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公正: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在读书会的各位陪同下,我们读完了这本书。首先和书无关的一个想法:任何事情的点滴积累,到后来都是可观的。刚开始我们都不抱希望能够用朗读的方式完成这本书。不过半年下来,两周一次的读书会上把这本书读完了,我觉得很有成就感。最近我的生活有点失控,本来每天规划出一点点时间用于练琴的,几年下来也很有效果。以后还是要加强自律。

justice

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是,它不是艰涩的哲学理论或者政治理论。每当理论开始有些难懂的时候,作者都会举一些例子来拉近和读者的关系。另外,书的一开始也是用举例一些极端的道德情境来抓住读者注意力的。

不过,现在想来我又不觉得这本书带来了很多观点。在判断一个艰难的道德情境问题的时候,作者提到过两种原则,分别是利益最大化原则,和自由主义原则。在哲学历史方面,作者提到过亚里士多德、康德和罗尔斯。这本书等于为我普及了这几位哲学家/政治哲学家的观点。

但是最终,作者并没有为大家解决极限道德问题,而是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原来这本书其实是一种政治哲学思潮的campainer,而不是一本哲学史书。

我记得最终,作者开始陈述自己的观点的时候,我还是非常不同意的。他说人的道德约束,公认的有两种:
a)自然的,比如说不能杀人,它是普遍的(不能杀任何人),不需要征得同意的
b)合约的,比如一个人和雇主的劳动合约,它是局部的,需要征得同意的

作者提出一种新的道德约束,可以叫做团结的道德约束,它是局部的,不需要征得同意的。然后作者举了一些例子,我似乎都不太同意。

然而到了最后,我又有点倒向了作者这边。作者说自由主义者的缺点是,他们认为自己是中立的,而实际上中立不是一种可能的态度。比如说是不是允许堕胎?这个问题,政府是不可能有中立的态度的,如果允许每对夫妇自己选择是否可以堕胎,这不是中立的态度,而是允许的态度。

自由主义的态度是有错的,这在我之前读Richard Dawkins的The God Delusion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自由主义的人(无神论的人)对于不同意见是一种冷冰冰的敬而远之的态度,这就促使了在美国宗教盛行的局面。现状是,对自由主义者来说,respecting is ignoring。的确,对于陌生人的不同意见,冷冰冰的尊重比驱逐异教徒要文明,但是,更好的状态难道不是把一般的人当朋友看,去challenge他的观点吗?

下面摘抄我当时写的纪要的最后一小段:

我反正最后是同意了作者的观点。甘地说过一句话:Be the change you wish to see in the world。我觉得作者的态度才是一个负责人的成年人的态度。同时我又想起罗素在一战的时候的事情:他本来相信不管是什么人,愚钝也好,不善良也好,只要 向他展示美好的生活,他都会动容的。可是一战却显示出很多人被煽动后,会对真正的美好免疫。我认为这是心里的一个阻止我支持作者观点的方面。但是这里 Yann说,这其实不是一个矛盾,因为前者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取决于外界。

bookmark_border一段罗素的视频

在网上看到了一段当年BBC采访罗素的视频。视频下的说明是1959年,那么当时罗素已经87岁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罗素说话。
先上视频:

我的听写,其中有两三个地方没有确定是啥~
interviewer: One last question. Suppose, Lord Russell, this film would to be looked at by our descendents, like the dead seas scroll in a thousand years time. What would you think is worth telling that generation about the life you’ve lived and the lessons you’ve learned from it?

Russell: I should like to say two things, one intellectual and one moral.

The intellectual thing I should want to say to them is this: When you are studying any matter or considering any philosophy, ask yourself only what are the facts and what is the truth that the facts bear out. Never let yourself be diverted either by what you wish to believe or by what you think would have beneficial social effects if it were to be believed. But look only and solely at what are the facts. That is the intellectual thing that I should wish to say.

The moral thing I should wish to say to them is very simple. I should say, love is wise, hatred is foolish. In this world which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closely inter-connected, we have to learn to tolerate each other. We have to learn to put up with the fact that some people say things we don’t like. We can only live together in that way. If we are to live together and not to die together, we must learn kind of charity and kind of tolerance, which is absolutely vital to the continuation of human life on this planet.

