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论自愿为奴

这本书提出的问题很有意义:统治的权力是被统治的大众交付的(这是因为如果人民都不同意,肯定统治不成,而不是因为书中说的那些动物啊、古希腊古埃及帝王的例子),那么为什么会有暴君?看到这本书提出这个问题,我立刻有兴趣来读。读之前我不觉得这本书会提出什么我本来不知道的。但是如果有人能很好地概括出来,用文学、语言文字的力量来说明,那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在看书之前,我写下的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
1. 古代人’君权神授’的迷信力量,以及这件事奠定之后传统的力量。
2. 利益(经济&权力):很多人感受不到自由的珍贵,却贪图利益而助纣为虐。
3. 洗脑——properganda。这是最可悲的非理性力量。

这本书的翻译非常的烂,(这里有我吐槽的截图 http://www.douban.com/people/kate1138/status/1520147916/ )因此我不保证我真的看懂了。我觉得作者给出了两点原因:1. 如果暴君保住了第一代臣民,那么第二代没有尝过liberty,习惯和传统会让他们自愿为奴;2. 每个暴君都有那么一小群帮助他的爪牙,每个爪牙又有一小群帮助他们的人。我觉得这相当于我提的前2点。

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公平是每个人的天性。对于这些,书中用煽动的语言想加以证明。我觉得,这一点的任何证明都是不成立的。逻辑推理要求从某些预设公理出发。我只能要求和希望,如果这个社会不同意我相信的公理,我要能选择离开或者仅仅是不参与。几百年前的作者,应该没有这方面的逻辑素养,这不能怪他。但是,我不能原谅作者使用煽动性的语言来阐述这个没有道理的逻辑。如果作者把它归功于上帝什么的,我也许还会容忍一些。我受不了用properganda的手段来说我同意的观点,这个感觉真的很糟糕。

bookmark_borderMasterpieces: The Best Science Fiction of the Century

Anthology类型的东西,我几乎永远喜欢不起来,不仅是短篇小说集,还有音乐,我宁愿一张一张专辑听过来,也不喜欢来个’精选集’。编辑选集如果没有明确要表达什么意思,我就会觉得选集很没意思。

这本书是Orson Scott Card编辑的科幻短篇小说选集。分为三个时代:黄金时代、新浪潮时代、媒体时代。我没有太看出来各个时代之间的风格区分。我也没看出来作者选这些的思路。看完后,也没觉得自己对科幻小说,或者选集里的某些作者有更深的了解。

看这本书战线也很长。下面记录一下每一篇的感想。有剧透。

  • The Golden Age

Poul Anderson: Call Me Joe

类似’阿凡达’里的技术:人的意志寄入机器体,遥控另一个身体行动。挺有趣的概念。但是故事最后focus在了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身上。这让我有点失望。

Robert A. Heinlein: All You Zombies –
这一篇的看点是:没有漏洞的自己成为自己的父母的故事。我对它的兴趣完全在于想怎样反驳它,看看漏洞在哪里。
另一个类似的看似没有漏洞但说不通的故事是:《时光倒流七十年》里,男主角从一个老奶奶那里拿到一个金表。男主角迷上了画像中美丽的女子,然后时光倒流回到过去,他把金表送给了年轻女子。实际上那个年轻女子就是老奶奶。那么,金表是哪里来的?金表的故事里,金表只是作为这个爱情故事的一个附属存在,因此不让人难受。但是All You Zombies – 里,’成为自己的父母’是主要的point,让我很不舒服。更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是这一篇里很自然的男性主义笔调。科幻不是让人更加open minded的吗?为什么还要歧视长得不够美丽的女性呢?

