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_borderBrandenburg Concertos

小记英国古乐学会乐团的勃兰登堡协奏曲演奏会——只是随便说说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吧。虽然我号称喜欢巴赫、喜欢音乐已经很久了,但仍然很外行(我叶公好龙了……

先说一下现场的情况。六首勃兰登堡的演奏顺序是162534(我不懂为何会这样)。每一首都要换乐器,换乐队的位置。一台华丽的大键琴在中央。演奏大键琴的大叔Richard Egarr,兼做指挥(旁边的人评论说,他一边用手弹琴一边用头指挥XDDD),在每首乐曲演奏完,工作人员搬乐谱架和椅子的时候,Egarr都兴致勃勃地给观众讲解。其实我不知道该把他对我们这些普通听众说的当几分真。第一首之前,他说,勃兰登堡协奏曲当年是巴赫用来争取一个职位的作品,因此第一首是想要在五分钟内抓住听众的作品,非常自信和华丽。演奏完之后,他说,接下来要演奏六首中和第一首最形成鲜明对比的第六首。他自称觉得每次听第六首,就觉得像三个王子兴致勃勃进入树林游玩/打猎(我忘了他怎么说的了),但是没有遇到他们要玩的东西,而是遇到了三个corpse。我的本能是不喜欢用故事情节来理解音乐,因为觉得那太局限了。反正我理解为Egarr大叔很风趣。他还指出,第六首用的都是很低音的乐器。接下来是和6非常对比的2,用的都是非常非常高音的乐器。中场休息之后,Egarr上台为大家解释他特地要求工作人员把观众席的灯一直开着,因为他觉得勃兰登堡是在听众自家的大厅里面演奏的。他说,他们也要看到观众。5本来就是我印象比较深的一首,因为后面有一大段大键琴独奏,不是很常见。5之后他拿起话筒解释3。他说巴赫的音乐里充满了数字。比较重要的数字是3和7。3因为圣三体合一,7因为上帝创世用了7天。然后他说,第三首里有很多数字,比如很多三个三个的音。可是后来他貌似说,两个mvmt共有48小节,which is not 7×7,但是……另一个mvmt是1小节?!我上imslp里面查了一下貌似不是这样的,于是这里我没有听懂。不过他好像还说巴赫喜欢数字游戏BACH四个字母在字母表里的顺序编号,加起来是14,而JS BACH是41,正好反一下。(怎么不是42呢)……最后一首首4,他说巴赫也拉小提琴,4就是为了展示他拉小提琴的技术而写的。到后来小提琴enjoys physically playing.

听他讲的时候我心头掠过了一丝怀疑,怎么样的人才会决定在陌生的国家里演出的时候,就选择和观众讲这么多的话呢?万一由于各种原因(语言不通什么的),观众没有反应会不会很尴尬、影响演奏呢?另外一个想法是,台下的观众的反应还是很好的,该哈哈大笑的时候都让人满意地发出了笑声。这个国家里对英语一点也不陌生的年轻人很多。

下面写一下我的感想!!!!我这次很感慨的。

勃兰登堡,不像平均律、哥德堡那样能抓住我。后来我扩张我的乐器范围,爱上B小调弥撒和马太受难曲,也还是有点受不了勃兰登堡。B小调和马太,可以说是soul piercing;平均律intricate、让人沉静。而勃兰登堡,那自我满足的愉快气氛,加上碧丽辉煌的宫廷的感觉,让我有点不能接受。然后一眨眼,就到了该去听这场音乐会的时候了。来的路上我不自觉地回忆着自己对这个协奏曲的印象。跃入我脑海的,是半年前读Salmon of Doubt里面的一篇,标题是Brandenburg 5。我记得有这一篇,我回忆起它的内容,只记得最后DNA说,他相信Bach是天才,而Brandenburg是在这位天才高兴的时候写的。

另外再说另一条线,就是我在练的巴赫的曲子。一般而言小调的曲子变化比较多,我会比较喜欢。大调的曲子感觉总是那么自圆其说,就是应该这样。但是巴赫的大调,有一种迂回向上的路线。前一阵刚刚扔掉了一首F大调前奏曲。曲子很好听也不难,但是我无力的脑子就是不能分析不能记住乐谱。这么简单的曲子老师也没兴趣逼我练了,我们就弹了一首小调的。上次上课的时候交待完小调的赋格,老师捡了一首F大调的。我心里窃喜,终于给我一个机会弥补我F大调的缺憾了……可以说我正在爱上巴赫的大调。