我的想法是:
1)我近几年信奉,当沟通发生障碍的时候,应该从自己方面想一想可以花些什么力气来增进沟通。我一直以为我的这个观点是工作中习得的。现在发现,主动增进沟通也是罗素的风格,而我在接受罗素的时候,这个想法已经扎根了。以前看过一个评论者说罗素之所以被现在的人记住和喜爱,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花了很多力气来使自己容易被读懂。

2)罗素的口音不是我熟悉的呀=v=

3)我自觉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一直在演变,但是不管怎么变似乎都会在罗素的思想里找到支持……

bookmark_borderTed Chiang第二弹:Understand

读了Stories of your life and others里的另一个短篇:Understand。

对这一篇我有好多不同意和不太满意的地方,但是不妨碍我非常喜欢这篇。我甚至觉得,作者暴露出那些我认为是缺点的东西,正好也显示出他的真诚和他对他选择的路看得很清楚。

第一个不满:故事情节比较傻。作为小说,这一篇情节很俗套。我知道作者的意图不在情节,不过我不太喜欢这种默认可以接受那种“CIA电影情节”的态度。相比之下,Story of your life的淡淡的情节我很喜欢。

另一个不满,我还没想好是不是因为我的观念不对。故事最后说两个智力超人所顾及的领域各有千秋我不反对,但是为何他们不能联手想一个兼顾双方的方案,反而要毁灭对方呢?

其实,我最初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问题是这样的:“我”注重beauty,也就是追寻宇宙规律,寻找真理;而Reynolds注重humanity。为什么他们的supermind不能同时注重两者?但是后来我把这个问题否决了,因为注重什么问题,似乎不是智力决定的。这就是我一直引用的罗素的观点:相比科技,人类的智慧是落后的。同时关注beauty和humanity,这是个智慧问题,不属于K荷尔蒙的范畴。但我还是觉得不甘心放弃这个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就变成了上一段那种形式……

再说说我非常非常喜欢的地方:我觉得作者的思路很勇敢。虽然涉及领域很不一样,但是我再一次觉得Ted Chiang是现在的Arthur C. Clarke。作者心里最想要的,是对未知的探索。Arthur C. Clarke想要探索宇宙;而现在,Ted Chiang想要探索思维领域、计算机领域。因此他写了这个故事来探索这个情况:假如忽然出现一个智力超人,那么他会是怎样的。

那么在Chiang笔下智力超人的内心/脑内是怎样的??我觉得读那些,然后和自己的感觉相比较很有意思。首先这个人忽然有了超强的记忆力。(哈哈记忆力是智力强的表现吗?我的观点是:智力强的人会见到一个东西就用智力强加上去,马上理解,或者马上想到什么关联的东西,从而容易记住……)然后是他能够同时focus多件事,multi-tasking。(我貌似不太同意这是智力强的表现,不过也许这就是。)他能处理大量信息,立刻从中找到规律。(猛点头)最别致的设定是,随着智力变强,他控制自己身体的能力也有所提高,比如忽然变成了没有左右偏好的人(一般人都是左撇子或右撇子),他甚至能控制自己的心律……接着他就对自己的智力进行了编程。我读到这里的时候,觉得很会心:)

我有时候会在想自己是不是聪明这个问题。越想越觉得聪明这个问题很难定义。如果有耐心和精力,我可以懂很多东西,并且我自认为懂得比一般人深刻。所以我自认为是聪明的。但是其实从小,那种“谁聪明谁抢答”的事情都轮不到我,那些能抢答的人有些只是有gut,而有些应该的确是比我聪明吧……我一直觉得我的优势在于,对自己很aware。学弹琴的时候我就注意到,有些人会不得要领勤奋地苦练,但是其实是他们对自己的手指不aware。没想到小说的后面竟然出现,智力超人的一个表现是,能够很快模仿钢琴家的表演……

