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读后感:我是这样当上总裁的!

偶尔发现表弟在看《我是这样当上总裁的!》(豆瓣链接: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834854/)我拿来翻了一下,然后决定抢来读完。

这本书的作者樋口泰行,大学毕业后进入了松下当焊接员(似乎比我们通常认为的焊接员要有技术含量一些……),随后决定去美国读MBA,回国后在松下效力不久,跳槽去了咨询公司,然后在苹果日本当销售,再之后进入了康柏,康柏被惠普收购后不久,他担任了惠普日本的总裁。这本书是他总结自己工作经历的感想而写的。描述了他的这一职业历程,以及每一阶段的感想。

他的工作感想,当然比我的彻底、深入得多。不过读来有很多想法其实和我在四年工作中学到的相似。(其实是我这个人读什么都只能读到自己想到过或者隐约想到过的东西……)现在记录一下合上书我还很有印象的几点。

突破闭塞的环境。这是最初这本书抓到我的地方。这位作者最初是技术人员,后来跨入了管理行业,现在管理着惠普这家技术公司。所以他的思路和我的很合拍。我感觉我现在就处在他所说的需要突破闭塞的环境,扩展视野的阶段。从他的经历来看,自己孜孜不倦地努力,获得了有经验的前辈的赏识和理解,所以得到了去读MBA的建议。

市场和销售高于技术。现实中遇到的人,往往是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比较高。这造成了我之前会以为技术高于市场和销售。其实在商业的环境中,要有市场和销售,技术才有意义。樋口泰行当上管理人员之后,做的重要事情就是让客户端的需求更畅通地传入内部,引导研发。

企业文化。一年前我跳槽来到了现在的公司,最初对于“企业文化”的强调我是不太放在心上的。本书的描述让我明白了,企业原本也是人推动创建起来的,这个人(比如松下的创始者松下某某),希望能够达成一些事情,那么,要把他的目标传达给所有的雇员,目标得以实现的几率才会变大。本书提到松下,和后来的惠普的企业文化中,都有一条是,承担社会责任,要为社会做贡献,保护环境等。读到的时候我心里是一阵感动。

与不同的人真诚交流。世界上的多数人可能不会帮助自己,甚至阻碍自己。这样的人,我一直奉行的观点是,一定有办法处理好的。即使没有办法处理好,也会有个最优的解决方案。但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绝不要做自己看不起的事情,要与人为善。

一个好的老板会帮助手下的员工成长。这是我对自己前任老板最大的疑惑。虽然他有把自己价值观强加给我们的专制嫌疑,但是他的出发点是把自己认为是好的部分传授给我们。我以前一直不能理解,是什么力量促使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读本书之后我似乎有点明白了。或者与其说是明白了,不如说是被作者的热情感染了。他认为总裁的工作就是要给员工创造好好发挥和成长的机会。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发出最大的价值,公司才能最大地得益。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日式的励志气氛。文字中也能看出作者的诚恳和热情。书的最后他总结的现代人才的标准。第一:热情与干劲;第二:责任心;第三:合作精神;第四:效率感。效率感是我认为很必要而自己目前很缺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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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前一阵读了《新资本主义的文化》的开头,正好讲到了如今的社会对某些类别的才能特别重视,这其实是带来一些负面作用的:)

bookmark_border关于思维方式的思考

前两天读到了《阿西莫夫:关于思维方式的思考》这篇文章[链接]。发现我很赞同他说的,其实人没有聪明与否的区别,只有多样性区别。那篇文章中,阿西莫夫否定了各种智力测试。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觉得有些人聪明,有些人愚钝的直观感受。有些人遇到不熟悉的环境和事物,能够很快领悟要点,而有些人会比较慢。作为比较慢的一员,我一直在寻找证明自己不笨的理由:) 原文中阿西莫夫指出的几点被看作是聪明的证明的理由:“第一,善于积累知识性的东西;第二,记住这些东西;第三,一经需要,迅速想起这些东西。”在我看来,这些东西只是一台计算机的特征。