(勃兰登堡貌似全部是大调)于是今天,这两条线汇在了一起。我忽然感到了DNA的意思。天才是难得的,happiness也是难得的,天才在happy的时候全力创作,难得系数是级数增加。WXB说,欣赏艺术的前提条件是你要懂得高兴。是的我越来越多的体会就是,我最愿意称之为艺术的,是那些让人狂喜的东西。

附,我回家后翻出来Salmon of Doubt:

I’m convinced that Bach is the greatest genius who ever walked among us, and the Brandenburgs are what he wrote when he was happy.

bookmark_border《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读后感

我已经好多年没有投入地回顾过WXB了。这些年来,我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改变了很多。对WXB的理解也有很多改变。但这些改变都是在我心里完成的。曾想向我们的读书会推荐WXB的杂文,但是我的态度不是很坚决。因为大家都是比较明事理的人,杂文的内容显得太简单了。这一点在WXB的文中也预见到了:“艺术和科学是永恒的,我此时此地说的像疯话一样。然而我还是觉得自己是一本正经的。”

初读WXB的杂文,我还是个小孩子。对他的文章,我是一点一点明白的。如今觉得他说的很多道理,都是文明人的基本常识。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的文章透露着宽容和调皮幽默的结合。这本书的开头是李银河写的一段文,她在估计如今喜爱WXB的年轻人,喜爱的究竟是哪个方面?读到这里我放下书在心里找了一下自己的答案:那就是这种kindness和调皮幽默的结合。在草稿纸上记下这一点之后,我忽然明白,这和我喜爱DNA是差不多的……前两年读了《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之后,我似乎豁然明白了WXB对艺术的定义。从那时起,WXB在我心中从一个启迪人的智慧导师,转变成了艺术家。事实上这也是他希望成为的角色吧。对他来说,出来发表观点,只是出于一种对年轻人的责任感。

曾经读到过这个意思的音乐评论:对于像贝多芬、巴赫这样的经典大师,人们会觉得没有什么不了解的,从而定下心来对他们的了解就变少了。如今有很多人崇拜WXB,我想,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是因为在他的文字中,看到一些方面非常同意或赞叹,然后自诩为“门下走狗”。我想说,对于任何一个人的理解,都可以有很多方面的。囿于解读者自己的能力,理解并非全面。更何况是对于一位艺术家这样丰富的灵魂的理解。从另一个角度来讲,WXB也在成为经典。成为经典的同时,就容易发生被简化理解的事情。

回来说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更细节地了解了WXB的生平经历,和他周围的人对他的看法。我比较感慨的是下面几点:

所有人都说他是大好人。他却说自己小时候很容易愤怒。这一点很得我心:愤怒是一个人的intergrity。而智慧却启人宽容。我自己就是这条路上走下来的。现在看到WXB比我想的似乎更贴合这条路,觉得很高兴。(得了吧,有多少人会像我这样阴暗……)

第二个感慨说关于李银河的。我一直跟着她的博客,她的关注点是性。我对她的意见基本同意,但是总觉得我们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更紧急需要关注的问题,她却不太涉足,我一直有点阴暗地怀疑她被“和谐”过。我现在仍然觉得要解决她关注的一些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制造普遍宽容的气氛,像她这样就事论事是不够的……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她也有了一些了解,她让我很感动,以至于我自己的阴暗想法让我很羞愧。

认识到WXB的了不起这件事并不太难,我也可以做到。但是有勇气在实际生活中,全力付出去支持一个未出名的作家,这是很伟大的。书中有一篇文章是李银河的妈妈写的。她觉得自己女儿付出太多了:先嫁入一个被政治斗争的人家;后来去美国她有奖学金而他没有,她不让他打工,坚持和他分享奖学金,自己打工,为了他的学业和创作;回国后,后来她还坚决支持他辞职专事写作。李妈妈觉得,如果她对他付出少一些,她自己的事业可能会取得更多成就。这些付出,在worldly的眼光中,都是很大的。而在精神方面,前面提到他孩子时期的容易愤怒,我可以想象她也是给他感动、带出他的宽容的重要原因。