我对自己aware的另一个方面是,我可以用awareness去check情绪。作为一个感情强烈的人,这项技术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所以说,说到后来,智力是个神马东东我觉得不好界定了。要不,真的给我数数我有几个神经突出元?=v=

bookmark_border工作思考

距离第一天正式脱离学校踏入工作,已经四年了。我的感觉是更加久。我对工作、对世界的看法也变了很多。当然并不完全是工作造成的。人并不是在明处学习,更多的是靠自己学习。工作小结一般是领导要求写的。那么这篇日志我想要为自己写一写我最近一年对工作的小结。

我本来的态度是,工作上面的事情,是和同事、上级、客户等达成的约定,只要honor这个约定足矣。9个月前的跳槽,改变了很多我对工作的看法。Honor约定,只是一个基础。在我现在的公司,要做到这些基础竟然还是很难的,然而却还要求一个人有更多。

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只萝卜,除了自己的坑之外,能看到的事物很少。因此,虽然我之前的工作中,我非常重视的一些原则,在这份工作里被打破了很多,但是我仍然不后悔能够看到这么多新的事情。下面就具体讲一讲吧:

1)像DX那样视质量为第一,这样的态度是不是偏颇?我觉得,如果真的要建成一个好的东西的话,质量第一,反复review需求、设计和代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商业上需要不明确,那么开发就需要更加灵活。现在想来,DX商谈项目的原则,造成请他的team来开发是一件比较昂贵的事情。

2)我所处的部门,实际上是个很有利的位置。如果我有能力,我可以学习到各个部门的工作。近几年我都一直有这个愿望,它也隐隐一直在我心里,那就是去理解和我非常不一样的人。我也想知道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的。当初让我决定加入现在的公司,就是因为看到了Gary的职业化的风度。理解这个世界,理解各种人,想办法和他们合作。这种态度,不是向世界妥协的态度。我发现包容得越多,一个人的intergrity越强。

3)又能把握细节,又能high level对话,这是一种很强的能力。现在最困扰我的一点,是我似乎需要在上下之间做一个选择。我哪边都不舍得放。

对于我服务的目的,说到底当然是商业。我对商业的态度,已经不是觉得它是个necessary evil了。越看越觉得这个世界上,商业的力量太强了。

我一直都有原地踏步恐惧症。那么和在DX的时期相比,我到底有多大长进呢?我自己看来,已经觉得好恍惚。我很高兴DX时期我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现在移植别的环境后,使用数据库方面,还有和开发的交流方面,都比较成功。不过我很害怕这方面我一直在吃老本,以后会老化。

一个进步是,我比原先对数据更加敏感了,因此也比以前更容易查出数据的问题。有时候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些脑筋灵活、对系统更熟悉、逻辑思维比我强的开发同学会没有发现一些问题。后来我想,这是因为如今我站在了更高一些的角度。

现在的工作中,我还能学到、还能得到的,主要是商业思维方面了。对于这一点,我好像不是很有热情。另一方面,我也可以学习如何贯彻商业思维,略微插手一些/学习一些项目规划方面的事情。我想,类似BA的工作,在别的公司也会有需要的。也许我的定位可以是,既有技术sense,又有商业sense的项目管理者。

bookmark_borderbliss

Muse的MV中最喜欢的一个。半粒米在往下掉……

Everything about you is how I’d wanna be
Your freedom comes naturally
Everything about you resonates happiness
Now I won’t settle for less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Everything about you pains my envying
Your soul can’t hate anything
Everything about you is so easy to love
They’re watching you from above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I want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Everything about you resonates happiness
Now I won’t settle for less

Give me
all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I want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Give me the peace and joy in your mind

bookmark_borderTerry Pratchett: Choosing to Die

昨晚看了Terry Pratchett主导制作的纪录片Choosing to Die。这位充满幽默的奇幻作家目前得了轻微的Alzheimer(老年痴呆症)。纪录片中他拜访了几位得了不治之症的人。有得了motor neurone disease(运动神经元疾病)的Peter Smedley,有因为老年痴呆症自杀的已故比利时作者Hugo Claus的遗孀,有只有42岁Andrew Colgan(得了multiple sclerosis多发性硬化症),还有同样得了motor neurone disease的Mick Gordelier,但是他选择在英国的医院里度过余生。这个纪录片本身是Terry Pratchett自己发起的一个对于死亡的思考,所以非常真挚感人。采取的形式是非常personal的去一个一个了解这些病人。