最近读神书《GEB》中,读到“跳出系统”的概念,让我感到,似乎能够审视自己的行为、思维的能力,才标志了智能。不过智能,当你对它有了一些定义,然后觉得应该照着去做之后,又会失去灵性。(这是不又是一个strange loop呢:))我又想到H2G2第二本里,宇宙的统治者的描述。

这样的想法,乍看下来会很快达到虚无,但实际上是积极的。虚无的消极主义者会认为,因为任何一种标准都是有伤智慧的,所以放弃所有的标准,什么都是虚无(神马都是浮云)。与此不同,我们认为的智慧是愿意积极地投入进去,而“任何一种标准都是有伤智慧的”这样的knowledge是让我们保持humble的有力原因。

实际生活中,很多因素影响着一个人掌握情况、积累知识、调用知识……等等的能力。经常被打笨孩子标记的人,也许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比一般人多一些惊慌和放弃,造成他们越来越像自己的标签。对于聪明人也是一种累赘,需要maintain聪明的名誉,或者觉得聪明了不用谦虚……

所以说我很喜欢有点愚笨的自己。

我也深深知道,自己看任何书,经常只能看见自己(当时)在想的问题。也许我误解了阿西莫夫的重点。

所以最后我又想起罗素回答“什么是智慧”这个问题的时候说,智慧的首要因素是sense of proportion.

bookmark_border公正: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在读书会的各位陪同下,我们读完了这本书。首先和书无关的一个想法:任何事情的点滴积累,到后来都是可观的。刚开始我们都不抱希望能够用朗读的方式完成这本书。不过半年下来,两周一次的读书会上把这本书读完了,我觉得很有成就感。最近我的生活有点失控,本来每天规划出一点点时间用于练琴的,几年下来也很有效果。以后还是要加强自律。

justice

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是,它不是艰涩的哲学理论或者政治理论。每当理论开始有些难懂的时候,作者都会举一些例子来拉近和读者的关系。另外,书的一开始也是用举例一些极端的道德情境来抓住读者注意力的。

不过,现在想来我又不觉得这本书带来了很多观点。在判断一个艰难的道德情境问题的时候,作者提到过两种原则,分别是利益最大化原则,和自由主义原则。在哲学历史方面,作者提到过亚里士多德、康德和罗尔斯。这本书等于为我普及了这几位哲学家/政治哲学家的观点。

但是最终,作者并没有为大家解决极限道德问题,而是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原来这本书其实是一种政治哲学思潮的campainer,而不是一本哲学史书。

我记得最终,作者开始陈述自己的观点的时候,我还是非常不同意的。他说人的道德约束,公认的有两种:
a)自然的,比如说不能杀人,它是普遍的(不能杀任何人),不需要征得同意的
b)合约的,比如一个人和雇主的劳动合约,它是局部的,需要征得同意的

作者提出一种新的道德约束,可以叫做团结的道德约束,它是局部的,不需要征得同意的。然后作者举了一些例子,我似乎都不太同意。

然而到了最后,我又有点倒向了作者这边。作者说自由主义者的缺点是,他们认为自己是中立的,而实际上中立不是一种可能的态度。比如说是不是允许堕胎?这个问题,政府是不可能有中立的态度的,如果允许每对夫妇自己选择是否可以堕胎,这不是中立的态度,而是允许的态度。

自由主义的态度是有错的,这在我之前读Richard Dawkins的The God Delusion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自由主义的人(无神论的人)对于不同意见是一种冷冰冰的敬而远之的态度,这就促使了在美国宗教盛行的局面。现状是,对自由主义者来说,respecting is ignoring。的确,对于陌生人的不同意见,冷冰冰的尊重比驱逐异教徒要文明,但是,更好的状态难道不是把一般的人当朋友看,去challenge他的观点吗?