除了丈母娘的那篇,我印象很深的还有弟弟王晨光的一篇。这一篇写了几件很小的事情。后来,弟弟形成了认同与人为善的思想。外甥姚勇的那一篇,看到WXB那么深地影响了我们这一代人中的一员,让我觉得很温暖。这些都是很了不起的影响。

最后的一篇是大学同学刘晓阳的。WXB自己说,初入大学是他最快乐的日子。刘晓阳的文中就能看出来。“地久天长”这样美好的词,我小时候便感动过、使用过。然而由于没有深刻的体验来充实,它们被用来指代虚伪,在我心里都烂掉了……随着了解WXB,那些原始的、强烈而美好的感情,又能体验到了……

bookmark_borderPrimeval第四季


其实在我眼里Primeval和Merlin都是Doctor Who的延伸。但是它们的leg都远没有DW那么站得住,所以即使作为粉丝,我也不看好它们会长久地制作下去。Primeval的设定非常有潜质:奇异点现象造成古生物穿越,政府接管这个项目(因此会有PR和科研的冲突),当然还有野心家想要利用超自然现象的plot(这一点是不是从Heroes这样的美剧学来的= =)。但是这样的设定也很容易危害这部剧:科研怎么没有进展啊?发生了这么多灾难怎么没有引起公众注意啊?还有剧情容易过于convenient,要让一个角色消失就把他扔进一个奇异点什么的……到目前为止,最好看的当然还是第一季。我还记得短短六集的第一季里,奇异点从森林、地铁、超市什么的,一会儿就发展成海陆空全方位的了,加上team上的成员之间的dynamic,让我很惊喜。当时我就在担心,这种惊喜很难维持。好在第二季比我预期的要好。第三季在我看来很难看,此剧一度被砍也不是太冤枉。

砍而复生的第四季,比我预期的好看多了。

先列一些不满的地方:
– 太convenient: Abby和Connor就这样立刻从白垩纪(或者别的什么纪)回来了。Danny就这样又离开了……Ethan想要逃跑就可以打翻两个守卫,从戒备森严的ARC逃走……
– 技术太小儿科:Connor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正在成为首席科学家……而他救Phillip的关键,竟然focus在了他的后门程序的密码= =我最喜欢的s1e1里面就有,Connor显摆他的古生物数据库,说这里面的data是constantly updated的,那么谁在update呢?说明什么呢?Connor每次发明了什么装置,都显得很容易……
– 有时候会有为了戏剧效果但不合逻辑的情节:比如说s4e7里他们派三个经验丰富的老手Abby, Connor和Danny去围追受惊的古代鸟,而Matt长时间在一个人对付带着手枪的变态犯罪分子Ethan,就是为了让Matt能单独和Ethan谈话么?很多时候我们的主角会遇到危险,可是ARC配备的荷枪实弹的特种兵的作用就是,在事情完结之后以专业的姿势冲过来,或者是在危险还没有被发现的时候当一下Star Trek里面的red shirt。有时候剧情设定不好会让人觉得ARC team很不专业。

虽然有这么多抱怨,但是喜欢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对我来说,只要一直有1)对动物的理解和环境的热爱2)Team成员之间personal关系的变化发展3)各位可爱的角色和演员,我就可以容忍剧情很多。即使这部剧只是热衷于每周解决一个怪兽,我也会看得很开心。