在英国,辅助他人自杀是非法的。一个人如果要自杀,如果不连累周围的人的话,必须DIY。辅助他人自杀在有些欧洲国家是合法的。而只有在瑞士,辅助外国人自杀是合法的。因此纪录片中的几个人选择寻求瑞士的一个机构的帮助。纪录片中也采访了那个机构里的工作人员。

下图是片中Terry Pratchett 与Peter Smedley最后一次握手。片中对Smedley有比较多的采访和介绍,从他决定选择自杀,到瑞士,到该机构(Dignitas)的医生两次测试Smedley是否符合被辅助自杀的标准,一直到他的最后时刻。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见到一个人的死亡,对于活人来说也是非常震惊的事情。
Terry Pratchett shakes hands with Peter Smedley before Smedley takes the poison

Terry Pratchett shakes hands with Peter Smedley before Smedley takes the poison

下面想说一下我的几点想法。

一:人是否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

Liberal的观点似乎应该是,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我现在的观点已经不是“每个人都有绝对的处置自己身体和生命”了,我的观点是,每个人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仅是属于他自己的,还是属于他周围的人的。如果一个人和周围的人协调好死亡的事情,那么没有人,特别是对此人没有personal接触的人,有权利去反对他和他周围人的决定。

对于纪录片中的那些人来说,无法在自己的国家获得辅助死去,是一个遗憾。

二:每个人的选择

另外我的想法是,每个人的选择都是自己的。一些人的选择不代表是通行的法则,应该搬到另一些人的身上。那么我自己是否赞同选择死亡呢?

回答是我自己似乎是不赞成的。Terry Pratchett选择死亡的原因是,他目前已经无法打字了,如果他都无法口授的话,他也就无法继续写他的书。而且对于老年痴呆症来说,必须在他还独立意识的时候做出这个决定,否则会被认为没有能力选择死亡。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一定的限制:生理上、智力上。如果说,一个曾经智力卓绝的人,脑部受创,等于让他活低于他原先标准的生活,他会受不了。这种情况,和一个过惯了富裕生活的人,忽然变穷了,是类似的。不该纵容自己对外界的要求。你可以说,金钱的忽然短缺,和自身能力的忽然减弱,是有本质不同的。我也觉得我没有理由来反驳不同意见的人。

之前读Viktor E. Frankl的Man’s Search For Meaning,我就悟到:一个人的自由,是他选择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外部事物的自由。那么,选择拥抱自己的新身份比选择放弃更加值得一过。

三:看到了死亡

纪录片中对瑞士的那家机构的采访,让我们了解到,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和Dignitas联系过后,选择了不自杀。Dignitas的创办人说,to know that you can go gives you strength. 是啊!看到死亡并不是消极的表现。前一阵读Story of your life我就感悟到,那是一种看到了end,却丝毫不消极的状态。

回想我自己,似乎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死亡。我周围的朋友都被我问过,他们是如何得知死亡的。大家都是慢慢地自然而然地知道的,似乎只有我,是小时候忽然知道人会死这件事。小时候的惊恐过后,是十几岁的时候开始以罗素自传前言的最后一句作为人生目标:

This has been my life. I would gladly live it again if the chance were offerred me.