Lloyd Biggle Jr.: Tunesmith
打着巴赫名字的革命小说。对音乐和革命的描写都很肤浅。

Theodore Sturgeon: A Saucer of Loneliness
全书看完回来补遗的2篇中的一篇。一上来就是爆发的情绪,让人摸不着头脑。为了能标记“读完了”而比较粗心地看完的。其实我没有明白为什么女主角不配合科研。

Isaac Asimov: Robert Dreams
没有读过阿西莫夫。但是从朋友们的言行来看,这一定不是他最好的小说。这一篇非常的短。然后我觉得最后关键情节里的逻辑是很不周全的。至少没有在这篇短篇小说里说完全。

Edmond Hamilton: Devolution
这是补遗的另一篇。我觉得natural history是个非常好的科幻题材。不像太空和时间旅行之类的,没有被过度开发。但是这篇里给出的idea太简陋、没有深意。而且,故事的叙事也很干枯,主要的idea由一开始生物学家的长篇大论,和后来高级物种的长篇大论,以及高级物种通过生物学家的memory理解到的东西,这三块组成。

Arthur C. Clarke: The Nine Billion Names of God
我很喜欢这一篇。ACC的小说,叙事总是次要的。’对未知的敬畏’是标志性的主题。这篇的叙事在周围的几篇里也是比较可读的。故事的逻辑略有点荒唐。反正不能代表ACC的最佳。

James Blish: A Work of Art
这一篇我也很喜欢。施特劳斯这个人物被写得很可爱。故事情节也吸引人。就是,要说音乐真是很难。

Ray Bradbury: Dark They Were, and Golden-Eyed
这一篇我也很喜欢。喜欢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 The New Wave

Harlan Ellison: “Repent Harlequin!” Said the Ticktockman
反乌托邦也是科幻里被开垦最多的主题。这一篇没有觉得感动或者怎样的。反而觉得煞有介事这么写有点炫技而觉得挺反感。

R. A. Lafferty: Eureman’s Dam
主角类似弗兰肯斯坦吧,虽然没有那么极端。一开始觉得’因为笨自己做不到所以能发明’是个好主意。但是不到四分之一的时候就觉得这个点子用得太过了。忍受着读完的。

Robert Silverberg: Passengers
外星人会随时征用你的身体。你会丢失不知多久的自己的时间。这个是个有趣的设定。有潜力开发出很多东西的。不过这篇写出来让我感觉有点太顾影自怜的倾向。

Frederik Pohl: The Tunnel under the World
又是一篇反极权科幻。。等等,其实不是的?读到最后不知道该怎么想。

Brian W. Aldiss: Who Can Replace a Man?
这一篇挺有点幽默的。一开始觉得很有趣。机器人之间的交流、逻辑。但读到一半就觉得有点无聊。结局也挺一般,略讽刺。

Ursula K. Le Guin: The Ones Who Walk Away From Omelas
诗意的寓言类随笔。不能算是小说?也许,短篇小说这个格式真的是有限的吧。这一篇的寓意也很深刻。你应该离开吗?应该做点什么来改变?

Larry Niven: Inconstant Moon
我有世界末日情结。这一篇,从看到超自然现象兴奋,到理解科学道理的思索,准备好接受世界末日坦然,一直到最后的转折,以及带有希望的结尾。每一段都很合我口味。这是这本选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

  • The Media Generation

George R. R. Martin: Sandkings
之前读到一则新闻说马胖经常别着乌龟形状的饰品出现,是因为他小时候养乌龟老是死掉,他就想象那些乌龟是骑士,打仗中死掉的。他说那可能是《冰与火之歌》的开端。(如果你最喜欢的角色死了,那是因为一个小男孩不会养乌龟。)这篇Sandkings里,这个传承更加清楚。另外,这一篇里GRRM的挑战人极限的disturbing也很特别。

Harry Turtledove: The Road Not Taken
这一篇的idea挺好。只不过叙事太慢太明显。反正我读到三分之一就想到了后续。实际读完也没有超出我的预期。一个小事情的改变进行下去效果会放大很多,这个主意在这里没有被施行得很好。这个理论在这篇小说里都只是个推测,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那写/读一遍小说有什么用,概括地说一下就好了。

William Gibson and Michael Swanwick: Dogfight
一个潦倒的男人结识天才女学生,利用女学生的技术使自己在游戏里获胜,但最后没了朋友。非常讨厌这一篇。不仅不喜欢这里的科幻点,也不喜欢故事本身:没有觉得没朋友很可悲什么的。完全不care男主角。我最最讨厌的地方是通篇文法不通的口语化句式。人物语言口语化没太大问题,叙述怎么可以这样。

Karen Joy Fowler: Face Value
很喜欢这一篇。外星生命就是理解不通的。喜欢这种略敬畏略莫名其妙的感觉。也喜欢男女主角的讨论。他们是很不一样的人。我就喜欢看到很不一样的人在一起。女主角说的’思想的传递如果能够完全无损,就不会有艺术’这是个很有趣的点子。