第四季里,人员变化很大:Abby和Connor在白垩纪磨练了一年,已经是资深成员了,他们现在都很成熟。虽然还是有点想念傻乎乎的Connor,但是他们总不能一直那样……很喜欢这一对男方是技术brain女方是muscle加常识brain的设定。Captain Becker不再是木头人,虽然在我看来他代替Stephen还远着呢。新来的Jesse很可爱。就连Lester如今也不再是大权在握,而是受到了来自Phillip的非常严重的威胁。对我来说,这一季最大亮点,是新来的Matt。(这部剧真是把我见谁爱谁的本性暴露出来了)看这个演员的表演实在是享受啊。Matt身上有一种疏远但是又很热情的气质,一种特立独行和善解人意的混合,我实在是被他迷住了><

bookmark_borderNever Let Me Go

光看这部电影的卡司,会以为是个怀旧伤感的三角恋。实际上本片是怀旧伤感的三角恋and more,更重要的是科幻的设定。用这样的角度来写这个主题,我感觉比较别致,而且我觉得也写得比较入味。看片的时候我有几次在想,付出这么多耐心来看,是不是值得。不过看着美男美女主演,养养眼也很不错。我本来是抱着无动于衷的态度来看的,因为没有幽默感、没有快乐的感觉到电影,我好像很难进入。不过坚持到后面,还是被主人公的命运和电影的一丝哀愁抓住了。

最后发现,编剧是写了我很喜欢的28天之后和Sunshine的Alex Garland(不过这一次是改编别人小说的剧本)。我对这个故事如此indulge它假象出来的苦难,却毫无反抗、似乎只是display伤感这一点有一些微词。但最后,经过那么多agitation,Tommy上手术台前的那个微笑让我很感动。每个人都会有各种苦难和挣扎,能够真心微笑,实在是很难得。

其实我还觉得从这么personal的角度来表现这个主题也很难得。相比之下,我以前喜欢的overthrow命运安排的情节好像有点过于英雄主义了。写下这句话之后我觉得我老了。= =

另外我一直在想到是宇宙尽头餐馆里面的Dish of the day…

Keira Knightley这个铁皮脸姑娘,再一次追着我新喜欢上的演员合作。从James McAvoy,到Sienna Miller和Cillian Murphy,她每次都在我喜欢演员的兴头上追着出现在我眼前。这一次一来就是三个:Carey Mulligan,Andrew Garfield和Sally Hawkins。^^b不过这一次没有特别讨厌她,这个角色很适合她,她也不再带有“我最好看最重要”的一股air。在这个有点沉闷的片中,她带来的那一点点活力我很欢迎。Andrew Garfield的表演带有Boy A里面的那种傻傻的气质,他这么早就被好莱坞吃掉,不知以后还能见他现在这样多久……比起他的美貌,我其实更欣赏的是他可以很黑暗有爆发力,又可以带有傻气的特质啊。

bookmark_borderThe Kids Are All Right

剧透注意。

刚看完的时候跑豆瓣上给了五颗星。因为这电影心平气和地谈起了普通人各种大大小小的事情。没有展示伤感的架子,也不摆起标准喜剧的架势。我很喜欢这份耐心和真实感。五颗星的冲动还归咎于喜欢的演员Mark Ruffalo(片中所有的主要演员都演得很好)。在我看来,片中的Nic虽然是女人,但是比Mark Ruffalo的角色Paul更加大男子主义(当然,每个人是怎样的都有他们自己的原因和无奈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女同性恋家庭就需要一个男性化的角色。(同样的我感觉并不是男同性恋组合就需要女性化的一方。)也许我对于同性恋的理解和关注太偏重于反对传统的男女关系这一方面了。但是如果我是片中的Jules,然后如果她又是一个bi,那么肯定会选择Paul。而Mark Ruffalo来演这个角色实在是太合适了。

记得Alex Kingston评价Matt Smith allows himself to be vulnerable所以性感。我越来越觉得我很赞成这个逻辑:)

打完五星出去倒了一杯水,这期间对这电影的评价又变了。因为转念一想,如果拿掉les的成分,这其实只是一部家庭情感剧。如果把Nic改成一个工作有成就,也不是不理解妻子的丈夫……所以我回去改成了四星。

题外话:这电影的les设定,让我觉得开明的社会就应该这样:给人提供选择各种生活方式的便利,而不是迫使多数人都follow同一个pattern。每个人自己生活中的痛苦和挣扎仍然会存在,只有不开明的社会,才会试图去定义社会中成员的价值观,然后有效地为大家带来幸福。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不满这部电影的地方:就是结局给我的感觉是故意要去维护家庭,或者说要去维护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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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是兔年了!祝大家新年快乐:)

bookmark_border布鲁克林有棵树

因为以前花姐推荐过南桥的博客,我就一直订阅着,所以知道南桥翻译了这本书。这是一部一个女孩成长的小说。成长主题我一直很喜欢,所以很想读一下。

读前半本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类似于前一阵读的《东京塔》。作为半自传体小说,作者饱含深情地描述着一个又一个童年细节。1900年,世纪之交的纽约布鲁克林,不是我熟悉的背景。不过作者的描述很有感染力,因此那个环境也在我的印象中栩栩如生起来了。