我能看到死亡,但我很乐观。我就是在这样一条路上走着,我不是一个人。

PS:我希望在我的葬礼上播放的音乐,当然是B小调弥撒的最后一段。

bookmark_border刚读完速写感想!你一生的故事

关于作者,我没怎么了解。只是偶尔听到一耳朵他是IT从业者,他其实没怎么写小说。

在这种情况下,速写一下我读完短篇集Stories of your life and others中,Story of your life这个故事。

首先,我想说这个故事和我之前读过的所有故事都不一样。(也许只是由于我读过的书太少我才会这样觉得。)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想到Arthur C. Clarke。我只读过克拉克的两本小说:《2001太空漫游》,和《与拉玛相会》。宇宙中的未知,是什么样的??2001太空漫游说,是我们不能理解的。那本书的最后,描述的怪异的事情,我们已经不去试图rational去理解了;与拉玛相会中,first contact没有被完全理解,其实我也是抱着“我们肯定不能理解”的想法,很接受《与拉玛相会》这个故事,并且当我听说了拉玛系列有好几本后续的时候,我觉得拉玛的故事是没法写得更好的。因为再具体下去理解外星文明,我觉得即使是克拉克也很可能做不好。

怎么说呢,我心里也有一种冲动想要写科幻小说。很可能我这辈子不会实现这个愿望。但我知道我的idea大概是什么样的。当我读了Story of your life的时候,我知道有人和我是一个道儿上面的。

Story of your life的故事,也是关于first contact的。我觉得其实从小说看来,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作者是在有意演着克拉克的脚步往下走,或者是要向他致敬。但是把这个故事作为我心中理解外星文明的科幻小说探索,是非常优美又踏实的一步啊!!!

====下面是关于小说内容本身的想法:

宿命论,到底应该对宿命论采取什么态度?

语言,到底多少shape了我们的思维?
按照我自己的经历,我觉得英语和中文在思维的领域里很不一样。好多书我都觉得看英文比较容易懂。但这到底多少是因为人的背景不同,多少是因为语言本身?其实语言本身也是人的特点的产物吧。

我甚至对书中的宿命论色彩非常喜爱。(而一般而言我是比较否定宿命论的。)Story of your life里,接受宿命论,不带有一丝放弃的意味。就看到作者不紧不慢地一点点从语言学,渐渐移动到更深的层次。有一天晚上,我读到:“what makes it possible for me exercise freedom of choice also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me to know the future.”这句话,我忽然觉得,这种能试图从两个视角去看问题的态度(比起我本来只知道不赞同宿命论),是多么高超啊!!

这位作者真是一个很神奇的人物,我很期待读书中其它的故事。

bookmark_border[搬旧文]Inspiring!! – The Writer’s Tale读后感

http://kate1138.blogbus.com/logs/62915678.html

May, 2010

一般而言,粉丝,特别是科幻奇幻粉丝,普遍爱好看花絮。但是这本书远远不仅仅是一本可以满足粉丝看花絮的爱好的书。这本书是关于如何写剧本、以及RTD是如何工作的书。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wxb曾经说,写作,就像是发出的信,是单方面的,是孤独的。这本书是两位作者互相通信的集合。因此一部分缓解了作者的孤独。

考察自己是如何做一件事情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这位和RTD通信,帮助他写下这样一本书的Benjamin Cook,是一位记者,经常为Doctor Who Magazine写文。他起到的作用,是发问,并且提醒RTD他们写这本书的这个项目的目的。我简直希望能也有个这样的人来提醒我,帮助我记录呢!

有趣的花絮,和感动点,还有觉得很有道理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我早就不准备整理了。昨天看完的书,现在随便列一些我觉得有道理或者感动的地方。另外,这本书是我读过的最厚的一本英文书了,但我丝毫不觉得在“啃”。感觉就像在看花絮一样。而且我忽然觉得,我的英文其实很大的一块是DW培养起来的,所以看RTD写的书很符合我的习惯……

记得一个很感动的地方,是RTD说到他被邀请去给一群年轻作家讲一堂课。他说他最反对把如何写作条条框框列出来,所以他几乎不会答应参加这种活动。不过那次是个例外。他对台下的年轻学生说: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还年轻,什么生活体验都没有,所以不会写出好的作品来?慢慢地,下面的学生一个一个都点起头来。他又说,(具体我忘了,一下子翻不到|||)不管你的经历多么有限,你肯定感受到过真正的情绪。如果它们是真实的情绪它们就是你的财产,你可以把它们当作素材来写作。然后他说“看起来就像那些学生头上的灯泡一个一个亮了起来”(RTD的想像也非常漫画啊^^)。我相信每个人,不管他们表面是什么样的,也许他们的经历不算深刻,也许他过着舒服的生活,但他们内心的挣扎都是一样剧烈的。(哦转念一想,我也不知,也许有些人不是这样的?比如某种一直抱怨工作待遇太低的同事……?我想像这种人不会在乎很多真正让人觉得深刻的感受。)