C. J. Cherryh: Pots
很难说清让人着迷的莫名其妙和让人恼火的莫名其妙之间到底差在哪里。不过这一篇是让人恼火的莫名其妙。男主角怎么就对女Doctor那么敬畏,女Doctor说了发现之后男主角怎么就吓死了,然后跟政府闹矛盾了?后来怎么就小打一场仗就好了?关键信息是由女Doctor的长篇大论说出来的。貌似他们的发现就是,人类来自这个枯萎的星球。但为什么这会引起矛盾?

John Crowley: Snow
这是一篇让人着迷的略莫名其妙。对死去的人的怀念、对记忆的思考,都是让人非常着迷的话题。很多很多年前,我在《蝴蝶梦》里读到的’让记忆像香水那样保存着,以后只要我需要,打开那个瓶盖,就像重回记忆的时刻一样’这个概念,一直让我向往。

James Patrick Kelly: Rat
主角Rat是个走私犯。故事讲他怎么走私的,要躲过来抓他的人,但是最后还是被抓了。主角一点也不喜欢。科幻点也几乎没有。这个故事存在的意义是?

John Kessel: A Clean Escape
虽然我一开始被过度的情绪化描写有点put off,但是这一篇看到后面还是非常有趣的。一个人如果丧失了记忆,还需要为他之前做的事情承担责任吗?

Lisa Goldstein: Tourists
失忆的旅客忘记自己在什么国家。很超现实,挺moody。但是到底说了什么还真说不上来。

George Alec Effinger: One
这一篇讲的是一对生物学家夫妇去探索外星生命的故事。三十年他们都没有发现外星生命。这和他们原先以为的非常不一样。从这种情况里,他们当然能够讨论很多。最后男主角得出的结论似乎是,生命是在地球上创造出来的,即使他的科学training不同意,他的信仰是这样的了。这一点我觉得不太合逻辑,可能是由于我没有看懂他顿悟的那段。他的信仰是通过三十年的实践得到的?

bookmark_border关于女权-我自己的体会

好久没有写讨论什么话题的日志了。

学生时代,我理所当然觉得男女是平等的。我的聪明和男生的聪明是一样的。虽然班上成绩最好的是一些男生,我还是觉得很多时候我比他们聪明(我不喜欢做题罢了)。学生时代总是觉得,未来会证明这一点的。

我第一次真的意识到男女远不平等,是在工作中。作为女生,我总是立刻被划为:做事仔细但不一定有效的类型。其实作为写程序的,我觉得最宝贵的能力是不assume太多,愿意试愿意写,然后把试下来的结果meta化来理解。我亲眼见到很多男生,其实视野非常的狭隘。大家坐在各自的小格子里,那种男生做项目,50%的时间都在高谈阔论,看到的任何东西都要吼出来。周围人有时候会给他一些建议。项目就在边谈论边写代码中做成了。男生进入写代码的环境,总是被默认是一个技术骨干人员。

作为女生,我总是被默认为技术不如男。大多数情况下,我并不介意用自己的成果来证明自己。很多人都是能看见我的技术能力(以及别的方面的能力),而根据我的表现来形成对我的观点的。但还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即使是我的功劳,也不会意识到。以后有事情、有credit,还是会奔向我旁边的高大的男生,或者高谈阔论的男生。

我的一个座右铭,是:任何困难都是一个战胜它的机会。按照这个道理,这个世界上,别人会对我先形成不利我的观点,这不要紧,这只是一个给我的机会,让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但是,工作这么多年,不管是什么环境什么老板,不管我怎样要求自己,总是有很多看不见女生能力的人,很累。那种人,并不一定是有意歧视女性的人,很可能只是一个缺乏判断力的人,只能靠在别人身上贴标签来判断。