下面摘抄我当时写的纪要的最后一小段:

我反正最后是同意了作者的观点。甘地说过一句话:Be the change you wish to see in the world。我觉得作者的态度才是一个负责人的成年人的态度。同时我又想起罗素在一战的时候的事情:他本来相信不管是什么人,愚钝也好,不善良也好,只要 向他展示美好的生活,他都会动容的。可是一战却显示出很多人被煽动后,会对真正的美好免疫。我认为这是心里的一个阻止我支持作者观点的方面。但是这里 Yann说,这其实不是一个矛盾,因为前者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取决于外界。

bookmark_border一段罗素的视频

在网上看到了一段当年BBC采访罗素的视频。视频下的说明是1959年,那么当时罗素已经87岁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罗素说话。
先上视频:

我的听写,其中有两三个地方没有确定是啥~
interviewer: One last question. Suppose, Lord Russell, this film would to be looked at by our descendents, like the dead seas scroll in a thousand years time. What would you think is worth telling that generation about the life you’ve lived and the lessons you’ve learned from it?

Russell: I should like to say two things, one intellectual and one moral.

The intellectual thing I should want to say to them is this: When you are studying any matter or considering any philosophy, ask yourself only what are the facts and what is the truth that the facts bear out. Never let yourself be diverted either by what you wish to believe or by what you think would have beneficial social effects if it were to be believed. But look only and solely at what are the facts. That is the intellectual thing that I should wish to say.

The moral thing I should wish to say to them is very simple. I should say, love is wise, hatred is foolish. In this world which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closely inter-connected, we have to learn to tolerate each other. We have to learn to put up with the fact that some people say things we don’t like. We can only live together in that way. If we are to live together and not to die together, we must learn kind of charity and kind of tolerance, which is absolutely vital to the continuation of human life on this planet.

我的想法是:
1)我近几年信奉,当沟通发生障碍的时候,应该从自己方面想一想可以花些什么力气来增进沟通。我一直以为我的这个观点是工作中习得的。现在发现,主动增进沟通也是罗素的风格,而我在接受罗素的时候,这个想法已经扎根了。以前看过一个评论者说罗素之所以被现在的人记住和喜爱,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花了很多力气来使自己容易被读懂。

2)罗素的口音不是我熟悉的呀=v=

3)我自觉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一直在演变,但是不管怎么变似乎都会在罗素的思想里找到支持……

bookmark_borderTed Chiang第二弹:Understand

读了Stories of your life and others里的另一个短篇:Understand。

对这一篇我有好多不同意和不太满意的地方,但是不妨碍我非常喜欢这篇。我甚至觉得,作者暴露出那些我认为是缺点的东西,正好也显示出他的真诚和他对他选择的路看得很清楚。

第一个不满:故事情节比较傻。作为小说,这一篇情节很俗套。我知道作者的意图不在情节,不过我不太喜欢这种默认可以接受那种“CIA电影情节”的态度。相比之下,Story of your life的淡淡的情节我很喜欢。

另一个不满,我还没想好是不是因为我的观念不对。故事最后说两个智力超人所顾及的领域各有千秋我不反对,但是为何他们不能联手想一个兼顾双方的方案,反而要毁灭对方呢?

其实,我最初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问题是这样的:“我”注重beauty,也就是追寻宇宙规律,寻找真理;而Reynolds注重humanity。为什么他们的supermind不能同时注重两者?但是后来我把这个问题否决了,因为注重什么问题,似乎不是智力决定的。这就是我一直引用的罗素的观点:相比科技,人类的智慧是落后的。同时关注beauty和humanity,这是个智慧问题,不属于K荷尔蒙的范畴。但我还是觉得不甘心放弃这个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就变成了上一段那种形式……

再说说我非常非常喜欢的地方:我觉得作者的思路很勇敢。虽然涉及领域很不一样,但是我再一次觉得Ted Chiang是现在的Arthur C. Clarke。作者心里最想要的,是对未知的探索。Arthur C. Clarke想要探索宇宙;而现在,Ted Chiang想要探索思维领域、计算机领域。因此他写了这个故事来探索这个情况:假如忽然出现一个智力超人,那么他会是怎样的。