有一章叫做Bastards,话题围绕着:你觉得在电视业中成功,是不是需要你作bastard?我想这个问题在其它行业也是值得问一下的。是不是如果做老好人,就不会成功?RTD说,可能他自己就算是个bastard吧。如果他认为对整个作品好,他会改剧本,会临时要求演员学新台词;有一次他做一档儿童节目,有一位儿童演员表现不够好,虽然剧组的工作人员都觉得,儿童演员应该得到保护,不应该辞退他,但是RTD还是坚持辞退了那位演员。每个人的底线都不一样,你很容易就跨过了一些人的底线。但RTD说,他认为这些都不是坏人的表现。他没见过几个真正的bastard,而那几个人后来也都没有成功。我感觉这个问题取决于你工作的性质和你本人的目标。如果你目标就是要做出最好的产品,那你可以不遗余力去达到这个目的,就算作出有违普常识的举动,相信大家还是会理解的。(可是,工作的目的是要努力做出最好的产品呢,还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服,这个问题一般人都会犹豫不决。所以我羡慕艺术家、科学家,羡慕那些做着有意义工作的人。)

我还很喜欢的一点,是这本书事无巨细把他们的通信都收录下来。(前言中说,这本书基本没有编辑和修改过,尽量做到真实,只有第五季的剧透的内容,和一些脏话(!)被后来删除和修改。)这其实很违背常识中的效率概念:你要说什么,就概括地说一下吧,何必把什么都列出来,让人从细节中寻找。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无论什么概括,对于原来的内容都是有损害的。只是在一般的工作中,你做的事情有别人也在做,或别人也做过,所以很多细节不用展示出来别人会知道。但是在做一件创新的事情的时候,追求管理效率会带来很大的损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听说很多非凡的电影无法被大的制片公司赞助。因为制作那些电影是创新,而大公司讲究的是管理,这两者不是兼容的,特别是在它们都在各自的极端上的时候。

我总体感觉前半本书(也就是hardcover的那部分内容),对写作的讨论更加多一点。后半部,也就是The Final Chapter加出来的部分对DW工作组里发生的事情记录得多一点。对我来说是不介意的,因为仅仅是那些花絮我就能看得很乐。(The Final Chapter加出来的内容在量上面,基本和原先hardcover差不多多,当然也不乏有意义的讨论,还有可以看到RTD写后面的剧本的思路。不过由于和Ben写了一年的信,他们更加熟悉了,所以感觉文体更加个人化了一点点。)

后半部有一次,嵌在一大堆RTD对自己思路和自己当天生活琐事的叙述中,有一句话,在我看来是我喜爱RTD写的故事的核心。当时他正在构思End of Time,构思Doctor会如何死去。他写道:
“I’ve got to save the world.” isn’t half as powerful as “I’ve got to save Donna.”

然后我读到收在书中的End of Time结尾的剧本的时候,发现我和看那片子的时候一样泪流满面。

Inspiring!!!

bookmark_borderbloody sunday

Bloody Sunday

关于北爱尔兰的一次影响政治格局的冲突,发生在1973年,引起了13个平民的被杀。这是一部号称做了彻底的research的写实电影。有dramatise,但是完全是基于英国政府的记录文档。

先说说电影。电影是从非常personal的角度来讲这件事的。故事说得非常真实感人。当时爱尔兰天主教徒们,一般都比较穷。当时对爱尔兰人有无审判监禁的做法,而投票权也取决于你有多少财产。电影中先focus在了Young一家。有人组织了一次游行,Young家的已婚哥哥Leo和17岁的弟弟John都去参加了。电影中有强调这个游行的目的是civil rights,而并不是独立爱尔兰的游行。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次游行形势骤变,英军向平民开火。结果我们的主人公John遭枪击。Leo紧急遇到一个不认识的伤者,被迫把他送往医院,无法去救John。结果John和Leo要救的陌生人都死了。