摆平心态,踏实做事。

这个世界的任何缺点,都是你能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

看一眼Joss Whedon的视频,记住这个世界上,你不是孤独前行。

对了,我的座右铭其实是源自Inara的一句话。说到底还是Joss写的。

bookmark_borderGoT season 4

第一季拉人下水,第二季停不下来,第三季红色婚礼。而第四季,给我感觉是更加高潮迭起。开篇就有紫色婚礼;然后有Tyrion的审判;蛇山之战;布兰见到了树人;Wildling攻打Castle Black;精明强干了一世的Tywin的结局;和最后的Arya踏上新旅程。内中还有一个重磅的情节是莱莎阿姨失控中说出了前国王之手Jon Arryn之死的真相,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疯女人害的。可惜事已至此,是不是早就没有希望把真相大白,找回公正呢。

我还完全忘记提龙女线。希望下一季会多讲Martell家族的时候,会使龙女线和主线略贴近一些。看GoT到此,兴趣已经是研究各种“历史”。光说人物或者情节,早就感觉太虚弱了。

再来略说说电视剧的一些:

惊喜有:Natalie Dormer和Diana Rigg,玫瑰家的女人美丽隐藏着锋芒。好喜欢Natalie Dormer,美丽不是标致。Tyrion的审判,剧中演得非常高潮,这一方面感觉有点惊喜,另一方面也加强了我对剧里得Tyrion的失望。他是一个非常有层次的人物,不应该弄得那么悲情和高大全。至于和他搭配的Shae,更是被弄得很奇葩。很讨厌他们的言情。还有一个惊喜但有点疑虑的是Arya和the Hound。The Hound这样“这条猎狗不太冷”的情节,被弄得有点突出了。之前读书的时候完全没感到。之前的印象是,Arya最后离开the Hound的时候,是希望他在痛苦中慢慢死去的。剧中感觉好像不对了。感觉是Rory McCann这个演员,有点牵走了剧情。也许是他和Maisie Williams二人关系太好,编剧觉得那样写效果会本色一些。。。

我感觉演员的确有点影响剧情。红毒蛇的演员真心好。记得有一集里他和泰温对话,虽然没有实质的情节,但看起来太爽。狮子家的演员都异常优秀。我倒是觉得狼家的演员普遍逊色了一些,只有两位家长的演员比较赞。

等我回顾完书再来吐槽一下吧:)

bookmark_borderA Game of Thrones 重读随手记

前两周读了邓和蛋系列。所以回到冰火的世界,研究了一会儿的维基。感觉自己之前读的那一遍实在是太潦草了。痛下决心准备好好重读。反正这次我也没有欲知下文的饥渴,可以好好了解一下细节。(有这个力气是不是应该去好好找英国史来读。。。)

目前进度第一本书十分之一。最大的感受是二点:

第一:Jon的形象和电视剧出入其实很大。书中,Jon虽然和Robb同一个年纪,但明显比Robb成熟,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环境稍微复杂一些。在院子里和两个王子练武的时候,Joffery说了很ass的话,Robb一下子就被惹怒了。而在角落里围观的Jon则只是得出鄙视Joffery的结论。这说明,作为继承人的Robb,没有像Jon那样尝过辛苦。另外,对Jon外貌和体格的描写:Robb更加强壮,但Jon比较slender,剑术更好。这其实也略暗示了他有龙的基因?

第二:我决定了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Eddard。去南方的决定是Catelyn和Luwin影响决定的。这一点和电视剧里又是相反的。电视剧里Catelyn更加在乎维护夫妻和五个儿女的家庭。但是在书里,Catelyn催促丈夫南下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妹妹的家庭。想到Lysa这个贱女人,就觉得真是太不值了。

Eddard的绰号是the quiet wolf。我想象中他是一个内向的人。他的力量来自内心。他总觉得自己不如Brandon。正是这种对自己行使权力的不信任,才能造就最好的leader。

电视剧中他得知真相后来找Cersei谈话,给人一种蠢得不会玩权力的游戏的印象。书里我还没读到这段。但是如果不遵循自己的原则,靠伎俩来赢得胜利,不会让他满意的。

如果要在Eddard身上挑毛病,那么我最不喜欢的一点是他似乎对wildling很不容忍,也不容纳有Others存在的可能性。书中另一个我最喜欢的角色是Mance Rayder。所以我希望Jon的发展可能会超出Eddard成为我最喜欢的角色。

