我读到前面那段他那么理直气壮又思路清晰的言语,不由地一方面感到是一剂让人振奋的强心针,另一方面又觉得很悲哀。同样的类比现在有很多现实例子:“你怎么知道民主会对中国人好?” 今年一月二十日之前,“你怎么知道医生朋友圈发的消息是真的?”

但是最让我心痛的想法是,假如DNA知道现在的climate change denial,他会多么心痛。

那么还有一个地方让我顿悟了进化论的validity(虽然我本来就接受它)。DNA说,有一次有个人批评进化论,说道,进化论不就是一个tautology(同义反复)吗?That which survives, survives. DNA说,这个反驳,竟然恰好是‘进化论可以解释万物的存在’的最有力证据啊,因为这个系统不需要输入,也没有输出。看到这里,我真的是恍然大悟。以前罗素一直说,他怀疑上帝的存在最初是第一因问题:如果一切都可以追溯到上帝,那么上帝以外是什么呢?啊啊啊,罗素是支持进化论的。我不记得他有提过,但是现在我好想获得和死人沟通的能力,把这段话拿给他读一下啊!另外,这个同义反复也用在了Mostly Harmless开头,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它的重大意义,一直以为只是DNA耍嘴皮子玩语言而已。(那个开头是这样的:Anything that happens, happens. Anything that, in happening, causes something else to happen, causes something else to happen. Anything that, in happening, causes itself to happen again, happens again. 好吧是不是的确有点在玩语言的感觉?)

另一个stand out的是一篇说他的精力注意点几次转移的事情。曾经他觉得comedy是creativity最爆发的地方,所以他写了取笑科技的comedy。后来他觉得被comdey背叛了。他听了一个comedy是,演员说,黑匣子是飞机最摔不烂的部分,那为什么不把整个飞机用它来做呢?DNA说,很简单,因为黑匣子是钛做的,用钛制造飞机会太重了飞不起来。如果这个笑话放在以前,它的笑点是演员在故意演蠢,但是现在它的笑点是嘲笑比他们懂得更多的人。

Creative excitement has gone elsewhere – 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ew ways of seeing things, new understandings of the universe, continual new revelations about how life works, how we think, how we perceive, how we communicate.

是的,我一直没法概括H2G2的笑话比别的笑话高级的地方,其实就是DNA写的这一段。H2G2里的笑话,让你觉得耳目一新,对世界有新的想法,看事情有新的角度。前一阵我看了Fleabag,一开始一直觉得不好笑,最后发现它不是不好笑的comedy,而是别的东西。但是Fleabag里也有符合这一标准的笑话桥段,就是姐夫最后的自白,真实和荒诞并存。

DNA对计算机技术的兴趣,和他对进化论的兴趣也有一定关系。软件是简单规则复杂化的结果,和进化论很类似。(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我的一个老同事和朋友,是软件工程师,人很不错,技术也好,但是他是基督教徒,而且还明确说不信进化论。我觉得不相信进化论真的没法理解现代科技啊。我们分别离开公司后,去了同一个地方上班,在新公司他还给了我一张传教的传单。)

最后我还想说,和之前《江城》一样,或者说更甚于那本书,DNA的好看还在于他是个很好的人。他的幽默感经常是self deprecating的。比如the Rhino Climb这一篇里随随便便一小段是这样的:

Conservation is a continually evolving business, and we have begun to realise that just wading into Africa and telling the local people that they mustn’t do to their wildlife what we’ve done to ours, and that we are there to make sure they don’t, is an attitude that, to say the least, needs a litting refining.

看DNA的书让我觉得,聪明、善良和美是统一的。DNA写的巴赫,是我觉得最好的写巴赫的文字。”I believe Bach is the greatest genius that ever walked among us, and the Brandenburgs are what he wrote when he was happy.” 还有他描述自然的那种语言(比如Riding the Rays这个标题)(那你为什么还没有看Last Chance to See)。我最近越来越觉得,看有些书会感觉得救了。

bookmark_borderDirk Gently’s Holistic Detective Agency

我为什么今天会读这本书呢?因为股沟通知我说送我两块钱优惠券。我就跑到股沟play上看看可以买什么。点来点去看到这本有声书是DNA自己念的,而Audible里并没有他念的版本。买的时候发现那两块钱还不能用来买这个,只能用来买app。不过我被sample迷住了。sample说electric monk的作用,和各种省力的appliance一样,就是帮你去信仰,这样你就可以不用信仰了,非常典型的DNA。这本书我记得自己很喜欢,所以手一抖买下了。接着就是在取暖器前瘫了大半天听这本书。而现在我在这里写着日志,这就是我这个没有计划的人被一则促销左右的一天。(而我都没有用优惠券。这在我们公司现在我维护的产品里会计算进去某个指标的……等等,我今天不用上班的啊。。。)

我最喜欢的有声书朗读者是Stephen Fry。而我觉得DNA读书跟炸叔很接近了,特别是,两人都带有(怎么说呢?)一种科普气质(很难说清楚,就感觉两人都很注重语言本身,也很注重把事情讲清楚)。炸叔一般感觉更加真诚(这是因为你听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podcast),而DNA比炸叔更加dry一点,让人想起DNA也有演员经历(而且是在footlights和Monty Python)。再加上读的是自己写的书,听起来很满足。有点奇怪的是,这个有声书和我手里的纸质书相比,减少了很多内容。我有个印象是DNA写书很痛苦,要改来改去的(don’t quote me,我好久没关心DNA了,记忆有点模糊了)。难道这个录音是书早期的一个版本?