和《东京塔》在我身上引起的感动不一样,这一次的感动丝毫没有压迫感和逃离的愿望,好几个地方引起我的感情,让我想要完全拥抱这些感情,好好大哭一场。

===下有情节透露

这是一个穷苦的第二、三代美国移民的故事。主人公是11岁的女孩弗兰西·诺兰。和我之前非常喜欢的女孩为主角的成长小说《成年仪式》一样,弗兰西的故事最后也没有结束或者安定下来的感觉,而是一种生活在继续的感觉。而女孩长成女人、结婚生子的部分,则由弗兰西的妈妈凯蒂的故事填补了。弗兰西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两家人,都是从欧洲移民到美国来的,这片自由的土地给无知又没有受过教育的他们带来了希望。

我最感动的地方是,弗兰西家里虽然极度的穷困,也出过不少丢脸的事情,弗兰西的爸爸约翰尼还是个酒鬼,但是他们按照自己内心能够接受的方式活下来了。小说里有一次,凯蒂看到社区酒吧老板家虽然比自己家富裕得多,但是他的几个孩子放任不管,肮脏不堪。相比之下,自己的两个孩子衣着简陋,但很干净,整齐的头发很漂亮。她明白了虽然自己那么辛苦,但是自己比他们幸福。

小说里约翰尼的去世让我大为震惊。小说的一开始就说到,认识诺兰家的人都说,凯蒂这样美丽的女子,嫁给因为酗酒而无法正常工作来养家糊口的约翰尼真是命苦。但是弗兰西却非常爱爸爸。小说写了凯蒂和约翰尼相识到结婚的过程。这个过程有点轻率,处处透露着他们的年轻无知。婚后凯蒂发现自己必须当清洁工养家,而约翰尼觉得生活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于是开始酗酒,同时又为自己的不负责任感到难过。他是个无知的青年,不负责任的丈夫和爸爸。但是他又是充满爱的情人和父亲。这让这个角色充满张力。无知和不负责任从来就是我讨厌的品质。但是小说却能把这样一个角色写得让我着迷。的确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缺点。

小说里每个角色都有一定的缺点。可是诺兰家和罗姆利家的所有人(外公托马斯·罗姆利除外)都有让人喜爱的地方。主要的几个人物凯蒂、约翰尼和弗兰西则更加让人喜爱。

让我们按照本心,真诚地活着吧!

bookmark_borderEmma…以及我终于读完了所有六本书~

Emma和Jane Austen其它小说的女主人公不一样,是一位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Jane Austen的目的似乎是,在一个最好的环境里放松地写一个最好的女主角的故事。Emma的性格,接近于Elizebath Bennet,聪明活泼。从小就是家里最有主见的一个成员,因此她的性格有一点独断。她爱好match making,我感觉这是不是也是Jane Austen自己的爱好?这本小说里的主要的婚龄人物有三男三女,男女搭配数学上有九种组合,其中除了一对组合没有被探索过之外,另外八种组合都以各种形式存在过。

Emma本人那种很有主见的性格,其实是双刃剑。一方面,我有对她的观点非常喜欢的时候。比如说,Harriet问她为什么没有嫁人,她的回答是,她不需要嫁人。因为她很清楚地看到,穷人家的女孩子嫁人,是为了生活有保障,而她自己,已经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人家的女主人了,不需要财产。她预料一下,她嫁不嫁,到老了以后生活消遣和现在都是一样的:想看书可以看书,想画画可以画画,想弹琴就弹弹琴。不结婚没有儿女是失去了一桩幸福,但是儿女带来的不仅是幸福,也有很多烦心事和麻烦事,况且她可以从姐姐的儿女中得到后代的抚慰……