重读的另外一个感受是:这次由于我是从研究龙家的历史之后,回来重读的。读第一本书的开头的时候,你根本感受不到对龙家的同情。作为小说,这样要求读者真是有点过分。但是冰火的系列,其实不是小说,而是历史吧。

bookmark_borderThe Sworn Sword

邓和蛋第二本。

冰火的世界,总是不缺乏复杂性。怎样在混乱和复杂的现实中(fiction中)保持自己的原则,这似乎也是冰火的一个主题。

前一本书展现的是世事的无常,展现GRRM的ruthless和uncompromising。相比下来我更喜欢第一本书展现的冰火的方面。第二本书里,忠诚和原则,不管怎样都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话题。好在Dunk虽然有点愚忠,但很诚恳,同时又对人充满同情心。抛开没文化不管,他是一个很理想的骑士。

诚恳的人在处理原则和不同的原则冲突的时候怎么办的问题,故事的结局却是冰火里面另外一个常见的因素使然:政治需要。唉,冰火本身真是涵盖太多,什么都可以从中找到。

bookmark_borderThe Hedge Knight

又是一本无聊翻Kindle忽然决定看的书。非常短的短篇(ReadMore显示我一共读了4小时)。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是传说中的冰火外传“邓和蛋系列”的第一本(还好是第一本)。

冰火作者GRRM的不肯妥协、如同命运一样无常的决定,使得对书中人物牵挂的读者非常抓狂。完全不知道该怎样期待还未写完的后续和结局。

这部短篇很多地方来看都是《冰火》in miniature. 同样的无常和uncompromising.

与《冰火》不同的是,这个短篇似乎有比较明显的道德判断。冰火的特点是,作者放纵自己,把所有的backstory都写出来了,而且每个backstory似乎是同样投入地在写,主角特别多,他们互相还经常是有矛盾的。看起来冰火的一个特点是没有道德判断,open mind,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理由。从这个短篇看来,觉得冰火的结局也许是可以期待来满足读者压抑了那么久的情绪的。(我还是不要抱任何期待吧,马大胖的whim是不能预测的。)

故事本身——我很喜欢。有出人意料的死亡,这个人物的死亡,让人把他想得更完美了。然后,我似乎已经无法想清楚自己对冰火世界里的人物的死亡的感情了。

bookmark_border过去

昨天去上图借书。在等书被送下来的时候,我看了那里的天平社区摄影展。社区本来就有非常美的环境和很有韵味的老建筑,照片很好看。但是,比照片更美的是每张照片下面的标签的字迹。

我当时就震惊了。如果真的能从一个人的字迹来辨认人,那么我忽然看见了我初中/高中的地理老师何美珑。当年我对他有过很长时间的crush(我初中和高中在同一个校园里)。他温和的举止给人好印象,但远不及他惊艳的字迹给人一种非常有才华的感觉。

现在想来,对他本人,我似乎没有任何了解。我几乎没有跟他单独谈话过(我从来不是那种追着老师提问的学生)。但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当年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有一次被他冷不丁课堂上喊起来问道“分水岭”是什么,我完全不记得课本上是怎么说的了,就用自己的语言回答了一下,当时我有点焦虑但又觉得何老师很理解甚至比较赞赏这样。我还记得高三毕业前,何老师问了我填了什么志愿,我当时第一志愿是复旦微电子。老师听了后有点担心我的分数不够。

我一直很喜欢地理,不是因为暗恋老师。从小我就担心淡水被用完。现在我也非常讨厌不物尽其用。(我也一直很喜欢历史,可是略一涉入,就发现历史是opinion的战场,有点讨厌。)当年地理课上有每个学生轮流讲一个topic的活动。我很用心地准备了南水北调的话题(但当年完全不知道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我觉得老师也看出了我和别的同学的那种应付了事的态度不同。我讲完后他说,认真准备的同学在给大家分享的同时,自己也学到得最多。有可能这只是作为老师最基本的套话。

周末翻出了我以前的物品,希望能找到初中的时候何老师写的一个奖状(关于这个奖状,我想起了当时语文老师调侃我:“我写也不可以吗?你一定要何老师写对吧?”)。可惜没找到。刚才我股沟了很久,也很失望没有找到何老师的书法。