电影对战斗的描述是写实吓人的。但是这之后发生的事情丝毫没有不重要。死者的家属们自然非常伤心悲愤。Young家的人后来同意了等审判。葬礼上,神父问John的妈妈:你能原谅那个杀了你儿子的英国士兵吗?妈妈冷静地回答能。John的妹妹看不下去爆发了。然后妈妈说了一句话:我不会让我的儿女看到我的痛苦,因为这会促使他们拿起武器投入战斗。她愿意原谅杀死儿子的凶手,是为了她还活着的儿子。John的哥哥也曾经想要立即加入IRA。但是他的妻子对他说,我们还是等审判吧。Would John want revenge if he can have justice.

后来,所谓的justice没有等到,随后进行的Widgery Tribunal,宣布这些死者都是自己制造了危险。这个吓人的issue就一直延续了三十年。

在这部电影release的时候,正好在对这件事重新审判,叫做The Saville Inquiry。这部电影正是指该inquiry开始之前播放的,(旨在向公众展现史实)。根据维基,2004年进行了这个inquiry,inquiry的结果是在2010年公开发表的(@@)。Saville Inquiry公布说,Bloody Sundy的悲剧,是由于英军失控造成的。而13个死亡的平民,全都没有携带武器,在英军开杀戒之前,平民也没有得到过军队会开枪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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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DVD还附带一个40分钟的电视辩论。该辩论给我的感想也很多。

我首先想到的问题是知道真相真的要中立吗?电视辩论的一开始,主持人采访了一个suppose是中立的观众,问他对电影的看法,他很自然地以“这部电影肯定有它的bias,但是……”开头。于是后来主持人采访作者Jimmy McGovern,问他,你为什么这么确定他们是无辜的?Jimmy McGovern回答说,因为我花了四年的时间接触这些人,所以我知道真相。这个理由,听上去是不是很主观?可是我却认为它比听了很多证词的法官更加正确。

第二个想法是,开展这样一个针对当今敏感问题的电视辩论,是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举动。他们请来的嘉宾,也都非常有来头。有受害的13人之一的哥哥,有当时的英军commander,有目前北爱尔兰的政党高层,有大学学者……听他们的辩论,我也觉得为英军的维护非常不可信。在不同请受害者的一方,比起英军commander,我倒觉得另一个人更有说服力,那个人是生活在爱尔兰天主教徒区域的新教徒,他说,他们家世代住在那个地方,但是到了1970开始出现了麻烦。他有五个亲人被愤怒的天主教徒杀害了。但是,当bloody sunday在审判的时候,对他们家的伤害从来没有被调查过。

其实我是一直看到这里才明白,这个让人震惊的事件当然有它复杂的地方。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所有的现实事件都是这样的。所有人是他现在的样子,都是有特别的原因的。

看完所有的讨论,我觉得我知道解决方案了:双方都要承认事实,要reconcile.

下面这张照片是维基上面的史实照片

Father Edward Daly, waving a blood-stained white handkerchief as he escorts a mortally-wounded protester to safety during the events of Bloody Sunday (1972) in Derry, Northern Ireland.

=====下面不重要|||

最初让我想看这部电影,主要是因为Ciarán McMenamin。他扮演Leo Young,可以算是最大主角。这个截图是他在弟弟死后得不到公正,他准备加入IRA,坐在门口等着进去宣誓。后来Leo在宣誓前改变主意,回家去了。


我们的问题也许不能这样解决,但是觉得这张图很励志。另外,我喜欢爱尔兰的一个原因是他们是一个音乐的民族,这种场合难免会大家异口同声地高歌……

这个电影还有Christopher Eccleston。和28天之后一样,他演了军人反派。他和你说话的时候,眼神专注地望着你……(这张截图是暴风影音截的,上面两张是VLC截的,我还不太会用暴风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