可是另一方面,她的主见又让我觉得她有点烦人。比如她想要相信Mr. Elton对Harriet有意思,就会把所有的线索拿来理解为是他对她的爱情的蛛丝马迹,其实我读到thy ready wit的时候就觉得很明朗了Mr. Elton是在对Emma献殷勤。可是聪明的Emma却一直误会到底……

小说的后三分之一我读得很不耐烦。我发现自己对于这种有闲阶级如何打发时间的情节描述很讨厌。

之后我看了两部改编影视剧:
Emma (2009)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3610967/
我比较喜欢这个版本。因为作为迷你剧,节奏更加接近原著一些。女主角很可爱。男主角也很迷人,但表演欠缺了一点。第二男主角我也非常喜欢。第三男主角很美但不是很适合这个角色。另外两位女主角(之前不是说了有三男三女吗)我感觉就和女主角差太多,不是很满意。
Emma (1996)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7540/
这个版本有那个时代电影的缺点(取景不好看,视野太狭窄),也有名著改编电影有点简化的缺点。不过最大的缺点是男主角(虽然外表还是一个很帅的英伦绅士)但感觉缺了点啥……Gwyneth Paltrow扮演的女主角,和Ewan McGragor扮演的第二男主角都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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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按我的喜好排一排Jane Austen romance
其实本来想排最喜欢的男主角的,但是仔细一想又觉得奥斯汀笔下的男性其实都有点不能直接理解的感觉。
(对于没有读过书又不想剧透的同学,下面这段还是不要看了——涉及所有六本书剧透)

1.Persuasion – Anne Elliot & Henry Wentworth
这一对,是奥斯汀笔下最持久的爱情了吧。他们有过错误的选择,有过不愉快,所以才显得真实。同时Captain Wentworth还是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正是因为他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冷淡增加了我对他的喜爱,因为这是感情受伤的表现啊!另外Anne表示接受不了另外的追求者,还是因为她以前能感到Wentworth的爱憎喜好,所以别人就算表面上再合适、处事再sensible,也比不过当年的Wentworth。

2.Sense and Sensibility – Elinor Dashwood & Edward Ferrars
很牢靠的一对。Elinor是我最喜欢的女主角。

3.Northanger Abbey – Catherine Morland & Henry Tilney
很喜欢Henry Tilney(天啊其实想到的全是JJ Field的笑容)。

4.Pride and Prejudice – Elizebath Bennet & Mr. Darcy
性格互补的一对。

5.Emma – Emma Woodhouse & Mr. Knightley
也是性格互补的一对。

6.Pride and Prejudice – Jane Bennet & Mr. Bingley
性格也互补。喜欢Bingley的男孩般的气息。以前一直觉得Jane不真实。

7.Sense and Sensibility – Marianne Dashwood & Colonel Brandon
布兰登是位好大叔。

8.Emma – Jane Fairfax & Frank Churchill
加这一条其实只是想表示我很喜欢Frank Churchill……

9.Mansfield Park – Fanny Price & Edmund Bertram
比较喜欢Edmund而比较讨厌Fanny。我到现在还有点觉得如果他们最终还是分别和Crawford兄妹结合了就好了……

bookmark_border写两句Dirk Gently最近那个改编

这个剧,乍一看不怎么吸引人(怪异的主人公输给Doctor Who,侦探剧输给Sherlock)。这两天我仔细回味,越想越觉得这个改编很失败。所以我想罗列一下书里吸引我的地方和改编的失败的地方。下面将会有很多原著和改编的剧透。

看剧的时候,我的第一印象是,主人公Richard、他女友Susan都被改cheap了。原著里Richard(我一直认为是DNA本人的代入)是个程序员,他的老板是Susan的哥哥Gordon Way(而不是剧中老情人),而Susan是个大提琴表演家。剧中Richard是个性格让人讨厌又没用的男人。但是原著的Richard完全不是这样的,举例来说Richard是个技术极客,他家的沙发搬运过程中卡在楼梯口动不了了,照理说起码可以原路返回,但是谁也返不了。Richard写了一个程序模拟沙发的各种姿势,就是模拟不出它被运上来的路线。原著中,就这样,在Richard身边发生了很多大大小小有点奇怪的事情。最奇怪的莫过于他的大学同学Dirk。