那么在Chiang笔下智力超人的内心/脑内是怎样的??我觉得读那些,然后和自己的感觉相比较很有意思。首先这个人忽然有了超强的记忆力。(哈哈记忆力是智力强的表现吗?我的观点是:智力强的人会见到一个东西就用智力强加上去,马上理解,或者马上想到什么关联的东西,从而容易记住……)然后是他能够同时focus多件事,multi-tasking。(我貌似不太同意这是智力强的表现,不过也许这就是。)他能处理大量信息,立刻从中找到规律。(猛点头)最别致的设定是,随着智力变强,他控制自己身体的能力也有所提高,比如忽然变成了没有左右偏好的人(一般人都是左撇子或右撇子),他甚至能控制自己的心律……接着他就对自己的智力进行了编程。我读到这里的时候,觉得很会心:)

我有时候会在想自己是不是聪明这个问题。越想越觉得聪明这个问题很难定义。如果有耐心和精力,我可以懂很多东西,并且我自认为懂得比一般人深刻。所以我自认为是聪明的。但是其实从小,那种“谁聪明谁抢答”的事情都轮不到我,那些能抢答的人有些只是有gut,而有些应该的确是比我聪明吧……我一直觉得我的优势在于,对自己很aware。学弹琴的时候我就注意到,有些人会不得要领勤奋地苦练,但是其实是他们对自己的手指不aware。没想到小说的后面竟然出现,智力超人的一个表现是,能够很快模仿钢琴家的表演……

我对自己aware的另一个方面是,我可以用awareness去check情绪。作为一个感情强烈的人,这项技术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所以说,说到后来,智力是个神马东东我觉得不好界定了。要不,真的给我数数我有几个神经突出元?=v=

bookmark_border工作思考

距离第一天正式脱离学校踏入工作,已经四年了。我的感觉是更加久。我对工作、对世界的看法也变了很多。当然并不完全是工作造成的。人并不是在明处学习,更多的是靠自己学习。工作小结一般是领导要求写的。那么这篇日志我想要为自己写一写我最近一年对工作的小结。

我本来的态度是,工作上面的事情,是和同事、上级、客户等达成的约定,只要honor这个约定足矣。9个月前的跳槽,改变了很多我对工作的看法。Honor约定,只是一个基础。在我现在的公司,要做到这些基础竟然还是很难的,然而却还要求一个人有更多。

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只萝卜,除了自己的坑之外,能看到的事物很少。因此,虽然我之前的工作中,我非常重视的一些原则,在这份工作里被打破了很多,但是我仍然不后悔能够看到这么多新的事情。下面就具体讲一讲吧:

1)像DX那样视质量为第一,这样的态度是不是偏颇?我觉得,如果真的要建成一个好的东西的话,质量第一,反复review需求、设计和代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商业上需要不明确,那么开发就需要更加灵活。现在想来,DX商谈项目的原则,造成请他的team来开发是一件比较昂贵的事情。

2)我所处的部门,实际上是个很有利的位置。如果我有能力,我可以学习到各个部门的工作。近几年我都一直有这个愿望,它也隐隐一直在我心里,那就是去理解和我非常不一样的人。我也想知道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的。当初让我决定加入现在的公司,就是因为看到了Gary的职业化的风度。理解这个世界,理解各种人,想办法和他们合作。这种态度,不是向世界妥协的态度。我发现包容得越多,一个人的intergrity越强。

3)又能把握细节,又能high level对话,这是一种很强的能力。现在最困扰我的一点,是我似乎需要在上下之间做一个选择。我哪边都不舍得放。

对于我服务的目的,说到底当然是商业。我对商业的态度,已经不是觉得它是个necessary evil了。越看越觉得这个世界上,商业的力量太强了。

我一直都有原地踏步恐惧症。那么和在DX的时期相比,我到底有多大长进呢?我自己看来,已经觉得好恍惚。我很高兴DX时期我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现在移植别的环境后,使用数据库方面,还有和开发的交流方面,都比较成功。不过我很害怕这方面我一直在吃老本,以后会老化。