下面有剧透。(其实这遍读我发现这其实是我想break into的一个genre——推理小说?所以请不要被剧透)

主要是三个想法。DNA的书到底是不是除了细节好笑以外没有别的意义了?我的本能想说不是的。但是的确我对这本书的美好记忆都是细节:对Dodo鸟的描述,对巴赫音乐的描述。至于情节我基本上都不记得了。我还不记得的是,这本书是不是Doctor Who的City of Death的变体/原型?因为我貌似记得那个DW故事里也是回到地球生命开端。然后我又有个印象是Life, the Universe and Everything 是DW没完成的故事的变体。然后我想起来后者是没完成的故事(搜了一下是Shada),而City of Death是拍出来的故事。上述提到的故事我都看过/读过,我都不太记得情节了。可能DNA的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细节吧。还有语言(”they hang in the air precisely like a brick wouldn’t.” 我发现了起码两次这个句式,然而现在我一个也想不起来了,这就是听书偶尔看看纸书而不是在电子书上划的坏处?)。

另一个想法是,结局的逻辑我没看懂,而且我完全没印象上次看的时候有疑问。搜了一下别人的解释,发现曾经有人在DNA的网站上留言提问,结果他一下子也想不起来了。。。

好了,这就是我的想法。哈哈你要说其实我说我有三个想法的?是的,和书里两个问题三个答案一样,其实还有一个想法是,这其实是一本推理小说啊?不知道看推理小说的人对Dirk Gently的推理会怎么看。(Dirk说,福尔摩斯说去掉不可能的选项,剩下的就是答案了,但是我不想排除不可能的选项。)

这篇很潦草的读后感,本来只是想在豆瓣上发一条广播的,结果被锁了。试了几下发现把Dirk Gently改成中文(全能侦探社)就可以直接发,可能dirk是违禁词吧。豆瓣还能用吗?我最喜欢的剧的条目没有,我最喜欢的作者的书名会被锁……

bookmark_border写两句Dirk Gently最近那个改编

这个剧,乍一看不怎么吸引人(怪异的主人公输给Doctor Who,侦探剧输给Sherlock)。这两天我仔细回味,越想越觉得这个改编很失败。所以我想罗列一下书里吸引我的地方和改编的失败的地方。下面将会有很多原著和改编的剧透。

看剧的时候,我的第一印象是,主人公Richard、他女友Susan都被改cheap了。原著里Richard(我一直认为是DNA本人的代入)是个程序员,他的老板是Susan的哥哥Gordon Way(而不是剧中老情人),而Susan是个大提琴表演家。剧中Richard是个性格让人讨厌又没用的男人。但是原著的Richard完全不是这样的,举例来说Richard是个技术极客,他家的沙发搬运过程中卡在楼梯口动不了了,照理说起码可以原路返回,但是谁也返不了。Richard写了一个程序模拟沙发的各种姿势,就是模拟不出它被运上来的路线。原著中,就这样,在Richard身边发生了很多大大小小有点奇怪的事情。最奇怪的莫过于他的大学同学Dirk。

Richard大学是在剑桥读了英文(就是DNA吧我说过的嘛!)。他的一个大学教授也非常奇怪。教授占着一个叫做“女王/国王的XXX”的位置(具体是啥我忘了)已经没人知道多少年了。在这部小说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它曾经是Doctor Who的材料,当时这个教授是一个Time Lord。正是这个教授,带着Richard和Dirk他们见到了热带雨林,和已经绝种了的Dodo鸟。这里,又是DNA本人的爱好。

改编的故事围绕着Dirk雇主的走丢的猫,我感觉这个重心的偏移也严重得过分。本来故事强调的holistic,在原著中的一个表现就是,表面上完全没有联系、按照常识来分辨有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根本没有谁是中心,Dirk的思路就是全盘考虑。

原著故事的另一条线,也就是electric monk和他的主人。在教授带着Richard、Dirk一起去找他们的时候——这里也是我最爱这本书的地方——他们制造出了巴赫。

可惜我能回忆起来的最喜爱这本书的地方:巴赫、热带雨林、卡住的沙发、怪异的老教授……这些完全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一个失业又和女友吵架吃醋的男人,和一个疯狂、实质上比原著更近似con man的侦探。(Dirk Gently在原著中拯救了人类,可是拯救的过程中不小心丢失了他找猫的生意。)

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冰箱是Long Dark Tea Time of the Soul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