Richard大学是在剑桥读了英文(就是DNA吧我说过的嘛!)。他的一个大学教授也非常奇怪。教授占着一个叫做“女王/国王的XXX”的位置(具体是啥我忘了)已经没人知道多少年了。在这部小说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它曾经是Doctor Who的材料,当时这个教授是一个Time Lord。正是这个教授,带着Richard和Dirk他们见到了热带雨林,和已经绝种了的Dodo鸟。这里,又是DNA本人的爱好。

改编的故事围绕着Dirk雇主的走丢的猫,我感觉这个重心的偏移也严重得过分。本来故事强调的holistic,在原著中的一个表现就是,表面上完全没有联系、按照常识来分辨有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根本没有谁是中心,Dirk的思路就是全盘考虑。

原著故事的另一条线,也就是electric monk和他的主人。在教授带着Richard、Dirk一起去找他们的时候——这里也是我最爱这本书的地方——他们制造出了巴赫。

可惜我能回忆起来的最喜爱这本书的地方:巴赫、热带雨林、卡住的沙发、怪异的老教授……这些完全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一个失业又和女友吵架吃醋的男人,和一个疯狂、实质上比原著更近似con man的侦探。(Dirk Gently在原著中拯救了人类,可是拯救的过程中不小心丢失了他找猫的生意。)

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冰箱是Long Dark Tea Time of the Soul里的。

bookmark_border写给新的一年——2011年

2010年飞快地过去了。这一年的大事是妈妈重病和自己跳槽。这两件事面前,我觉得自己好弱小。

今年发生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我攒起很大的决心,摆出很多的积极心态。我发现,我以前一直默认表现得积极是在伪装或者是自欺欺人。现在回头看,我觉得是RTD,和RTD指引我去听的Mika,向我展示了另一种境界:就是懂得这个世界的痛苦之后,更加真心地散发出积极来。因为作为世界中的一员,虽然散发的积极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比沉迷消极要可取。

而且我发觉,从这些新的方向里汲取的想法,可以和我原来的世界观结合而不冲突。虽然今年除了看了半本Power就没有读罗素的书,但我似乎比以前更加深地体会到,新来的思想巩固了罗素的观点在我心中的地位。

今年有两个愿望慢慢自己长了出来。一个是对他人理解和友好。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痛苦有时候不添加自己的委屈、对别人的敌视,而是觉得要减少世界上的痛苦,可以做的就是对别人友好。我觉得这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之一。我翻看自己的日记,发现现在我有时候会描述遇到的人,试着猜想他们。这和我中学时期的日记满是抱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相比,是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对他人的理解方面,我脑筋还比较迟钝。

今年的另一个愿望是要了解这个世界。这个愿望其实和我现在的工作有一点点关系,但是这个愿望更加深的来源,是罗素的In Praise of Idleness和Power。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有好多东西可以学的。(如果我高中的时候就能这样想就好了,但是我似乎是一个闭塞环境长大的孩子,能有广大的眼光是不现实的,我必须接受自己。)

2010年一直存在的对自己的期望可以概括为:Be kind, be humble, be brave, be inspired.

Be humble是有一次在工作中觉得很委屈。郁闷了一阵后,我打开Google,键入了how to deal with humiliation. 搜索到的一篇文章说,最好的方法是practice humility。那篇文章让我觉得恍然大悟。同时我才体会到,谦虚不代表没有自信,而是一种胸怀和积极的精神。

Be brave和be inspired是我一直以来的目标。其意义对我而言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

另外,在过去的几周里,我还有对自己的另一项要求:就是要有效使用自己的精力。决定做一件事就要好好做。

刚才在翻看前几年写的《写给新的一年》,我还发现我对自己的各种要求和改变,在执行过程中,其实我都没有用那些要求来衡量自己,而是任由事情自己发展。这是我的一个本能,就是让任何目标sink到内心深处,而不是强制自己去做。但是现在我觉得,要更好地认识自己,多提醒一下自己的思路。因为如果还是任由事情自己发展,照我现在的发展速度,在我老年之前所能够达到的很有限,我自己不会满意的。