一个进步是,我比原先对数据更加敏感了,因此也比以前更容易查出数据的问题。有时候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些脑筋灵活、对系统更熟悉、逻辑思维比我强的开发同学会没有发现一些问题。后来我想,这是因为如今我站在了更高一些的角度。

现在的工作中,我还能学到、还能得到的,主要是商业思维方面了。对于这一点,我好像不是很有热情。另一方面,我也可以学习如何贯彻商业思维,略微插手一些/学习一些项目规划方面的事情。我想,类似BA的工作,在别的公司也会有需要的。也许我的定位可以是,既有技术sense,又有商业sense的项目管理者。

bookmark_borderbliss

Muse的MV中最喜欢的一个。半粒米在往下掉……

Everything about you is how I’d wanna be
Your freedom comes naturally
Everything about you resonates happiness
Now I won’t settle for less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Everything about you pains my envying
Your soul can’t hate anything
Everything about you is so easy to love
They’re watching you from above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I want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Everything about you resonates happiness
Now I won’t settle for less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I want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Give me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bookmark_borderTerry Pratchett: Choosing to Die

昨晚看了Terry Pratchett主导制作的纪录片Choosing to Die。这位充满幽默的奇幻作家目前得了轻微的Alzheimer(老年痴呆症)。纪录片中他拜访了几位得了不治之症的人。有得了motor neurone disease(运动神经元疾病)的Peter Smedley,有因为老年痴呆症自杀的已故比利时作者Hugo Claus的遗孀,有只有42岁Andrew Colgan(得了multiple sclerosis多发性硬化症),还有同样得了motor neurone disease的Mick Gordelier,但是他选择在英国的医院里度过余生。这个纪录片本身是Terry Pratchett自己发起的一个对于死亡的思考,所以非常真挚感人。采取的形式是非常personal的去一个一个了解这些病人。

在英国,辅助他人自杀是非法的。一个人如果要自杀,如果不连累周围的人的话,必须DIY。辅助他人自杀在有些欧洲国家是合法的。而只有在瑞士,辅助外国人自杀是合法的。因此纪录片中的几个人选择寻求瑞士的一个机构的帮助。纪录片中也采访了那个机构里的工作人员。

下图是片中Terry Pratchett 与Peter Smedley最后一次握手。片中对Smedley有比较多的采访和介绍,从他决定选择自杀,到瑞士,到该机构(Dignitas)的医生两次测试Smedley是否符合被辅助自杀的标准,一直到他的最后时刻。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见到一个人的死亡,对于活人来说也是非常震惊的事情。
Terry Pratchett shakes hands with Peter Smedley before Smedley takes the poison

Terry Pratchett shakes hands with Peter Smedley before Smedley takes the poison

下面想说一下我的几点想法。

一:人是否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

Liberal的观点似乎应该是,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我现在的观点已经不是“每个人都有绝对的处置自己身体和生命”了,我的观点是,每个人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仅是属于他自己的,还是属于他周围的人的。如果一个人和周围的人协调好死亡的事情,那么没有人,特别是对此人没有personal接触的人,有权利去反对他和他周围人的决定。

对于纪录片中的那些人来说,无法在自己的国家获得辅助死去,是一个遗憾。

二:每个人的选择

另外我的想法是,每个人的选择都是自己的。一些人的选择不代表是通行的法则,应该搬到另一些人的身上。那么我自己是否赞同选择死亡呢?