下面是那天在图书馆的摄影展里拍下的照片。仔细地看和回忆,我觉得似乎和记忆中何老师地字不太一样了。特别是最下面那张里的“丽”,何老师的风格应该会把左下的竖线写成这个字的支柱。可能练习这样秀丽的字体的人,都会看起来有点相似吧。

calligraphy1 calligraphy2 calligraphy3

 

这两天我想到:书法一直是非常打动我的东西。我的回忆已经记不起这和何老师有多大关系了。但我一直更喜欢比较刚劲的字。我特别喜欢柳体。

我一直的印象是,练字是一个长期的事情,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大成分是落后的教育的借口——喜欢强调学生需要苦练。但我的确一直没有怀疑过积累对练字的重要性(因为现在不写字了啊)。

我在很多方面是比较偏向民族虚无主义的。但是书法一直让我觉得很敬畏。

我意识到,很久以前我一直觉得读王小波是我人生的界线。如今我又觉得2005年是我的界线。我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回忆那之前的事情了。

bookmark_border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

看完随手写。

如果你完全不想被剧透,请不要读豆瓣的简介,也不要继续读本文。

---------------------

--------剧透警戒线--------

----剧透标题: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对心理学我一直有点回避,因为我一方面无法理解,另一方面又觉得任何结论是不是都太草率了。(我直觉到了self reference的怪圈(还是不要为懒找借口了。。。

我所有的思考,似乎总是从某个罗素的只言片语出发。这次的是:人与人是无法做到平等的,最大的不平等就在于智力。我意识到我接受这个观点没有很大困难的原因是,这个观点以智力来划分,我自以为自己不吃亏。

小说中,查理的智力增加的部分,读起来充满希望。比如下面这段:

我知道不该再结束实验室的工作后又继续再校园里闲逛,但看到年轻学生腋下夹着课本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谈论刚从课堂上学到的东西确实很让人兴奋。真希望我也能够跟他们坐在校园自助餐厅里,一起争辩书本里的内容和政治、思想。每次听到他们在讨论是个、哲学和科学,我都会很兴奋。那些伟大的名字——莎士比亚、米尔顿、爱因斯坦、牛顿、弗洛伊德、柏拉图、黑格尔、康德以及其他名字出现时,就像暮鼓晨钟一样敲入我脑海。

(摘抄这段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暮鼓晨钟”这个词,我一直以为是“薄暮晨钟”。)

而紧接着这句,超级喜欢:

现在,我已经了解要上大学受教育的重要理由之一——经由学习,去推翻生活中原本相信的事,去认知事情并不像表面的那样。

好了,其实学习,只是书中的一个话题。另外的一个话题是,智慧和智力的关系。显然,没有什么手术能够直接带来智慧?罗素说(又来了),技术的发展超出智慧的发展,是当代的问题。这里则把智力当作技术来看,不同的是,智力是智慧的前提之一吧。

读完书,最揪心的莫过于查理的结局。看到他走下坡路的时候,我有点希望他自杀结束。但是作者让我们心痛地读下去。现在我觉得,自杀不是好结局,因为那样一来,就一点殉道者的意味。不该把那种元素掺合进来。我们看到,弱智的查理选择了与人为善(天才时候的查理,特别是刚开始难以接受自己会走下坡路的时候,很暴躁。),变成了一开始希望变聪明的那个查理。

话说回来,换一个别的作者(特别是东亚的作者(我在想的是《手中纸,心中爱》,和《东京塔》)),可能会把情节略煽向我觉得有点不健康的感伤情调。我很喜欢这个故事里,查理说他不后悔做了这个试验。甚至最后略带幽默地说,我只知道我是唯一一个为科学做过贡献地笨人。故事里好几次说到要尊重人。弱智的查理和聪明的查理,都有让人喜欢的地方。我有点觉得他们几乎不像是同一个人,也许我是再一次显示了自己的偏见和歧视。

不管人受到什么限制,生命的意义都在于自己的努力和对他人的宽容。

P.S.: 查理预知自己的智力会回退,这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死亡一样让人绝望。这又让我想起了Terry Pratchett的Choosing to die纪录片。我喜欢本书里没有选择自杀的结局,也喜欢现实中知道自己老年痴呆而选择死亡的人。后者毕竟是对自己珍视智力这件事make a stand。这么说来,那些追求金钱的人破产后自杀呢?我的思路经过几轮meta化,结论是,科幻驱使读者变得open m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