回答是我自己似乎是不赞成的。Terry Pratchett选择死亡的原因是,他目前已经无法打字了,如果他都无法口授的话,他也就无法继续写他的书。而且对于老年痴呆症来说,必须在他还独立意识的时候做出这个决定,否则会被认为没有能力选择死亡。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一定的限制:生理上、智力上。如果说,一个曾经智力卓绝的人,脑部受创,等于让他活低于他原先标准的生活,他会受不了。这种情况,和一个过惯了富裕生活的人,忽然变穷了,是类似的。不该纵容自己对外界的要求。你可以说,金钱的忽然短缺,和自身能力的忽然减弱,是有本质不同的。我也觉得我没有理由来反驳不同意见的人。

之前读Viktor E. Frankl的Man’s Search For Meaning,我就悟到:一个人的自由,是他选择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外部事物的自由。那么,选择拥抱自己的新身份比选择放弃更加值得一过。

三:看到了死亡

纪录片中对瑞士的那家机构的采访,让我们了解到,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和Dignitas联系过后,选择了不自杀。Dignitas的创办人说,to know that you can go gives you strength. 是啊!看到死亡并不是消极的表现。前一阵读Story of your life我就感悟到,那是一种看到了end,却丝毫不消极的状态。

回想我自己,似乎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死亡。我周围的朋友都被我问过,他们是如何得知死亡的。大家都是慢慢地自然而然地知道的,似乎只有我,是小时候忽然知道人会死这件事。小时候的惊恐过后,是十几岁的时候开始以罗素自传前言的最后一句作为人生目标:

This has been my life. I would gladly live it again if the chance were offerred me.

我能看到死亡,但我很乐观。我就是在这样一条路上走着,我不是一个人。

PS:我希望在我的葬礼上播放的音乐,当然是B小调弥撒的最后一段。

bookmark_border刚读完速写感想!你一生的故事

关于作者,我没怎么了解。只是偶尔听到一耳朵他是IT从业者,他其实没怎么写小说。

在这种情况下,速写一下我读完短篇集Stories of your life and others中,Story of your life这个故事。

首先,我想说这个故事和我之前读过的所有故事都不一样。(也许只是由于我读过的书太少我才会这样觉得。)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想到Arthur C. Clarke。我只读过克拉克的两本小说:《2001太空漫游》,和《与拉玛相会》。宇宙中的未知,是什么样的??2001太空漫游说,是我们不能理解的。那本书的最后,描述的怪异的事情,我们已经不去试图rational去理解了;与拉玛相会中,first contact没有被完全理解,其实我也是抱着“我们肯定不能理解”的想法,很接受《与拉玛相会》这个故事,并且当我听说了拉玛系列有好几本后续的时候,我觉得拉玛的故事是没法写得更好的。因为再具体下去理解外星文明,我觉得即使是克拉克也很可能做不好。

怎么说呢,我心里也有一种冲动想要写科幻小说。很可能我这辈子不会实现这个愿望。但我知道我的idea大概是什么样的。当我读了Story of your life的时候,我知道有人和我是一个道儿上面的。

Story of your life的故事,也是关于first contact的。我觉得其实从小说看来,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作者是在有意演着克拉克的脚步往下走,或者是要向他致敬。但是把这个故事作为我心中理解外星文明的科幻小说探索,是非常优美又踏实的一步啊!!!

====下面是关于小说内容本身的想法:

宿命论,到底应该对宿命论采取什么态度?

语言,到底多少shape了我们的思维?
按照我自己的经历,我觉得英语和中文在思维的领域里很不一样。好多书我都觉得看英文比较容易懂。但这到底多少是因为人的背景不同,多少是因为语言本身?其实语言本身也是人的特点的产物吧。

我甚至对书中的宿命论色彩非常喜爱。(而一般而言我是比较否定宿命论的。)Story of your life里,接受宿命论,不带有一丝放弃的意味。就看到作者不紧不慢地一点点从语言学,渐渐移动到更深的层次。有一天晚上,我读到:“what makes it possible for me exercise freedom of choice also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me to know the future.”这句话,我忽然觉得,这种能试图从两个视角去看问题的态度(比起我本来只知道不赞同宿命论),是多么高超啊!!

这位作者真是一个很神奇的人物,我很期待读书中其它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